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龍潭三傑——小記魏國的三大奠基人王朗、華歆、鍾繇 第二節 華歆,我可不是奸臣(2 / 3)

這就是華歆,他不想做的事情,絕不摻和,做了的事情也絕不後悔。

漢靈帝死後,大將軍何進輔政,廣請天下英才,華歆作為特別優秀的人才代表和荀攸等人一起來到了首都,後任尚書郎一職。

初平元年(190年)董卓遷都,華歆不想得罪董卓,但是也不想為他效命,於是放棄了前途遠大卻無比危險的中央公務員工作,請求去做一個小小的下邽令(下邽,今陝西渭南北),後又因生病沒有到任,從藍田(今陝西藍田)到南陽。

當時袁術正在南陽,就收留華歆。華歆勸袁術討伐董卓,袁術不從。見袁術目光短淺,華歆就有了去意。辭別袁術後,華歆又來到了徐州,而此時皇帝下詔任他為豫章(今江西南昌)太守。華歆在任期間清廉公正、做事有效率,他用實際行動詮釋了什麼叫“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當地的百姓和吏卒都非常愛戴他。

不光豫章的百姓是這樣,就連大軍閥劉繇病故後,手下的人都認為華歆的德行可以投靠,便想奉華歆為主。華歆不肯答應,說自己身為人臣,不能做那樣的事。他很明白,就自己的這點實力,固守豫章都成問題,再加上這些累贅,讓大家把自己當成劉繇二號,那不成了眾矢之的才怪。

建安四年(199年),孫策欲取豫章,遣虞翻勸降華歆。華歆見了虞翻,嘿嘿一笑說:不用你來當說客,我本來就想投降的。

孫策認為華歆是長者,就以上賓之禮對待華歆。

建安五年(200年),孫策遇刺身亡。曹操此時正在官渡,他假天子之命征華歆回朝。孫權意圖將華歆留在江南,華歆道:“將軍當奉天子之命,同時可與曹操結好。現在江東還不穩固,讓我為您去向曹公表示忠心,我留在您這也是您養的一個廢物,您為什麼不放我走,去為您做點事情呢?”

孫權當時還是個小屁孩,遠沒有之後那麼奸詐,所以放走了華歆。

華歆要走了,經過多次的跳槽,他終於想好了也看準了自己要投靠的老板是誰。這就是華歆,要麼不做,做了就會義無反顧。

華歆走前,有數千人來與他辭行,而這些人都不是空手來的,光送來的金子就有幾百兩之多。華歆來者不拒,但是一一記錄了送禮人的名字及禮金數額。臨行前,華歆把這些財物聚集在一起對大家說:“大家的好意我心領了,但是我這一輛單車是不可能帶這麼多東西的,大家還是把送的東西都拿回去吧。”隨後按名單將所收之禮一一奉還。

聽聞此事的人們紛紛對華歆豎起了大拇指,這時的華歆和小時候已經不一樣了,那個愛占小便宜的華歆,早就不複存在了,現在的華歆根本不把這些金銀放在眼裏,隻要跟對了人,這些東西都是手到擒來的。

華歆到了曹營之後,馬上被任命為議郎、參司空軍事。後曹操征討孫權,華歆為軍師。華歆在曹操的陣營中,十足的體現了他“要麼不做,要麼做絕”的個性。曹操是個值得他去做任何事的人。前邊說的捕殺伏皇後確實是真的,建安十九年(公214年),華歆奉曹操命收伏皇後璽綬,親手捆綁伏皇後並鳩殺二皇子。政治永遠是殘酷的,總要有人出來當這個惡人,而華歆為了曹氏不怕承擔這樣的惡名,比起那些躲在後邊眼睜睜看著曹氏代漢的漢臣來說,華歆是不是要更可愛一些呢?

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六月,華歆任禦史大夫。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二十三日,曹操駕崩,太子曹丕即魏王位,代任丞相、冀州牧之位。二月,華歆任相國,被封安樂鄉侯。同年十月,曹丕篡漢,封華歆為司徒。

華歆在魏國順風順水後,想到的是那個少時的同窗管寧,管寧少時看不起華歆的德行,現在華歆名利雙收,而管寧還是一文不名。黃初四年(223年),華歆向曹丕舉薦少時的好友管寧。曹丕想征用管寧,可是管寧卻不從。管寧恐怕怎麼也想不到那個曾經自己這麼看不起的人,會做到如此的高官,而且名聲極好。這樣的邀請就像是侮辱,管寧死也不會去為曹丕效命。麵對割席斷義的老友,管寧的胸襟顯然沒有華歆那麼寬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