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聲 天長地久時 番外(1 / 3)

尾聲 天長地久時 番外

在美國呆了幾個月,終於要回家了。

Sean第一次坐飛機,好幾次開口問我,能不能開窗透透氣。

我在他旁邊覺得很丟臉。

午餐時間,空姐問我們是要中餐還是要西餐。

我和三叔都要了中餐,就Sean說要西餐。

不一會,空姐回來,說了聲抱歉,西餐已經沒有了,要中餐可以嗎?

Sean問中餐有什麼?

對方答,米飯和麵條。

Sean說,那我要麵條,再給我加兩份牛排。

我看著他漂亮自信的麵孔,真的好想、好想哭。

終於熬到下飛機,不用再忍受別人好笑的目光。

看見爸還有他的跟班擠在出口處朝我們揮手,我開心得忘乎所以,正要飛撲過去,不小心被東張西望著跟上來的Sean踩到了鞋後跟,當著那麼多人的麵,我摔了個漂亮的狗吃屎。

我對自己說,忍字頭上一把刀。

雖然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要忍,我完全可以將他扔在大街上,讓他自生自滅。

當然,這隻是想象。

我一向是有始有終的人。

後來我才知道,爸爸之所以讓三叔帶我去美國散心,不僅是因為媽過世,還因為黑道上有些人和南菁鬧得很不愉快——知道全世界每年要發生多少起綁架案嗎?兩萬!撕票率更是高達五分之一。

爸有一雙賊亮的眼睛,一眼就看出Sean骨骼奇特,經過一番考驗,他終於確定他的女兒撿回了一個人才。

“再人才,也得從我的跟班做起。”我向他宣布時,正在狼吞虎咽的他衝我笑得很菜爛。

桌上,七八隻空盤子在疊羅漢。他真是個飯桶。

想要隱瞞我是社團頭子寧天誠的女兒,就不能在我身邊塞兩個大胸肌保鏢,所以Sean做跟班的第一件事就是跟著我去上學。

在這之前,他給自己起了個中文名,沈時久。

沈是Sean的諧音,時久是出自“待到天長地久時”,這句話被刻在了一隻銀質的打火機身上,那是他身上最值錢的一件東西。

我們一起上初中一年級。

他15歲的“大齡”成了很多男生的笑柄,認為他一定是個了不得的笨蛋。很快,就沒人敢笑了。他用行動向別人講解了一道數學和哲理結合的證明題:因為A的拳頭比B的硬,所以 A的腦子比B的更安全,所以B變成傻子的機會大於A。

物競天擇,匹夫不擋。

低年級的學生畏懼他,高年級的不良學生卻奉他為新一屆的NO.1。

起初,不管我走到哪,背後都有他的身影。從此,不管他走到哪,背後都有一群女生的身影。

當你覺得他無比帥氣時,就連他講的蹩腳中文也成了一種時尚。一時間,到處都有人在模仿他說的“兒”字音,那種場麵,就像一群被踩到了狗尾(yǐ)巴的在集體呻吟。

我牙酸,我也想呻吟,卻是因為上火。

他這個跟班做得很高明,總是存在於以我為中心的方圓五米內,卻從沒有人將他和我聯係在一起。

看看,我那麼平凡,他卻那麼耀眼。

當我的英語成績一直在及格線下掙紮時,他的普通話正突飛猛進。

當我門門爆紅時,高年級的書本對他已是小菜一碟,於是他從跟班一躍成為我的兼職家教。

但我總是學不好,因為心思不在這上麵,我是常天誠的女兒,未來我已經看得見,所以少了很多努力。

沈時久學會很多新詞後,就對我說:沒有文化的流氓頂多就是盲流,有文化的流氓早晚會成為上流。我氣得找不到詞,隻好罵他下流!

初潮發生在初一下半年,根據過來人的經驗,我已經猜到怎麼一回事。這是十分羞人的事,我坐在位置上像是被定住一樣全身僵硬,一直到下課,依舊保持著雕塑式的姿勢。

他坐在後排靠窗的位置,很容易看到最前排的我。

那時候,心有靈犀似的,他朝我走過來,將自己的學生製服披在我身上。15歲的他已經有一米七八的個子,所以他的製服很長,正好能遮住我整個屁股。

這一舉動太突兀,引來了同學們的唏噓聲。在那些猜測竊笑的目光中,他突然用兩隻手捧住了我的頭,一個略顯幹燥的吻頃刻間壓在了我的嘴上。

我呆住了。

全場男女生開始暴走,推翻了之前那個正確的猜測:為毛是她這個黃毛小丫頭?一點也不配嘛!

他用這種方法掩護我撤出了教室。到了門外我這才醒悟過來,我的清白和我的初吻在這一天英勇就義了。

十一

比起麵子,身體的不適更要我命。走了幾步,我死活不肯再走一步,兩條腿像麻花一樣緊緊地絞在一起。

他問我是不是很痛。

我說不痛——那是假的,天知道這一刻我多麼希望自己是個男生!

他把我背了起來,去學校附近的大超市。

路上他好奇地問我是什麼感覺。

我沒好氣地說,我捅你一刀你就知道了。

當我們停在女性用品區時,我聽到幾個女孩子在一旁猜我們是兄妹還是一對。我趴在他的背上,很想轉頭衝她們大聲說:跟班,是跟班!才不是什麼兄妹,更不是一對!

十二

在確定不會有人找我的麻煩後,沈時久就開始有一日無一日地曠課。因為爸爸有意要培養他,於是時常帶他去南菁。

我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每隔半天,如果看不到他的人,我就會不由自主地去猜他現在在什麼地方,正在做著什麼事,我甚至能想象出具體的情景,就像是電影鏡頭一樣在腦子裏盤旋。而這些鏡頭後麵,永遠糾纏著一幕,教室裏那一觸即離的初吻。

我開始陷入無盡的煩惱之中。

這太可怕了,也許隻有我一個人在糾結這個問題,他早就忘了吧。

十三

高一的時候,我決定養一隻狗,給它取名叫19。19是條純黑色的德國牧羊犬,小的時候還挺可愛,長大後就變得很凶悍了。每次我放學回家,它都會從門口衝出來,在道上一個飛撲撲向我。起初,我還能勉強接住,但隨著它的體型越來越大,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我很快被它撲倒在地,害得我以後隻能繞道回家。

有一次,我翻牆進門。侯在那裏的19在我腳剛落地的一瞬間,將始料不及的我撲了個四腳朝天。我哇哇大叫著:“19走開!你這隻流氓狗!信不信我把你送走?”

這時候,沈時久突然從裏屋跑了出來,一眼看到牆根處的我以及在我身上“搗亂”的19。然後我驚恐地發現,他居然隨手抄起了一根木棍。哦,天!我趕緊拍拍19的腦袋喊:“快跑!”

19是條很機靈的狗,它和沈時久相處的時間雖然不是很多,但是每一次都能被他整得服服帖帖。他叫它站著,它就站著,他叫它坐下,它就坐下,連大氣都不喘一個。

連我都聞到了一股子殺氣,更別說是19。但它沒跑,反正跑得了初一跑不了十五,於是隻是嗷嗷低叫著趴在一邊,抬頭可憐兮兮地看著持棍而至的他。

沈時久正要舉起手,我猛地撲過去抱住他的胳膊,叫道:“19是我養的,不準你打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