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30日,創維集團董事長黃宏生等數位高層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創維數碼(0751.HK)被香港聯交所勒令停牌。此前,創維數碼在港一向被視為高質量、高透明度的中資概念股,為摩根大通、惠理、景順、彙豐及怡富等基金所重倉持有。拘捕事件實令投資界一片嘩然,驚歎惋惜不已。
香港廉政公署兩年多以前就悄然開始對創維數碼及其高管人員進行監控,其間收集掌握了大量證據。廉署調查涉及多項貪汙指控,包括黃宏生等涉嫌行賄創維的財務總監,挪用巨額公司資金;並涉嫌行賄前會計師偽造會計記錄,協助創維數碼在聯交所上市等。
無可否認,黃宏生一方麵在努力探索職業經理人的模式,一方麵他卻總是走不出家族企業的致命弱點,總想一股獨大。財報顯示,黃宏生家族在上市公司中所占股份達到77.45%,其他董事所占股份皆在3%以下。一股獨大的直接後果是加大了經理人與老板的距離。由於經理人並非是公司利潤的直接獲得者,如果任其自由選擇,他最直接的追求不是公司利潤最大化,而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4837萬港幣對於黃宏生而言並不是一個足以使他犯罪的數字,但關鍵是黃宏生的罪名是盜取,而且發生在香港。無論在會計製度、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具體監管規定方麵,還是在對違規的法律處罰方麵,內地與香港都存在相當大的製度差異。中國企業在海外上市時,往往在程序上配合當地監管規則的規範,但在具體監管規定的認識及相關行事觀念上,並沒有真正“與海外市場規則接軌”。即使負責為企業帶路的上市保薦人,也隻是告訴企業與上市過程相關信息,而非主動教育企業深刻理解市場文化。
這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內地企業赴港上市急功近利的心態,重籌資輕改製的現象仍然普遍存在。2000年4月創維數碼在香港聯交所的上市,便有著利用資本市場的明顯痕跡。從表麵業績增長看,創維的利潤從1995年的8000萬元到1999年度的3.2億元,平均年遞增率達80%以上。實際上自1999年中期之後,創維已經在此起彼伏的彩電業價格戰中逐漸不支。黃宏生本人曾對媒體回憶2000年前後創維的困境:“當時我感覺企業的末日來臨了,我的人生也走到了盡頭。”
海外上市給了創維集團扭轉局勢的機會,也並非沒有成本,那就是,要遵從國際規則行事,不能再像內地那樣肆意而為。然而,創維更多的時候欣欣然於上市收益,對於“成本”的忽視,最終釀成苦果。
一位曾任創維高管的人士對記者表示,成功上市融資對於創維進行企業轉型,實施內部改革,確實帶來了很大的推動。具體表現有二:一是2001年將企業內部改組為事業部;二是2002年吸收了七名高層管理人員進入董事局。然而,涉嫌造假貪汙事件的發生表明,民營企業對於股本文化的認知,仍然需要思維的轉變。
當黃宏生數月前發表“民企如何利用海外資本市場做大做強”的演講時,或許沒有意識到,資本市場絕不僅是“被利用”的,它更要求企業順應其“遊戲規則”。他當時更沒有意識到,自己個性素質方麵的一些弱點將導致他財富王國的崩潰。
要記住:和氣,不僅對你的“上帝”即服務對象要和氣,對合作夥伴更要和氣,因為碉堡最容易從內部攻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