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後即衰,近年再興,甚盛。

在大乘各宗中,此宗之教法最為高深,修持最為真切。常人未嚐窮研,輒輕肆毀謗,至堪痛歎。餘於十數年前,唯閱《密宗儀軌》,亦嚐輕致疑議。以後閱《大日經疏》,乃知密宗教義之高深,因痛自懺悔。願諸君不可先閱《儀軌》,應先習經教,則可無諸疑惑矣。

十 淨土宗

始於晉慧遠大師,依《無量壽經》、《觀無量壽佛經》、《阿彌陀經》而立。三根普被,甚為簡易,極契末法時機。明季時,此宗大盛。至於近世,尤為興盛,超出各宗之上。

以上略說十宗大概已竟。大半是摘取近人之說以敘述之。

就此十宗中,有小乘、大乘之別。而大乘之中,複有種種不同。吾人於此,萬不可固執成見,而妄生分別。因佛法本來平等無二,無有可說,即佛法之名稱亦不可得。於不可得之中而建立種種差別佛法者,乃是隨順世間眾生以方便建立。因眾生習染有淺深,覺悟有先後。而佛法亦依之有種種差別,以適應之。譬如世間患病者,其病症千差萬別,須有多種藥品以適應之,其價值亦低昂不等。不得僅尊其貴價者,而廢其他廉價者。所謂藥無貴賤,愈病者良。佛法亦爾,無論大小權實漸頓顯密,能契機者,即是無上妙法也。故法門雖多,吾人宜各擇其與自己根機相契合者而研習之,斯為善矣。

佛法十疑略釋

戊寅十月六日在晉江安海金墩宗祠講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但對於佛法而起之疑問,亦複不少。故學習佛法者,必先解釋此種疑問,然後乃能著手學習。

以下所舉十疑及解釋,大半采取近人之說而敘述之,非是講者之創論。所疑固不限此,今且舉此十端耳。

一 佛法非迷信

近來知識分子,多批評佛法謂之迷信。

我輩詳觀各地寺廟,確有特別之習慣及通俗之儀式,又將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內,謂是佛法正宗。既有如此奇異之現象,也難怪他人謂佛法是迷信。

但佛法本來麵目則不如此,決無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儀式莊嚴,規矩整齊,實超出他種宗教之上。又佛法能破除世間一切迷信而與以正信,豈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

故知他人謂佛法為迷信者,實由誤會。倘能詳察,自不至有此批評。

二 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宗教。此說不然。

佛法與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茲不詳述。應知佛法實不在宗教範圍之內也。

三 佛法非哲學

或有人疑佛法為一種哲學。此說不然。

哲學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測而得之某種條件即謂為真理。其結果,有一元、二元、唯心唯物種種之說。甲以為理在此,乙以為理在彼,紛紜擾攘,相非相謗。但彼等無論如何盡力推測,總不出於錯覺一途。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見象之形狀,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謂是為象之全體。故或摸其尾便謂象如繩,或摸象其背便謂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謂象如地。雖因所摸處不同而感覺互異,總而言之,皆是迷惑顛倒之見而已。

若佛法則不然。譬如明眼人能親見全象,十分清楚,與前所謂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因佛法須親證“真如”,了無所疑,決不同哲學家之虛妄測度也。

何謂“真如”之意義?真真實實,平等一如,無妄情,無偏執,離於意想分別,即是哲學家所欲了知之宇宙萬有之真象及本體也。夫哲學家欲發明宇宙萬有之真相及本體,其誌誠為可嘉。但太無方法,致罔廢心力而終不能達到耳。

以上所說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學,僅略舉其大概。若欲詳知者,有南京支那內學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學》一卷,可自詳研,即能洞明其奧義也。

四 佛法非違背於科學

常人以為佛法重玄想,科學重實驗,遂謂佛法違背於科學。此說不然。

近代科學家持實驗主義者,有兩種意義。

一是根據眼前之經驗,彼如何即還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是防經驗不足恃,即用人力改進,以補通常經驗之不足。

佛家之態度亦爾,彼之“戒”“定”“慧”三無漏學,皆是改進通常之經驗。但科學之改進經驗重在客觀之物件,佛法之改進經驗重在主觀之心識。如人患目病,不良於視,科學隻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則努力醫治其眼以求複明。兩者雖同為實驗,但在治標治本上有不同耳。

關於佛法與科學之比較,若欲詳知者,乞閱上海開明書店代售之《佛法與科學之比較研究》。著者王小徐,曾留學英國,在理工專科上迭有發現,為世界學者所推重。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創立新理論解釋佛學,因著此書也。

五 佛法非厭世

常人見學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與世人罕有往來,遂疑佛法為消極的、厭世的。此說不然。

學佛法者,固不應迷戀塵世以貪求榮華富貴,但亦決非是冷淡之厭世者。因學佛法之人皆須發“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樂為苦樂,抱熱心救世之弘願。不唯非消極,乃是積極中之積極者。雖居住山林中,亦非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學以預備將來出山救世之資具耳。與世俗青年學子在學校讀書為將來任事之準備者,甚相似。

由是可知謂佛法為消極厭世者,實屬誤會。

六 佛法非不宜於國家之興盛

近來愛國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彼等謂佛法傳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此說不然。

佛法實能輔助國家,令其興盛,未嚐與愛國之行動相妨礙。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國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統一興盛其國家。其後婆羅門等舊教複興,佛法漸無勢力,而印度國家乃隨之衰亡,其明證也。

七 佛法非能滅種

常人見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滅種。此說不然。

信佛法而出家者,乃為僧尼,此實極少之數。以外大多數之在家信佛法者,仍可婚嫁如常。佛法中之僧尼,與他教之牧師相似,非是信徒皆應為牧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