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與文人的愛恨糾葛(3 / 3)

這封信我沒找禦用文人代筆,而是自己親筆所寫。文臣好弄筆墨,所擬詞意,通常不能表達出我內心的真實情感。在這裏我既沒有虛偽客套,更沒有用“禮賢下士”那些陳詞濫調。

我並不是靠道德激勵回報那些文人儒士,在我的功臣序列裏,文官地位還是很高的。盡管如此,我與他們的親密關係並沒有維持多久。戶部尚書茹太素是個剛烈之人,愛說老實話,幾次因為衝撞我,被廷杖、降官,甚至腳上戴著鐐銬辦公。有一天,我在偏殿賜宴,當場送給他一句警告詩:“金杯同汝飲,白刃不相饒。”茹太素接道:“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我以死相脅,他卻向我表明了自己的忠心。盡管如此,最後他還是難逃一死。

江西貴溪的夏伯啟叔侄不願在朝中做官,為了逃避朝廷征用,他們不惜將自己左手的大拇指砍掉,以示決心。我聞訊大怒,將夏伯啟叔侄抓到南京,梟首示眾,全家籍沒。

蘇州人姚潤、王謨,也是因為同樣原因,被我誅殺。我尤其痛恨那些動不動就托身於寺廟的前朝官員,對於隱而不出的讀書人,我不惜采取激烈手段,甚至將他們埋入地中,隻露出一顆腦袋,然後用刀斧將其削去,稱為“鏟頭會”。

在我的一壓再壓之下,這時候的讀書人已經無法再像傳統文士那樣動不動就歸隱山林。我心裏也清楚,那些拒絕與我合作的文人在骨子裏是輕賤我的,他們看不起我這個曾經做過乞丐,做過和尚的無業遊民。而在我看來,這天下如今已是我朱元璋的天下,所有的讀書人都應該懷著一顆感恩之心對待我。

在我所頒布的《大誥》裏有一項“寰中士夫不為君用”罪,犯此罪的人會被抄斬。有學問才識卻不能為君王所用就是目無君上,這樣的人留著也沒用,就該殺頭抄家。

文化上的自卑使得我對讀書人采取更為嚴苛的手段,甚至不惜通過文字獄來迫使他們承認我至高無上的地位。洪武年間,讀書人的尊嚴被我一再剝奪,而我這個帝王也需要在生殺予奪中享受極權所帶來的威嚴與快意。

洪武七年(1374),我的一位貴妃去世。按照古禮,庶母死,子孫不需服喪。可我十分喜歡這位妃子,要求兒孫給她服喪。我的這一決定,引來那些好事的文臣紛紛上書,他們反對我更改古禮。當皇帝真是不自由,我因此寫了篇《孝慈錄》,大罵這些儒生是死讀書、讀死書的“迂儒”,不知道審時度勢,靈活地處理現實問題。

為了敲醒這些自以為是的文人,我不惜用最難聽的話諷刺他們。我曾經寫過一篇《辟阿奉文》,在這篇文章中,我說他們的所作所為還不如唐代的女人有風骨。唐代的宮女在皇帝麵前都敢說真話,可是這些文人們一個個卻活得唯唯諾諾,毫無骨氣。我不由發出感慨:“唐婦人,猶過今之儒者。”

雖然我越來越看不起那些儒生,但我對儒生的防範戒備心理卻絲毫沒有放鬆。

在任何場合,我都稱自己是“淮右布衣”“江左布衣”“起自田畝”“出身寒微”,顯得十分豪爽坦率。但這些話隻能由我自己來說,別人說不得。

做了皇帝,我的個人避忌變得更多。洪武三年禁止小民取名用“天、國、君、臣、聖、神”等字,洪武二十六年榜文禁止百姓取名用“太祖、聖孫、龍孫、黃孫、王孫、太叔、太兄、太弟、太史”等字樣。但凡“光”“禿”“僧”等與和尚沾邊的字眼兒,都會犯禁忌。我是農民軍起兵,不能聽見別人在我麵前提“賊”和“寇”二字。大臣們在血的教訓之下,也慢慢知道了我的忌諱。盡管如此,我還是不放心,總懷疑有些人在背地裏拐彎抹角地罵我,於是將禁忌範圍進一步擴大。比如“生”字,因為音近乎“僧”,在我看來就不懷好意;“則”字也很危險,因為“則”在淮西方言中發音與“賊”同。

因為這些敏感詞,很多人頭落地。

翰林編修高啟作詩:“小犬隔牆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被腰斬。

禦史張尚禮作詩:“夢中正得君王寵,卻被黃鸝叫一聲!”下獄死。

僉事陳養浩作詩:“城南有安婦,夜夜哭征夫”,被投入水中溺死。

兗州知府盧熊把“兗”錯寫成“袞”,被我視為不敬,斬。

浙江府學教授林元亮作《謝增俸表》中有“作則垂憲”,“則”與“賊”同,我認為罵我起兵當過賊,斬。

北平府學訓導趙伯寧作《長壽表》中有“垂子孫而作則”一句,斬。

福州府學訓導林伯璟作《賀冬表》中有“儀則天下”一句,斬。

桂林府學訓導蔣質作《正旦賀表》中有“建中作則”一句,斬。

常州府學訓導蔣鎮作《正旦賀表》中有“睿性生智”一句,“生”與“僧”同,我認為罵我當過和尚,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