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和諧是數千年來人類最珍貴的價值,也是最完美的境界;和諧社會是人類孜孜以求的美好社會,也是中國共產黨不懈追求的理想社會。進入21世紀後,中國共產黨在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上,從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角度出發,對建設和諧社會進行了深入的探索,並在十六屆四中全會上,明確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任務。一時間,黨內外、國內外對此產生了強烈的反響,“和諧”旋律響徹神州大地,“和諧”傳遍大江南北。全國掀起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思想浪潮。“什麼是和諧社會”也成為了社會各階層、各領域、各民族人民的共同話題。
一般來講,和諧社會就是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之間和諧統一與協調發展的社會,就是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之間和諧統一與協調發展的社會。人類社會是在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矛盾統一中發展的,也是在和諧與不和諧的矛盾統一中發展的。
2005年2月,胡錦濤同誌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提高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發表的重要講話中指出,我們所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這六方麵包括了社會關係的和諧、人與自然關係的和諧,體現了民主與法治的統一、公平與正義的統一、活力與秩序的統一、科學與人文的統一、人與自然的統一。這六個方麵的內容十分豐富,既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科學內涵和總體特征,也是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和美好藍圖。為了使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更能夠深入人心,使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得更好,我們黨在十六屆六中全會上進一步提出了到202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八大目標和主要任務。這八大目標和主要任務突出強調了“社會主義民主法製更加完善”“人民的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家庭財產普遍增加”“全社會創造活力顯著增強”“社會就業比較充分”“基本公共服務體係更加完善”“良好道德風尚、和諧人際關係進一步形成”“社會管理體係更加完善”等極具可操作性的內容,由此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論體係和具體實踐奠定了重要的發展基礎。
同時,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任務和偉大理想的實現,具體表現出來就是要社會主義政治和諧、經濟和諧、文化和諧、社會和諧和生態和諧,這就要求必須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建設,隻有這樣我們才能解決前進道路上遇到的各種情況和問題,才能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才能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