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告示詳述珠玉業贗品偽品擾亂正常行業秩序的劣跡,勸誡業主保守信用,以杜亂徒的可乘之機。對行業店主和從業人員表達了鮮明的規則態度,並宣示了違規嚴糾的決心,以安商情。
禁止靛業串騙白拉及私相授受告示碑:
“靛青一業,遇有行務,並捐項一切事宜,毫無頭緒。於去年冬間,延請熟悉靛行事務之職員石惟寅,專司其事。置買基地,購料起房,議請給示。邇有業中玩夥停歇,在外成群,遇有號客靛貨,勾串買主,誑騙他客,冒稱行夥,竟敢白拉兜攬,直麵交易,私相授受,從中抽用,以致生理速漸清寥,貽害非輕。雖蒙牙帖,委查難絕,一經發覺,該頑夥遠揚無蹤。自奉給示創設公所之後,議得消售靛貨每件抽提二分,積少成多,或遇捐項以及業中事宜,就將此款可抵。但捐從貨出,詎被白拉抽用,業等無貨可提,非求示禁,愈更日熾。求賜出示嚴禁,並求差查稟究等情到縣,據此。除批示並飭差查究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該職員石惟寅及闔業人等知悉:爾等設立公所,議定消售靛貨,每件抽提二分,以抵公用。自示之後,如有同業行夥,在外與客勾串誑騙,白拉兜攬,私相授受,從中抽用,致礙捐務者,許即指名稟縣,以憑究辦,決不姑寬。各宜凜遵,毋違!特示。遵。”
這是試圖為理順靛業生意所做出的努力,要求從業者遵守行規,徐圖行業繁榮發展。禁止私相授受,滋生誑騙,有害同業正常發展的行為。
土布公所禁用粉麵飾布告示碑:
“照得麥為穀之一,天實生之以養人;麵為麥所成,人當惜之以重穀。鬆郡為產布之區,上海縣各鄉鎮人家,織成布匹,銷售謀生。乃訪知近有射利之徒,竟用粉麵逐布塗抹,希圖以醜飾美,蔽惑號莊之目,往往墮其術中,以致粉麵飛揚滿地,踐踏如泥,每日收布,作踐麵粉,殊不可勝計。日積月累,造孽之重大,何可勝言!邇年來刀兵未靖,水早為災,江鎮難民,流離失所,欲求一食,而且難得。而竟暴殄天物,積孽若斯,豈有不上幹天怒,而降天災乎!……為此示諭各鄉布莊、販賣人等,嗣後毋許將麵粉塗飾布上。其布行布號,毋許收買粉飾之布,限半月以後,一律禁止。如違、定將販賣鄉莊機戶人等,提案重懲;將收配之行家,議罰示警。著令具結,永遠不許收配粉布外,倘有以粉布私相賣買者,許本地局董查明稟究。苟能省曆年蹂躪之麵粉,亦可救數萬饑餓之性命,惜福回天,生民有賴,地方人等,亦不得藉端擾害。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這是對紡布交易中,以次充好,淆亂質量,踐踏麵粉的嚴厲禁止告示。縣府通過土布公所的名義勒石示眾,規範布業糾往矯正,如有再犯,便有規可考,嚴厲處罰,自取其咎。這種同業組織的行規約束,對手工業時期的行業行為是有很強的製約作用的,因為在市場有限的情況下,同業之間的監督是比較易於實現的,並且同業之間本來就存在一定的競爭關係。
製訂行業規則,並以組織的名義監督行業規則的執行,對行業秩序和從業人員的行為,以及幹擾行業秩序的外部因素,都有相當的穩定作用。
會館公所製訂的章程和規則對會眾具有很強的約束力,使這種社團組織成為近代上海市場社會中極重要的一個功能化群體,具有明顯的社會集散和社會控製功用。如晚清滬地寧波人兩次與法租界當局發生衝突,進行罷市、號令和指揮甬人群體的機構就是四明公所。清末上海商界不少全國性的政治通電由公所和會館的名義簽署。在晚清官府社會經濟管理缺失的條件下,這些社會化經濟群體維持著民間市場的日常運作,具有很高的自治效率。
20世紀後,組織形態近代化的商會和行業協會,以及其他職業或公益社團製定的章程或宗旨,對成員個體或單位都構成基本的行為準則。而且製定章程和規則本身就是社團成員規則意識提高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