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對調解保密的質疑
1.對於規則的質疑
在《調解指令》的指引下,意大利建立了一套較為嚴格的保密性規則。調解保密原則旨在促進當事人之間信任關係的建立,確保衝突的有效解決。即使調解失敗,當事人也無須擔心其在調解中的表現會成為訴訟中於己不利的證據。禁止調解信息向後續司法程序披露,不僅能確保調解程序的安定性,還有助於維護訴訟判決的公正性。但是,意大利的調解保密存在以下不足:
(1)程序保密與懲罰措施的缺失。調解的保密性包含兩個層麵:一個是調解程序保密;一個是調解信息保密。前者要求調解過程不公開,不允許與調解無關的人員旁聽。後者強調調解主體不得將調解信息向隨後的審判活動披露。因此,調解保密是程序性保密和內容性保密的結合。然而,意大利隻關注信息保密而缺乏程序保密。在當事人選定調解組織後,一般由該組織內部規則規製,無須受正式程序規則的約束。但是,多數調解規則均未明確調解程序是否公開,如果公開又是否因當事人申請而不公開?程序保密規則的缺失,將對調解信息的保密產生不利影響。除此之外,意大利通常以法律義務的形式製定保密條款,即“調解主體應當恪守調解信息的保密義務”,至於違反保密義務的具體懲罰措施,保密條款卻沒有任何規定。
(2)保密內容既不包括調解方案,也不包括調解記錄。在意大利,當事人拒絕調解員提供的調解方案將導致調解活動的終止。根據第28號法令,調解員可以依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提供一份最終調解方案。當事人須對該方案作出同意或者拒絕的意願說明。如果當事人拒絕接受,那麼調解員將擬成一份書麵報告,記載拒絕方案的當事人以及被拒方案的內容。按照強製調解的要求,這份報告應當在隨後的審判活動中公開,倘若法官發現法院作出的判決與被拒方案的內容相一致,那麼拒絕調解方案的勝訴方將承擔不利的後果。雖然調解方案和調解記錄均產生於調解活動,本質上也屬於調解信息的範疇,意大利卻將它們排除在調解保密的範圍之外。
與此同時,關於當事人拒絕參加調解會議的記錄也不屬於保密內容。一般而言,當事人享有選擇是否參加調解會議的權利。而調解記錄卻使參加調解會議成為當事人的一項法定義務。因為在隨後的審判活動中,法官將以不出席調解會議的記錄作為對抗當事人的考量因素。值得稱道的是該做法已被廢除。
2.對於目的的質疑
調解保密最直接的目的,是避免調解信息的披露影響法官審判的公正性。而設立調解保密規則最根本的目的,是鼓勵當事人積極地適用調解。因為調解信息的保密能夠最大限度地消除當事人擔憂調解行為造成不利影響的心理顧慮。然而,需要思考的是,調解信息的公開是否必然會給當事人帶來嚴重的後果?
(二)對調解保密的質疑
1.對於規則的質疑
在《調解指令》的指引下,意大利建立了一套較為嚴格的保密性規則。調解保密原則旨在促進當事人之間信任關係的建立,確保衝突的有效解決。即使調解失敗,當事人也無須擔心其在調解中的表現會成為訴訟中於己不利的證據。禁止調解信息向後續司法程序披露,不僅能確保調解程序的安定性,還有助於維護訴訟判決的公正性。但是,意大利的調解保密存在以下不足:
(1)程序保密與懲罰措施的缺失。調解的保密性包含兩個層麵:一個是調解程序保密;一個是調解信息保密。前者要求調解過程不公開,不允許與調解無關的人員旁聽。後者強調調解主體不得將調解信息向隨後的審判活動披露。因此,調解保密是程序性保密和內容性保密的結合。然而,意大利隻關注信息保密而缺乏程序保密。在當事人選定調解組織後,一般由該組織內部規則規製,無須受正式程序規則的約束。但是,多數調解規則均未明確調解程序是否公開,如果公開又是否因當事人申請而不公開?程序保密規則的缺失,將對調解信息的保密產生不利影響。除此之外,意大利通常以法律義務的形式製定保密條款,即“調解主體應當恪守調解信息的保密義務”,至於違反保密義務的具體懲罰措施,保密條款卻沒有任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