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近代上海社團社會管理意義的現實啟示(3 / 3)

社團組織是社會關係的紐帶。社會管理是對人的管理和服務。人既是社會關係的總和,又是社會關係的結點。人是社會關係的總和,說的是人的本質由現實的社會關係來決定,判斷一個人的本質隻能從他經曆的和現實的社會關係中尋找依據。影響人、調動人也隻能從他所處的社會關係著手。人是社會關係的結點,表達的是一切社會關係都是圍繞人建立的,是為人的發展而展延的。社團把人聚合起來,構成一定範圍的社會關係。抓住社團這一社會管理的紐帶,對人的管理和服務就會切實有效。

社會管理是影響和規範社會個體行為的活動。社會個體的活動受直接和間接關係的影響。人處於各種顯性或隱性的社會關係之中。社會個體通過不同範圍的社會關係與社會環境聯係起來,通過直接關係與間接關係的互動,影響與被影響於社會環境。社團是社會個體的直接關係,具有直接影響、教育、規範社會個體的作用。

社團是國家與個人之間的作用場。社團組織是民眾根據社會狀況和自身發展的需要,利益主體主動建立的維護成員利益、應對社會環境的團體。社會和國家的狀況是社會個體生存和發展的現實基礎,社團組織把國家的政策、法令結合社團成員的實際需求,討論、製定本團體的實施對策和落實措施。國家意誌通過社團組織的過濾,滲透進社團成員的思想,影響成員個體的實際行動。這個過程中,利益主體的追求和需要通過社團組織與國家政策進行對衝和交彙,利益個體以社團的形式與國家政策發生作用,社團成為國家與利益個體之間的作用場。社團是成員表達真實意誌的場所,國家意誌在這裏與利益個體的真實意誌相作用。

社會團體作為國家與個體之間的作用場角色,與行政機構的推行性角色,對民眾心理和行為的影響,是不同的。社團組織的利益協同性以及成員情感的共通性,易於成員遵守社團的規約,雖然有時這種規約不完全符合個體的意誌。行政機構的外力推行角色,常常使行政區域的民眾具有強力壓迫感,行為就會變得被動而敷衍,雖然有時這種強力推行是必須的,如果能夠通過社團組織的化解緩衝,變為社團組織成員自我規範、自我管理、自我協調的運行機製,效果可能更為明顯和持續。

社團組織在國家與個體之間的作用場功能,是近代國家與社會良性互動關係的體現。社會空間的擴大,社團組織的成長,是國家社會本質的良性發展。國家為了保護社會而產生,隨著社會的進步,社會管理的主體必然逐步回歸社會,從而體現國家存在和發展的目的,最終實現社會自由而全麵的發展。

(二)社團組織是“社會協同”管理的載體

近代上海可以說是“社會人”的集合體,通過各種社團組織的凝結組合,使近代上海“社會人”成為有序的組織力量,促進了近代上海的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社會管理關係發生了深刻變化。主要表現在計劃經濟時代的“單位人”成為市場經濟時代的“社會人”。“單位人”管理關係把個人納入到企業、工廠、機關、學校、生產隊、軍隊等國家控製的單位中,人口的流動和單位的變動以及每個人的情況嚴格掌握在各個單位的管理範圍內,沒有社會自由的空間,沒必要、也不存在社團參與社會協同管理的問題。“社會人”從單位中解放出來,人口流動成為常態。很多人雖然也在各種各樣的單位中工作,但是市場體係中的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一般隻是工作合同關係,對工作之外的居住、生活、交往等情況是不負責的。人口和單位的市場化還使人和單位都處於變動不居的狀態,加大了社會管理關係的複雜性。除此之外。市場經濟中產生大量的自由職業者、個體勞動者等“無單位”的人。“社會人”是生產要素市場化的必要,也是社會創造力的必要,但是人的“市場”關係對社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營造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的社會環境,必須進行社會管理體製和機製的創新。新時期社會的分化與組合產生了很多新的社會組織,各種“社會人”以共同利益關係或共同社會關注,自發結成各種新的社會團體。讓社團組織分擔一定的社會管理責任,政府與社團組織協同開展社會管理,成為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社會管理的必然選擇。

“社會協同,就是要發揮各類社會組織的作用,整合社會管理資源,積極推動建立政府調控機製同社會協同機製互聯、政府行政功能同社會自治功能互補、政府管理力量與社會調解力量互動的社會協同管理網絡。”發揮各類社會組織的社會管理作用,民間社團組織的載體意義越來越明顯,它所聯係、影響的社會群體越來越多。

社團組織的發展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結構演變的必然趨勢。社會結構在社會學的意義上,是指占有一定資源、機會的社會成員的組成方式及其關係格局,包含社會組織結構、城鄉結構、人口結構、家庭結構、就業結構、收入分配結構、社會階層結構等若幹重要子結構,其中社會階層結構是核心。有的學者認為社會結構是指社會各要素之間相互聯係、相互作用的方式。社會結構是一個是演變、開放的係統。

現代社會結構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社團組織的普及和發達。例如美國現在的社會組織有100萬個之多,遍及美國所有大小城市及社區內。我國的社團組織從改革開放以來發展很快,並且呈現著不斷發展的趨勢。有文章載明:1988年,我國僅有社會團體4446個;至2010年,全國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共43.9萬個,其中社團24.27萬個,民辦非企業單位19.45萬個,基金會2168個;經民政部門備案的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有4萬多個、城市社區社會組織有20多萬個。與社會組織的快速發展相適應,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社會組織目前的專職工作人員有540萬人,兼職工作人員500多萬人,各類誌願者2500多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