鄭老爹的身子一哆嗦,他小聲的說出了他和鄭一文的過往:
“那是前隋大業十三年,隋煬帝命驍果軍中郎將宇文成都出兵東都洛陽,與李密率領的大軍於童山爆發大戰。”
“我本是那場大戰的逃兵,我害怕戰場上的那些腥風血雨,就趁亂逃出了軍營,按照律法,臨陣逃脫是要殺頭的罪過,我怕會被人察覺到,於是就一路跟隨逃荒的難民一路向西。”
“路上,我把從軍營帶出來的一點兒幹糧吃完了,沒辦法,我就隻能靠要飯度日。可到處都在打仗,走到哪兒也不太平,我就這麼一路餓著肚子跟著人群往西走。結果在路過一座小村莊的時候,我在一堆廢墟裏麵,找到了他。”
“他的媽媽恐怕要麼逃了,要麼死了,他那會兒不滿一歲,還那麼小,躺在一口盛著破布的破筐裏,吱吱的哼唧,已經餓得不會哭了。”
“我原本想著的是這兵荒馬亂的世道,帶著個孩子逃難肯定走不遠,我就裝作沒看見走掉算了,可我這良心呀,昧了一次總不能昧兩次啊。我已經是個逃兵了,我怕死對不起我的主子,可我不能活活就這麼餓死他呀。”
“就這麼著,我帶著他上路了,我費了好大力氣才說服了一戶正在奶孩子的婆娘,讓她喂完了自己的孩子也讓這小家夥吸兩口,為了這,我挨了她家男人的一頓打,打折了我的一條腿。但是虧著那家婆娘心眼好,答應了我的這樁事,我這頓打也算是沒白挨。就這麼著,這孩子算是在無常爺手底下撿回來了一條命。”
說著,鄭老爹苦笑著伸出了他的左腿,他的左腿不正常的向前弓著,顯然是腿骨折斷後因為沒有接好而留下的殘疾。
“這小家夥真是命硬,就這麼生生活下來了,也會笑會叫了,我看著他衝著我笑,我這心都快化了。”鄭老爹笑笑說道:“就這麼著,我決定把他帶在身邊,當兒子養了,以後也有個人替我養老送終。”
“他長大以後,我給他起名叫鄭一文,隨的是我的姓,我希望他以後能夠識文斷字,做個秀才這般的人物。我帶著他一路要飯,但是人家見我帶個孩子,都說我是個帶著拖油瓶的老鰥夫,一來二去,就沒人待見我了。”
說到這,鄭老爹的眼神黯淡了下來。
似乎很多亂糟糟的記憶,突然從心底湧上腦海,揮之不去。
他依然清楚的記得,在那些昏黃的日暮,他拖著一條瘸腿,端著一個破碗去挨家挨戶的敲門。
他也從來不曾忘記,他趴在高老莊門前,用身體擋住那些狠狠掄來的棍棒,謾罵聲回蕩在他的耳邊:
“賤民!我家老爺扔出來喂狗的東西你們也不配吃!”
“吐出來!”
“打死你們!”
盡管後背上火辣辣的疼,但他還是咬著牙,用身體遮住身下那個瘦小的男孩,那個男孩正趴在地上,抓著幾塊吃剩的饅頭使勁往嘴裏塞。
在那男孩髒兮兮的小臉上全是害怕的神情,淚水和著饅頭一起被他嚼進嘴裏。
“不要怕。”被打得鼻青臉腫的鄭老爹忍著劇痛,咧開嘴笑道:“活下去,比什麼都強。”
對啊,隻要能活著。
尊嚴什麼的,還有什麼意義呢?
誠然,鄭一文不是他的親生骨肉。
但是盡管過去了許多年,他依然忘不了繈褓中那小小的嬰兒衝他無邪一笑,他也就在那時,在心底徹底認下了這個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