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戰國的官職都怎麼叫(3 / 3)

到了戰國時期,許多國家還是保留著司寇這個官職,但秦國卻是個例外。秦國掌管司法的官職,正是上麵說過的廷尉,而且對照漢朝就知道,漢朝的廷尉製度,正是從秦國沿襲而來,所謂漢承秦製,這個製度傳承就是縮影!

上麵這幾個中央職務,基本都是戰國列強共有的,而除此之外,各國也有一些獨家官職設定。比如輔佐太子的官職,在齊國和燕國叫太傅,在秦國又分開,分別叫作師和傅。齊國和秦國還專門有博士,全是精通典籍的學者,專業給帝王當顧問。值得一提的還有司空這個官職,主要管工程營造,韓國和秦國都有,但事權又不一樣,韓國的司空隻管幹工程,秦國的司空卻還要管牢獄,原因也簡單:秦國幹工程的,主要是囚犯。

地方官職才是關鍵

如果說中央這些官職變遷,好些都給後人似曾相識之感,那麼真正對中國古代曆史影響深遠的,還是地方行政結構的變化。

社會的變化,關鍵就是從根子上變,放在戰國年代,這個根基,正是地方的行政體製,這個變了,才意味著中國曆史上這個轉型期——關鍵的環節已經完成。

這個最關鍵的環節,就是郡縣製!

嚴格一點來說,郡縣製也同樣產生在春秋時代,但春秋時代不同的是,縣的級別要遠高於郡。公元前493年,晉國權臣趙鞅要討伐範中興氏,戰前開動員會的時候就許願:大功勞打完了給個縣,小功勞給個郡。由此可見,當時縣還在郡之上。

但什麼時候,郡反而跑在前麵了?依然還是戰爭需要,最早的郡為什麼級別低?因為那時候郡隻在邊境有,後來戰爭規模越來越大,郡的重要性越來越多,給的實權也就越來越大。地盤也越來越大,相應地,國君的控製力也要加強,其地位自然也就水漲船高了!

因此,郡也就有了一套新的製度,長官叫作郡守,責任大權力也大,可以征發本地的士兵,但權力太大了控製不住怎麼辦?郡守下麵還有郡尉,主抓軍事工作,正好可以彼此牽製!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國家,地方建製都是叫郡,齊國就是叫都,但意思基本一樣。

一開始的郡,地盤少編製也就少,後來郡越來越多,出於事權統一的需要,下麵更要有層級機構,因此縣也就正式作為下級機構,和郡形成了上下關係!

縣的長官,叫作縣令,這個稱呼,也差不多延續了整個封建時代。縣令的下麵,又有縣丞、縣尉,這個結構,之後也是一脈相承。中國古代號稱皇權不下縣,中央直屬的官製,最低到縣級,這種模式,也是從此開始!而郡與縣的兩級製度,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郡縣製,戰國的列強裏,誰推廣這個製度最給力最徹底,也就意味著誰轉型封建社會的速度最快。很顯然,秦國走在了前麵!

不過,要以為秦國是簡單粗暴的郡縣製,那就錯了。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年代,都需要按照自己的需求設計製度。再好用的製度,也不是生搬硬套來的。秦國在整個戰國時代,最淩駕於列強之上的,就是強大的動員能力。其不但能動用近百萬軍隊投入作戰,更能長期保障戰爭供應,戰爭的支持能力,強大到如此恐怖,還與其一些附加製度有關,例如“道”!

道,是設在少數民族地區的行政機構,往往是在郡以下,與縣是平級的機構。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協調不同民族之間的關係,更方便對少數民族地區進行管理。這種模式幫助秦國穩定了內部的製度,是他們麵對強大動員,依然可以穩定運轉的基石!這樣的製度模式,在後來的漢唐宋明幾個朝代,也都有所參考,在治理少數民族地區時,曆代都發揮了大作用!

戰國時期,在縣以下也有了兩級的機構:鄉和裏,這是中國古代農村的傳統機構製度,也同樣是從戰國開始,綿延兩千多年。而且和中央直屬管理郡縣不同,鄉和裏兩個層級,在管理上也有學問:鄉是由鄉主來管理,基本都是這一地方德高望重的人物,類似《漢書》裏說的“三老”,裏稍有不同,裏的管理者叫裏典。在秦國,裏典通常選擇勇武人物,也叫作“率璈”。裏中的居民叫“裏人”,按照居住地來編伍,也叫作“四鄰”。我們今天常說的街坊四鄰,就是這麼來的。這是中國封建社會基層管理的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