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聽我這樣講,這股怒火似乎漸漸平息下來,最後他說:“好吧,照常進行好了,如果有什麼不對的話,隻求上帝幫助你了。”
結果,終於是我們做對了,現在他又向我們訂了兩批貨。
當那位主顧侮辱我,幾乎要向我揮拳,指我不懂自己業務時,我用了我所有的自製力,盡量讓我不跟對方爭論辯護。那需要有極大的自製力,可是我做到了,那也是值得的。當時如果我告訴他,那是他的錯誤,並開始爭論起來,說不定還會向法院提出訴訟。而其結果不隻是雙方起了惡感及經濟上的損失,同時失去了一個極重要的主顧。我深深地體會到,如果直率地指出人家的錯誤,那是不值得的。
讓我們再看第二個例子,情形是這樣的:
紐約泰洛木廠的推銷員克勞雷,這些年來,一直在說木材檢查員的錯處,他常在爭論辯護中獲勝,可是就沒有得到過一點的好處。就是由於好爭辯,使克勞雷的兩家木廠,損失了上萬元的錢。後來他決定改變他的方針,不再爭辯了,結果如何呢?他是這樣說的:
有一天早晨,我辦公室的電話鈴響了,那是一個憤怒的顧客打來的電話,他說我們送去工廠的木材,完全不適用。工廠已停止卸貨,並且要求我們,立即設法把那些貨從他們工廠運走。當他們在卸下一車的四分之一貨時,他們的木料檢查員說,木料在標準等級以下55%,在這種情形下,他們拒絕收貨。
我知道這情形後,立即去他的工廠。在路上,心裏就在盤算,如何才是處理這件事的最好方法。在平常我遇到這種情形時,就需引證出木料分等級的各項規則;同時以我自己做檢查員的經驗和常識,來獲取那位檢查員的相信。我有充分的自信,木料確實是合乎標準,那是他檢查上誤解了規則。可是,我還是運用了從講習班中所學到的原則。
我到了那家工廠,看到采購員和檢查員的神色都很不友善。似乎已準備了要跟我辦交涉、用談判。我到他們卸木料的地方,要求他們繼續下貨,以便讓我看看錯誤出在什麼地方。我請那位檢查員,把合格的貨放在這邊,把不合格的放另一邊。
經我看過一陣子後,發現他的檢查,似乎過於嚴格,而且弄錯了規則。這次的木料是白鬆,我知道這位檢查員隻學過關於硬木的學識,而對於眼前的白鬆,並不是很內行。至於我則對白鬆知道得最清楚,可是,我是不是對那檢查員,有不友好的意思?不,絕對沒有。我隻注意他如何檢查,試探地問他那些不合格的原因在什麼地方。我沒有任何暗示,並指出是他錯了。我隻作這樣的表示:為了以後送木材時,不再發生錯誤,所以才接連地發問。
我以友好合作的態度,跟那位檢查員交談,同時還稱讚他謹慎、能幹,說他找出不合格的木材來是對的。這樣一來,我們之間的緊張氣氛漸漸地消失,接著也就融洽起來了。我會極自然地插進一句,那是經我鄭重考慮過的話,使他們覺得那些不合格的木材,應該是合格的。可是我說得很含蓄、小心,讓他們知道不是我故意這樣說的。
漸漸地,他的態度改變了!他最後向我承認,他對白鬆那類的木材,並沒有很多的經驗,他開始向我討教各項問題。我便向他解釋,如何是一塊合乎標準的木材。可是我又作這樣的表示,如果不合他們的需要,他們可以拒絕收貨。最後,他發現錯誤在他自己,原因是他們並沒有指出需要上好的木料。
我走後,這位檢查員,再將全車的木材檢查一遍,而且全部接受下來,同時我也收到一張即期支付的支票。
從這一件事看來,任何事情並不需要告訴對方,他是如何的錯誤。在我來講,我替公司省了150元的損失,而雙方所留下的好感,那就不是用金錢所能估計的了。
20個世紀以前,耶穌曾經這樣說過:“趕快讚同你的反對者。”在人類社會步入21世紀的時候,我們也應該牢記:尊重別人的意見,永遠不要指責對方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