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張恪天天被周蝶叫出去付錢,後來我們把周蝶花過的錢的賬單郵寄到她家去了。她們家也沒有還錢,那意思就相當於很多年以前,我們看見的某個大學生的散文一樣。內容我還記得一點:
“我喜歡這種感覺,夏天的午後,陽光浪漫。像日本的櫻花一樣(雖然我沒有見過櫻花),讓人難忘。我在西湖的湖畔見到了布魯斯,我看見他就像看見了美利堅合眾國一樣。
我們談了很多,還說到了中國經濟,但是布魯斯顯然不喜歡中國。可是他還是請我喝了茶,最後布魯斯去收銀台去買的單。”
這說明了什麼問題,當今社會,人們在意的誰在付錢。你付了錢就算了,那是應該的。如今這時代,這樣的事情已經是不可能的了。花錢買不願意的菜,一般沒有人願意,這樣的生活大家都很不習慣的。
我們找周蝶還錢泡湯了,張恪很少外出了,總是匆匆忙忙的。
08年3月份,我收到一封信。可是寄信的人,我不認識,我把信封拆開。裏麵裝著另外一封信,不是寫給我的,收信人的名字我也不認識,叫“藍色”。我肯定是不能夠看的,沒辦法我隻好放在書架上麵。外麵的信是給我的,可是裏麵的信卻是別人的名字,我們無權過問的故事麼。
我喝著茶,看著冒出綠芽的樹木,以及水泥板的A棟。
“寢室亮了不少了?”我說。
“是啊,那麼高的A棟樓被拆了,總歸要有點貢獻的吧。”小飛。
“開闊了我們視野。讓我們的寢室變得更加明亮了。”李振海說。
“那之前別的學生呢?我們這棟樓可裝不下A棟一整棟樓的學生啊。”我說。
“好像住在別的學校了,我們校長人際關係還不錯,在某個職校租到了房子。”李振海說。
這真是新聞。
我回來繼續寫我的小說,別人放在我電腦裏麵的東西顯然很差。難道是為了讓我更加自信麼?我不認為有人大費周折就是這麼無聊。
我寫到八萬個字了,比較快的寫了這麼多。畢竟是電腦,打字很快,隻要你的腦子轉得快,寫一本書的可能也隻是在一周內吧。我是這樣想的,現實裏似乎有點艱難。我的小說已經寫完了,不知道以後的命運會怎麼樣。我自認為寫得還不錯,剩下的就是找一下錯別字,以及內容又沒有衝突的地方。寫得太長了些,難免寫了前頭,忘記了後麵。整體來看個幾遍就拿到出版社去看看好了。
警察局那邊我應該也去看一看。我的周圍發生的不少事情比幽靈還奇怪,至少誰動了我的電腦,這個比較重要。
我喝著茶,有人喊我到樓下去拿東西。
我下樓的時候,看見周蝶來了,但是張恪不在?“張恪呢”我問。
“我怎麼知道。”周蝶說。
“那你來做什麼?”我說。
“我找人吃飯。”周蝶說。
我走了,沒必要再說了。我總不能在還有人走得樓梯裏麵說,“周蝶,你先還錢啊?還飯錢。”很多人會組個團來唾棄我,可是一個轉身呢,立馬找別人還錢。弄不好還是他自己的女朋友。
我到樓下,發現一輛郵政的車停在我們樓下麵十米遠的地方。
我走過去問,“什麼事情?”
“你的包裹。”一個郵差說。
“我沒有買東西,包裹裏麵是什麼?”我說。
“不知道,好像是一台照相機。”郵差說。
“我沒有郵件也沒有郵包,你們弄錯了,再找我麻煩我就報警。”我說。
那個和我說話的郵差可能沒有想過我的態度會這麼差,帽子往地下一扔,還走過去踩兩腳。這時是為了證明自己很強大麼?那帽子是你自己的吧,我鄙視他。“我沒上網上買東西,怎麼可能會有郵包。你們公司自己的事情,自己解決。”說完了,我就上樓了。一進門,正好和周蝶撞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