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第五十九章 勿忘三途苦(4)(1 / 3)

他沉默片刻,繼續道:“最後我還是不忍心,我不甘心,不想沈家一個人都不剩。在抄家前,讓侗汌帶著錢找人疏通此案,卻被我大哥發現了這件事。隻好不了了之。”

傅侗文後來回想,父親懷疑他參與革命,也必定和此事有關。母親能知道沈家是他一個心結,也一定源於當時的行賄。

“你父親曾懷疑你二哥也參與革命,可你二哥從未承認過。你父親說,倘若沈家十幾個子弟和他都死了,希望我能見一見你二哥。我想到你父親的話,命人在行刑前救下你二哥,”他回憶當時的情景,“最後也失敗了,幸好,他們意外帶回了你。”

不,絕不是意外。

二哥……

沈奚突然全明白了。為什麼二哥會是送自己離開的人,為什麼他知道全部的事,還在笑著囑咐自己要忘記沈家,才能保全自己的性命。那天夜裏,二哥悄然把她從臥房裏抱出來,避開奶媽和丫鬟,避開家裏的人,他是想要把唯一活命的機會給自己……

月下,二哥走在後花園裏的腳步聲還在耳邊,他經過那些個院子,可曾心中酸澀,不能救出所有的弟弟妹妹?他走得急,走到不穩,兩次都要摔跤。二哥是富貴公子,平日裏端著架子,怎會有那樣狼狽?那可是曾經懷抱六歲的她,敢放言說日後把半個廣州城掏空了,買給她做嫁妝的二哥。

他踏著青苔碎石路,趕的是最後的生路。

月色如華,錦緞似地鋪在腳前,她猶然記得,自己要上馬車前,低頭看到二哥的皮鞋上有泥土,褲腳也是髒的……

二哥將大義、將日後、將前途的路都告訴她。她似懂非懂,隻曉得要逃命。

臨別,他想給她留點東西,可摸遍渾身上下,連塊像樣的玉佩、指環都沒有。古人生離死別都講究要這種物事,可他沒習慣戴這些,連鋼筆也沒有,鋼筆別在西裝外套的口袋上,他怕下人們注意他,在將近年關的深夜裏沒拿外衣,隻穿著襯衫長褲就出來了。

後來仿佛是窘迫於自己的慌張,又遺憾於今生就此別過,再無相見的緣分,二哥把她的雙手攥著,反複搓熱著:“二哥沒什麼能給你的了,央央,日後到哪裏,做什麼,是生是死都要活得像沈家人,”搓不熱她的手,是來不及了,“北京冷,不比在廣州。”

這是二哥最後留給她的話,說北京城是個比廣州冷的地方。

可他永遠不會知道,這個小妹妹輾轉逃命大半年,入京時已是六月。

……

沈奚眼淚湧上來,堵在喉嚨口,她猛地抬手,捂住了雙眼。

她漸漸喘不上氣,抓著自己的連身裙前襟,急促呼吸著,喉嚨和氣管都像被什麼堵住了,進不得氧氣,發不出聲音。

傅侗文發現她的身體在顫抖,握她雙手,是滾燙的:“不舒服?”

沈奚聲音沙啞,低聲祈求:“不要停……”

她的悲慟,無限被放大在燈下、眼前。

傅侗文看著這樣的沈奚,何曾不心疼,他甚至慶幸她還肯讓自己握住雙手。對於她來說,自己還是可以相信的人,哪怕他將這件家族往事隱瞞了這麼久。

他用手掌抹掉她的眼淚:“你入京時,侗汌剛離世。因為侗汌行賄的事情,父親和大哥已經懷疑我,當時我不能再送走你。於是隻好把你養在煙花館裏,把你當成我豢養的幼女,才沒有人懷疑你的身世。”

他又道:“當時傅家正盛,我並不想讓你知道家仇,憑你一人的力,除了送死什麼都做不到。但隻要我活著,就會保你日後的錦繡前程,日後的平安一生。”

原來在煙花館外,轎車裏的傅三說出這句話,並不是隨心而想。

他說:我能保她今夜,就能保她一世。

她想錯了,全想錯了。這不是一句舊時代英雄式的示威,也不是一句篤定的預言,而是他壓在心頭多年的隱秘。

“你會平安一生,嫁給一個普通但富有的人結婚生子,沈家的財富,我都會還給你,”傅侗文低聲道,“宛央,我對你說我曾以父子禮,為人守孝三年,就是為你的父親。沈家不該亡,我也不會讓沈家亡。從我為你父親守孝開始,我就姓沈了,我日後的子孫也都會姓沈,延廣州沈家血脈,上廣州沈家的族譜。”

“三年後,守孝期滿,我才去了解你的姓名身份,是沈家哪一房的,生母是誰?沈宛央,宛在水中央……”

講到這裏,廣州沈家的舊案已結束。

餘下就是沈宛央和傅侗文的事情了。

三年守孝期滿,他拿到沈家幾張黑白相片,其中一張背麵寫著:宛央,宛在水中央。

照片裏她十歲的模樣,穿著舊式的裙褂,脖上卻圍著一條小小狐尾,挽著清末的少女發髻,手中握著一把合攏的折扇,驚訝地望著鏡頭。雖麵容端莊,如初開的牡丹花,可眼神出賣了她。傅侗文猜測,是西洋相師點燃鎂光粉後,嚇到了她,才有這錯愕慌亂的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