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生活實錄(3 / 3)

明朝的藝術家才叫拚

明朝中晚期開始的另一大熱潮,就是“戲劇熱”。侯方域的《馬伶傳》就講了這樣一個故事:當時有一家商人,邀請了兩個劇團來演同一出劇——《鳴鳳記》,戲中的重要看點,就是劇中的主人公奸臣嚴嵩。兩個劇團扮演嚴嵩的演員,分別叫李伶和馬伶。對台戲開始後,李伶扮演的嚴嵩,一下子壓過了馬伶扮演的嚴嵩,結果觀眾們紛紛湧過去看李伶,反而把馬伶扔在一邊。演出還沒有結束,馬伶就羞愧而逃,之後一度不知所終,而李伶也因此成了南京城的頭牌演員。

三年以後,一個爆炸新聞在“票友”中傳開——馬伶回來了,還放出話來,願意和李伶再現場PK一次,看看誰演的嚴嵩好。一時間,幾乎全南京的“票友”雲集。這次開演後,全場幾乎都震撼了,馬伶塑造的嚴嵩,一反三年前那蒼白呆板的形象,反而塑造得活靈活現,而演出還沒進行到一半,與馬伶PK得李伶就服輸了,當場給馬伶跪下來叫師傅。事後大家追問馬伶,他那出神入化的表演是怎麼做到的?馬伶回答道,他離開南京後,獨自一人到北京做了“北漂”,跑到大學士顧秉謙家裏做差役。這個顧秉謙為人奸詐,時人都說不亞於嚴嵩。馬伶在顧秉謙家幹活三年,抓住一切機會觀察顧秉謙,仔細體察他的一舉一動,喜怒哀樂,最終從形似到神似,有了那驚豔全場的表現。放在今天,馬伶這樣的演員,做個大明星,恐怕也是綽綽有餘的。

金牌出版人

放在今天,福建建陽人熊大木這個名字,恐怕已被現代人所陌生。而在明朝嘉靖至萬曆年間,他卻是一個家喻戶曉的人物——?金牌出版人。明朝中後期商品經濟大興,帶來的一個重要影響,就是出版業的蓬勃發展,許多以通俗話本小說為內容的出版物,在新興出版商的包裝推廣下,紛紛風靡市場,成為流傳不休的暢銷讀物。熊大木就是其中一位,他個人的身份,也是那時期大多數出版商的寫照:讀過書,出身底層官宦階層,做過生意,接近民間,並最終開設了“書坊”(出版社),並包裝推廣暢銷書,當時經他捧紅的暢銷書,有《兩漢演義》《大宋中興演義》等,而他不隻能推廣,更能原創,其本人的著作不但在明朝爆紅,更流傳至今天——《楊家將演義》。

拯救“本草綱目”

明朝商品經濟發達,使暢銷書的出版變得容易,一些當時看似沒有市場賣點的讀物,出版卻變得困難起來,典型如醫學家李時珍曆時二十七年寫出的醫學寶典《本草綱目》。此書的最終定稿,是在萬曆二十一年(公?元1593年),李時珍已經因這本書而耗盡了全部家產,根本沒有能力將其出版。為此,他以七十六歲高齡的老邁身軀,來到當時中國出版業最為發達的南京,向當地的知名出版商們求助。但是不少出版商一看到題材就連連搖頭,認為這是本鐵定賠的書。求告無門的李時珍,最終帶著未了的心願於同年過世,留下的遺言,就是讓兒子把書獻給朝廷,以國家的力量來出版。

可書送上去之後,當時的明朝政府也不感興趣,把這個請求一擱置又是三年。真正挽救了這本書命運的,是此時南京城的出版大鱷胡承龍,得知消息的他,以敏銳的判斷力斷定此書必然傳世,遂於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找到李家,不惜血本將其印刷成書。不出他所料,該書在經過問世早期的冷場後,很快熱銷一時,七年後又在江西重新翻刻,從此暢銷不?斷。

書生會武術

晚明武術推廣的另一個景象,就是知識階層的書生習武練武。晚明的文官集團中,也出了許多以精通武術而著稱的少壯士人,比如曾擔任過禦史的梅之煥,在一次明朝禁軍閱兵時,麵對軍將的挑釁,就曾當場彎弓搭箭,連續多箭中靶,當場把那些驕兵悍將給壓了下去。晚明的許多匡扶時局的名臣中,也有許多人以武藝嫻熟著稱,比如曾擔任宣大總督的盧象升,他個人武功精熟,擅長射箭和刀法,率軍征繳農民軍時,更時常衝在前麵。他的將官,有純粹的職業武將,卻也有許多書生出身,精通武術的熱血青年。而在明朝滅亡後,文人習武的風氣,保持得最好的,卻是湖南地區的讀書人。晚清曾國藩創建湘軍時,其軍中的中層軍官,基本都是由讀書人組成,按照曾國藩本人的說法,這些人精通武藝,也受詩書禮儀熏陶,有血氣無匪氣,因此能當大任。

一肚子苦水的太監

作為中國曆史上宦官權力較重的朝代,明朝的宦官,也成為後世研究的話題。事實上,明朝的宦官們不僅是政治上的高光人物,在民間閑談中,也往往成為關注的話題。和清朝宦官常年居於深宮中不同,明朝宦官因為往往擔負著“采辦”之類的職務,因此時常與民間接觸,老百姓對他們的了解,有時候也格外親近。明朝中期,北京街頭就有俗話說,這世上有三種性子的人是不能惹的,一是女人性,二是秀才性,三是太監性。更多的時候,太監們也是老百姓調侃的對象。明朝文人謝肇的筆記裏就說,每當有戲曲演出的時候,觀眾比較希望的,就是有太監們來看,那些太監們看到劇中悲慘的情節,會像女人一樣嚶嚶哭泣,也算是劇場外的一?景。

太監要打爹

明朝宦官位高權重,但是他們心裏,始終藏著深深的自卑。《明史》裏就曾記錄這樣一件事:正統年間,宦官於經得到皇帝寵信。一次他爹到北京來看他,按說父子重逢是好事,沒想到於經二話不說,當場下令把他爹脫了褲子一頓打,等打完了,他又惡狠狠地問他爹:你當年好狠的心,怎麼就忍心把你兒子閹了啊。話沒說完,父子兩人抱頭痛?哭。

明朝建立時,朱元璋親自主持編纂的《大明律》中,關於“剝皮”這個刑罰還有這麼一個補充規定:宦官如果娶老婆的話,同樣也要處剝皮之刑。但到了明朝中期,這規矩就給破了。到了明朝中後期,基本上有權勢的宦官,都有相好的女子。這些女子主要都來自京城坊曲裏的娼妓。許多妓女一生的盼望,就是可以被宦官看中,然後被他贖出去。之後就可以太太的身份,繼承他的家產,從此苦盡甘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