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巡前一周,朝歌算著日子,讓宛芹出嫁了。
嫁衣是宛芹自己繡的,很喜慶的正紅色,花樣也是極好意頭的。鳳冠霞帔,更襯得宛芹膚白勝雪。朝歌捧著那些東西細看:“原來宛芹你繡工也這麼好呀,真好看。可惜,我自從離開家鄉來到這兒,就再也沒穿過正紅色了。”妾妃是不允許穿正紅色衝撞中宮的。所以她看見這大紅色的嫁衣,很是羨慕。
而且她和白錦森說好了,以後稱回現代一律為回家鄉。這樣才不會讓別人起疑心。
“你穿一定好看。”
“奴婢不想離開姐姐,想一直留在姐姐身邊伺候。”
“不許胡說。”朝歌拉住她的手,“你是我的妹妹,現在你有了好的歸宿,我真為你高興。阿森是好人,而且跟我又來自同一個地方,人品肯定是有保證的,而且他既然答應了娶你,一定會對你好的。”
宛芹低下頭,撫著那柔軟的嫁衣:“可是,我舍不得姐姐。”
“我知道,我已向皇上說了,如果成婚後你還想在宮裏伺候,就白日過來,晚間再回去。皇上已破例應允了。”朝歌見她不再那麼難過了,便捧出個小盒子來,“你明日就要嫁給白錦森了,可要高興一些。這是我自知道你二人心意以來,一直為你攢下的。還有白錦森的,我也一直都預備著呢。”
“你可以用這些東西開個店鋪,若是進宮不得空的話,可以再找兩個人幫你打理。不管在什麼時候,攢下點家當總沒錯。皇後身子不好,皇上朝政繁忙,明日,溫貴妃、俏貴人都會過來送你出嫁的。”
宛芹不顧規矩的抱住朝歌:“多謝姐姐費心周全......奴婢一定拚全力護著姐姐,保姐姐平安。”
“你放心,明日,我一定送你高高興興的出嫁。”朝歌笑笑。
第二日是個極好的天氣,難得也不那麼冷了。天氣晴好,萬裏無雲,白錦森掛著大紅花的樣子,讓朝歌忍不住笑出聲來。皇上心尖上妃子的大宮女出嫁,而且有溫貴妃坐鎮,婚禮自然是規矩裏最好的。
宛芹穿著早就繡好的嫁衣,又戴上金冠。手上和耳朵上是朝歌送的紅寶石墜金的鐲子和耳墜。她就這樣一步一步的走到了白錦森身邊。
溫貴妃道:“妹妹,宛芹衷心於你,現在有了好歸宿,本宮看著真是歡喜。”南書也道:“宛芹今日真美。果然,連姐姐身邊的大宮女都這麼有頭臉呢。願他們二人永結同心,白頭偕老,一輩子平平安安的。”
白錦森和宛芹跪在下頭:“多謝貴妃娘娘、合妃娘娘、俏貴人金口玉言。”朝歌捧著大紅蓋頭,親自給宛芹戴上:“從今日起,宛芹正式嫁給你做妻子,你可得償所願了。一定要待宛芹好,知道嗎?”
“是。”外人麵前,是不能錯了規矩的。況且白錦森也確實很感謝朝歌,便誠心誠意的對她行了個禮並點頭稱是。
......
婚後的宛芹更平添了一絲從容,白日裏還是會在宮裏伺候,反正白錦森也是要回宮裏繼續做太醫的。晚間二人再一起回去也無妨。有時候白錦森值夜,宛芹便還是向從前一樣住在鳳儀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