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尼斯霍姆(1 / 2)

趁著蘭恩在前麵帶路的時候,雯朵格悄悄來到了弗雷旁邊,那雙像貓一樣的眼睛在兜帽下閃閃發光。

“聽我說……你,我不知道你是誰,也不知道你從哪裏來,但這裏隻有我們兩個人才能清醒看待事情,所以我才來請求你:不要讓蘇爾看到天堂之光。”

弗雷掃了一眼周圍,其他人似乎沒注意到雯朵格,於是他也挑了挑眉毛,玩味地道,“我還以為你把混種人都看做偉大的鬥士。”

“是偉大的鬥士的後代。我相信混種人是有資格變得偉大的,我們很強,可以做很多事情,這就是我們被趕到這裏的原因,我們嚇到了別人。但在洞裏打獵是一回事,去迷宮戰鬥又是另一回事。”雯朵格的瞳孔放大,湊得更近了,“我去過那裏,我這輩子都在訓練,所以我可以一路走到最後。起初我們這些追蹤者人數還要更多,當時我們年輕而愚蠢。”

“外麵有一整個世界在等著我們,幾隻怪物又算什麼?我們當時是這麼想的。但我們沒有準備好,。迷宮不僅僅是身體上的挑戰,它還會欺騙你,讓你懷疑自己的想法。它很狡猾,遍布陷阱。它像原始的夜晚一樣黑暗。在某些時候,你開始覺得自己像是在一個活物的肚子裏,剛剛被它生吞下去,就連空氣本身也在侵蝕你的皮肉……”

雯朵格看向一旁,“我不得不從朋友的錯誤中學習不得不跨過他們的屍體,從而走得更遠。我不想再這樣做了……而如果一群準備不足的戰士莽撞無知地闖進迷宮,這一切都會再次發生,這都是因為蘭恩相信一把發光的劍可以幫我們解決所有問題。”

弗雷有些動容,他必須去思考雯朵格話中的真實性,因為他也不覺得一把劍能解決什麼問題,天使的寶劍就在他的體內,他能清晰地感覺到,現在不過才稍微恢複了一些力量,最多就是召喚出來發光,然後給友軍聊勝於無的1點臨時生命,或者亮瞎敵人的狗眼而已。

“但是蘭恩似乎篤定那種光芒應該被混種人看到。”弗雷斟酌著開口道。

“蘭恩……”雯朵格呲著牙,從喉嚨裏發出低啞的咆哮聲,“他想扮英雄。如果你還記得的話,他的第一個想法就是拿起劍,一頭衝進迷宮。你覺得這聽起來像個計劃嗎?對我來說,這聽起來像是自殺。最糟糕的是,部落,可能真的會認真考慮他的話,跟著他行動。”

弗雷笑了笑,“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你們部落有很多孩子都失蹤在迷宮了,你難道就一點也不擔心嗎?”

“我想。但我不會為了幾個愚蠢的孩子而拿部落的未來冒險。蘇爾酋長猶豫不決是有充分的理由的,他也明白這對部落有多危險。蘭恩是唯一一個從這幼稚的英雄主義遊戲中獲利的人。如果有必要,我會自己一個人去找他們,或者他們的遺物。不講任何英雄主義,全靠自己。隻拿自己的生命冒險。”雯朵格放慢語速,“你和你的朋友們可以跟我一起走。也許我們可以一起走到迷宮盡頭,找到通往地表的路。”

弗雷收斂了臉上的表情,看了看前方,尼斯霍姆的大門已經出現在視野裏,“我想我已經了解了,離部落也不遠了,回原來的位置去吧,我會認真考慮的。”

雯朵格點了點頭,“別把那光芒給蘇爾酋長看,我就會帶你們穿過迷宮,我保證。”

弗雷笑了笑沒有說話,看向前方,眼神有點閃爍,沒人知道他在想什麼。

……

“喲,蘭恩!”四個混種人守衛守在一個大石門前,後麵似乎是一個大洞穴,看到蘭恩後熱情地打起了招呼。

他們注意到蘭恩身後的弗雷幾人,頓時露出懷疑的眼神,“地上人?”

“沒事,夥計們,相信我,他是我們的貴客,我們有很重要的事需要和蘇爾酋長說。你們到時候也會大吃一驚的。”蘭恩笑著道。

守衛們對蘭恩足夠信任,盡管一臉懷疑,但還是打開了石門,朝蘭恩點了點頭道,“酋長正在部落裏。我帶你們過去。”

進入門石門弗雷打量了一下周圍,這個兩百尺寬的大洞穴中心有一個較小的湖泊,牆壁和天花板上長滿了一叢一叢的冷光真菌。在湖中心,至少兩打低矮的石頭建築群設立在一個大約一百尺寬的小島上。光亮從建築窗戶中透出,給人一種溫暖的感覺。接近湖麵的一段有一個勾型碼頭,停靠著不少材質極爛的獨木舟。

他對混種人村落的第一印象就是肮髒的垃圾場——氣味對得上,不過他沒有表現在臉上,這顯然很不禮貌。一眨不眨的發光眼睛從陰暗中注視著他們,畸形的身影在小屋之間悄悄穿行。一些混種人在挖白色盲魚的內髒,一些則在修補漁網。所有這些都是正常村落生活的景象,但空氣中卻籠罩著緊張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