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近代上海的經濟社團(2 / 3)

二、近代上海經濟社團的聯合行動

資本主義工商業的不斷發展必然形成更密切的經濟聯係,抵禦外資經濟的壓迫和競爭,組織起來才有力量。20世紀初始,近代上海各種社團組織呈現出聯合發展的趨勢。

素有“中華第一商會”之美譽的上海總商會,於1904年在上海誕生。它是上海地區各業同業公會的聯合組織,其成員不僅包括純流通領域的行業組織,還包括了工業、金融業、保險業、公用事業等行業組織及改製後的會館公所,對全國各地和海外的經濟社團產生過廣泛而有力的影響。

上海總商會及會員團體,引進國外先進的組織形式和規章製度,推動近代上海工商業社會秩序從傳統行會治理方式向近代法製軌道邁進,促進工商各業從行幫的守舊管理模式改變為有統一組織的規則管理形式。運用團體的領導地位和組織力量,聯絡各行各業分散進行的反對洋貨傾銷活動,組織成地區性乃至全國性的抵貨運動。同時,利用各種文化載體,向社會廣泛傳播科學的工商管理和生產技術方麵的知識,幫助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上海總商會成立後不久,就在上海發起召開了兩次全國商法大會,獲得全國各地和海外商學團體的廣泛響應,成為當時的一個時政關注熱點。來自全國各地和海外的近百位代表出席,討論各種工商法規的製定和實施,推動政府的工商法律建設,具有重大的近代化意義。各界工商和商學人士取得廣泛共識,形成在全國範圍內調查商事習慣的決議,會後進行有效的實地調查,最終促成了中國第一部《公司法》和《商法總則》出台。對當時尚依賴殘缺的行規、幫約從事經營活動的工商界來說,是向經濟秩序法製化進步的重要轉折。

20世紀20年代,我國《商標法》《票據法》和《工廠法》在製訂時,上海總商會對當時的上海企業反複宣傳,並組織相關的工商團體和社會法學團體參與討論,起到了擷取民間智慧以充實我國近代法規建設的作用。當時,上海總商會引導各業同業公會利用法定社會團體的身份,代表上海工商界和各業向政府反映民族資產階級的意誌,爭取獲得政府對工商業的保護。其中一個重要方麵就是針對不合理的稅製,通過對各種稅製的評議,既敦促和勸說會員履行依法納稅的職責,又積極反映會員要求政府停止征收苛稅的呼聲。如在巴黎和會期間,就工商界普遍關心的廢止協定稅則,爭取國際稅法平等問題,上海總商會和上海的一些同業公會向全國發出通電,要求我國出席巴黎和會的專使據理力爭,以維護本國民族經濟利益。對北洋政府發行的印花稅,上海華商紗廠聯合會單獨發電抗爭,指出財政部曾允諾對仿製洋貨“已完正稅,不再重征”,指責此次複開印花稅是自食其言的行為,“堅請收回成命”。30年代初,上海工商各業同業公會針對政府頒布的新營業稅大綱,成立了“稅則研究會”,對各業貨物的稅率進行分門別類的核議,要求政府重新修訂稅率,酌情核減。在爭取關稅自主、要求提高進口稅和廢除對部分工業產品征收特稅等問題上,上海總商會和同業公會都站在民族企業的立場上,不遺餘力地向政府據理力爭。盡可能地反映了近代上海工商業的利益要求,保護了工商利益,維持了工商秩序。

上海總商會和其他同業公會日常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普及宣傳科學的工商知識和推廣企業管理知識,為會員企業拓展國貨產品市場、開辟原料來源渠道。上海總商會開辦商業圖書館,除自辦圖書外,並積極爭取各書局“嗣後凡有新出版之商業書籍,每種移送圖書館一份”。該圖書館對上海工商界全麵開放,“任人展覽”,“使有誌潛修之士得以同資沾溉’,還與中華職業教育社、上海商科大學聯合開辦商業補習夜校、成立上海商業補習教育會,“以扶助上海商界青年增進商業知識,養成商業適當人才為宗旨”。1926年商業補習夜校的入學青年達到321人,成為當時全國規模最大的商業補習夜校。同時,上海總商會還創辦商品陳列所,舉辦商品展覽會和研究會,通過辦展宣傳國貨產品,研究國貨產品的出口前景,組織國貨產品出國參展,為國貨產品拓展海外市場。在上海總商會的支持和指導下,各業同業公會也為會員企業籌備各種國貨產品展覽,以增強民眾的國貨觀念。到20世紀二三十年代,上海國貨博覽事業在總商會的推動下,發展活躍,擴大了國貨的社會影響,提高了國貨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