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280萬元欲買斷母子情(1 / 2)

第三十章 280萬元欲買斷母子情

故事:

陳健民說,我們全家都決定了,無論對方提什麼要求,我們都得答應他,原因是,孩子在他外婆家很危險。她曾當著我們家的人說,要讓羊羊吃盡蘿卜幹稀飯,受盡折磨。還說孩子已經到了農村,而且哭個不停,整個嗓子已經啞了。

但怎麼救啊,陳健民下決心一定要找到孫子,然後先把他接回來。可是孫子羊羊被帶走以後,並沒有住在她外公家。陳家開始苦苦尋找,找了整整兩個月,沒想到一那天陳健民和幾位親戚突然在街頭發現了羊羊,於是發生了街頭奪孫的一幕。羊羊的外公家也不含糊,他們把奪孩子的其中兩個人截住了。雙方扭打著到了附近的派出所。

兩家人到了派出所以後,對羊羊到底該給誰養仍然是互不相讓。爺爺和外公爭孫子鬧到這個地步,也真是不多見。其實,這事件的真正導火索是羊羊的爸爸媽媽。

原來羊羊的媽媽葛武娟和羊羊的爸爸陳誠是初中時候的同班同學,當時兩人關係就很好。初中畢業以後就分開了,後來一次偶然的機會,兩個年輕人在網上重逢了。沒想到僅僅過了三天,陳誠竟然專程從英國趕回來看葛武娟。兩個年輕人飛快地墜入情網。隨後他們的戀情也得到了雙方家長的認可。半年以後,葛武娟放棄了國內的學業和陳誠一起去英國留學。又過了半年,也就是2003年6月,陳誠和葛武娟回國舉行了一個隆重的婚禮,但由於年齡小,他們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

2003年12月,羊羊出生了,陳健民的妻子到醫院來葛武娟,並告訴她他說“娟娟,羊羊爺實在是太開心了,我們都講好了,要送你一份大禮。”羊羊一百天後一個星期左右,陳健民真的履行了自己的諾言,他把四張存折交到葛武娟手。存折上的日期是2004年2 ﹑3月份。

葛武姐和陳誠的一段浪漫戀情,很快地開始,也很快地結束。不過雖然他們關係結束了,可是兩家對羊羊的愛卻不可能割斷。

陳健民說葛武娟帶著羊羊回到娘家後,他們一家人也隨後去了葛家。當看到孫子的頭上縫了針,而且體重減輕了不少後,陳健民心疼極了,他提出要帶孫子回家,但一下子遭到了孩子外公的反對。此後,他就再也沒有見到孫子。再後來,偶然在街頭遇到了孫子,才把他接了回去。並為此給葛家四張存折,共計120萬元。

在派出所裏,雙方就爭奪孩子的問題商量了三十多個小時,最後,情緒激烈的兩家人還真就商量出了一個結果。雙方簽訂了一份協議。

協議中約定:陳健民確認95萬人民幣和3萬美元係對葛武娟的贈與。陳英東也就是羊羊由父親陳誠永久監護撫養,陳誠出國期間,羊羊由爺爺陳健民撫養;葛家享有探視權。陳誠自願一次性支付給葛武娟162萬元人民幣,作為解除同居關係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