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軍製揭秘(1 / 3)

這種製度的好處,一是國家節約了大量的軍費開支,而且可以保證維持數目龐大的常備軍,軍屯的生產更能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按照朱元璋的話說,就是“養兵百萬,不費國家一粒錢糧”。二是確保軍隊的絕對忠誠,衛所製度確立後,軍隊的權力也被拆分,五軍都督府雖然是軍隊的最高機關,但是都督府對於軍隊隻有管轄權而無調度權,統兵打仗調度軍隊,要有文官負責的兵部來執行,沒有兵部的命令,調動百人以上軍隊就形同謀反。

而一旦遭遇對外戰爭,明朝軍隊的集結,則是通過向各衛所調兵的方式,再給予統兵大將帶兵權,稱作專征。雖說打仗的時候在一塊,但打完了仗後,參戰的士兵,哪個衛所來的回哪裏去,相互間不相統屬,比起唐朝同樣性質的府兵製來,衛所對於士兵的控製力更強,既保證士兵的戰鬥力,也能杜絕將領培植私人勢力。

所以終整個明朝,軍隊始終保持著對中央集權的絕對拱衛,除了由藩王引發的“靖難之役”外,從未發生過地方軍事長官脫離中央割據自立的事。而在這套製度下,明朝軍隊的總人數,也創造了中國封建社會的曆史記錄——洪武年間在冊的軍隊總數,多達一百八十萬。

而如果成為衛所製度下的一個士兵,那麼在明朝的戶口本上,戶口寫的就是“軍籍”,和普通老百姓是不一樣的。普通老百姓的戶口叫“民籍”,是歸明朝“六部”中的戶部來管轄,而士兵則是由衛所所屬的都督府來管轄。

如果入了軍籍,那全家都是軍籍,而且世代不能脫籍為民,可謂一人當兵,全家都是兵,而且代代都是兵。士兵的家屬,就被稱為軍戶,家裏當兵的士兵,被稱為正軍,士兵的兒子,則被稱為餘丁。如果“正軍”在戰鬥中不幸犧牲了,那麼這個名額就由這個家中的“餘丁”來繼承。如果說這個家庭所有的人都犧牲了的話,那麼這個家庭的軍戶名額,就需要從這個家庭的籍貫所在地,重新找一戶家庭來?遞補。

而在待遇方麵,軍戶家庭是有一些好處的,比如國家會劃撥給軍戶家庭私田,由軍屬來耕種,並按照戶部的賦稅規定繳納賦稅,但家中當兵的“正軍”,卻要去耕種國家的土地——軍田。軍田產權屬於部隊,早期由士兵耕種,後期因為士兵逃亡過多,主要招納流民耕種,需要繳納規定的賦稅,其實就是給國家當佃農,公田的收益,就是明朝早期軍費開支的主要來源。同時,軍丁還需要負擔戍守京城的任務,一旦被選中了,那麼每年農忙過後,就要調度到京城守衛,路費要自理,而且要到第二年農忙開始前才能回去,可謂來回折騰。

而作為一個普通士兵,在這個體製下的艱辛是很多的,首先是任務重,明朝衛所製規定,邊境上百分之三十的軍隊用於作戰,百分之七十的士兵用於種地。而在內地衛所,通常是百分之八十的士兵用於種地,百分之二十的士兵用於?作戰。

這種製度的好處,一是國家節約了大量的軍費開支,而且可以保證維持數目龐大的常備軍,軍屯的生產更能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按照朱元璋的話說,就是“養兵百萬,不費國家一粒錢糧”。二是確保軍隊的絕對忠誠,衛所製度確立後,軍隊的權力也被拆分,五軍都督府雖然是軍隊的最高機關,但是都督府對於軍隊隻有管轄權而無調度權,統兵打仗調度軍隊,要有文官負責的兵部來執行,沒有兵部的命令,調動百人以上軍隊就形同謀反。

而一旦遭遇對外戰爭,明朝軍隊的集結,則是通過向各衛所調兵的方式,再給予統兵大將帶兵權,稱作專征。雖說打仗的時候在一塊,但打完了仗後,參戰的士兵,哪個衛所來的回哪裏去,相互間不相統屬,比起唐朝同樣性質的府兵製來,衛所對於士兵的控製力更強,既保證士兵的戰鬥力,也能杜絕將領培植私人勢力。

所以終整個明朝,軍隊始終保持著對中央集權的絕對拱衛,除了由藩王引發的“靖難之役”外,從未發生過地方軍事長官脫離中央割據自立的事。而在這套製度下,明朝軍隊的總人數,也創造了中國封建社會的曆史記錄——洪武年間在冊的軍隊總數,多達一百八十萬。

而如果成為衛所製度下的一個士兵,那麼在明朝的戶口本上,戶口寫的就是“軍籍”,和普通老百姓是不一樣的。普通老百姓的戶口叫“民籍”,是歸明朝“六部”中的戶部來管轄,而士兵則是由衛所所屬的都督府來管轄。

如果入了軍籍,那全家都是軍籍,而且世代不能脫籍為民,可謂一人當兵,全家都是兵,而且代代都是兵。士兵的家屬,就被稱為軍戶,家裏當兵的士兵,被稱為正軍,士兵的兒子,則被稱為餘丁。如果“正軍”在戰鬥中不幸犧牲了,那麼這個名額就由這個家中的“餘丁”來繼承。如果說這個家庭所有的人都犧牲了的話,那麼這個家庭的軍戶名額,就需要從這個家庭的籍貫所在地,重新找一戶家庭來?遞補。

而在待遇方麵,軍戶家庭是有一些好處的,比如國家會劃撥給軍戶家庭私田,由軍屬來耕種,並按照戶部的賦稅規定繳納賦稅,但家中當兵的“正軍”,卻要去耕種國家的土地——軍田。軍田產權屬於部隊,早期由士兵耕種,後期因為士兵逃亡過多,主要招納流民耕種,需要繳納規定的賦稅,其實就是給國家當佃農,公田的收益,就是明朝早期軍費開支的主要來源。同時,軍丁還需要負擔戍守京城的任務,一旦被選中了,那麼每年農忙過後,就要調度到京城守衛,路費要自理,而且要到第二年農忙開始前才能回去,可謂來回折騰。

而作為一個普通士兵,在這個體製下的艱辛是很多的,首先是任務重,明朝衛所製規定,邊境上百分之三十的軍隊用於作戰,百分之七十的士兵用於種地。而在內地衛所,通常是百分之八十的士兵用於種地,百分之二十的士兵用於?作戰。

雖然明朝早期設定了嚴格的軍事訓練和考核製度,定期就要抽調考核訓練,還要給予賞罰,尤其是作戰部隊成員,通常都是考核中的優秀者。但是絕大多數的士兵,日常的主要工作還是種地。而且即使是種地,受的盤剝也是極重的,家裏的地,要按照民田的賦稅繳稅,而士兵工作中種的地,要按照比民田高得多的稅,向部隊繳稅。另外定期還需要抽調服役,到京城值班。一旦遇到戰事,如果編入了作戰部隊,更需要按照命令開赴邊境,執行保家衛國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