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新生命的開始
按照過去的慣例,妊娠通常被劃分為3個時期,但這種劃分有些不便,因為不論怎樣計算妊娠的時間,其周數的總和都不能被3整除。習慣上還認為,妊娠的時間應該從末次月經的第1天開始計算,所以,“典型”的妊娠應該持續40周(而實際的孕胎期通常被認為要減去2周)。假如孕婦的月經周期不規律,那麼實際胎齡的計算就會不太準確。專家的觀點是,把妊娠的時間劃分為1個比較長(16周)和2個較短(各12周)的階段,因為這3個時期分別代表了胎兒的不同發育階段。
第一階段(1~12周),胎兒的組織器官開始形成,一些重要器官逐漸發育並完善。
第二階段(13~24周),胎兒發育速度加快,並逐步具有複雜的協調動作能力。一般認為,胎兒在這一階段的末期可以在子宮外存活,不過這需要非常專業的兒科護理。
第三階段(25~40周),胎兒體重迅速增加,形成基本的動作模式,為母體外麵的新生活進行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