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公共關係的社交禮儀 公共關係案例(3 / 3)

同年10月26日和11月3日,該廠又分別兩次以“上海手表廠隆重推出紀念毛澤東誕辰100周年鑽石金女表”為題,主廣告詞為“珠聯壁合、意久情真”、“中國第一名表:上海牌手表”的大幅廣告,如11月3日的廣告稱:中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國家,擁有11億人口。中國的人口中有50%以上是女性,中國的婦女能頂“半邊天”。繼推出紀念毛澤東誕辰100周年鑽石金男表後,表廠又開發紀念毛澤東鑽石金女表。該表是目前國內惟一的紀念毛澤東鑽石金女表。它具有三個價值。第一,使用價值。該表選用優質進口全自動單曆機械表機芯,具有精確的走時精度,每位顧客還可獲得終身保修。第二,收藏價值。該表是為紀念毛澤東誕辰100周年而作,且限量發行9999隻,每隻底蓋及其信譽卡均有編號,成為名貴的收藏品。第三,保值。該表選用國際流行的貴族“蠔”式表形,表殼、表帶、表把均包24K金,表盤除鑲有一枚99.99%純金精製的毛澤東頭像外,還鑲滿100餘粒名貴的奧地利鑽石,表盤時刻位置上共鑲有10粒名貴的藍寶石,表麵采用永不磨損藍寶石水晶玻璃。而且發行公司定期按高於本金20%超值回收,具有保值、增值價值。這批手表目前國內售價為6000元至9000元,在香港地區售價為8000元到12000港元。

11月3日的廣告還有兩點與前兩次廣告不同,一是稱“上海手表廠與上海振寧實業公司將向社會公開舉行絕版儀式”;二是稱“每天限額預購”並列出預約購買的四個地點。

就廣告本身而言,不論是其內容、形式乃至是其中的噱頭,都已經足以煽起了消費者爭購此種鑽石金表的熱潮。果然,廣告登出後,消費者定購踴躍,第一天預約登記100隻,一時間,古有洛陽紙貴,今有上海表貴,其價格已呈扶搖直上的態勢,而欲購者還在增多。上海手表廠的廠長難免撫今追昔了:“這是上海牌手表在曆史上出現的第四次排隊現象。”

當一切都似乎萬事大吉、有條不紊地進行時,一封來函擺到了《新民晚報》經濟生活部記者的桌上,信中以詳實的數據指出這些“鑽石金表”的工本費大約是300元人民幣左右,其中廣告所明言的“名貴的奧地利鑽石”中的白鑽每粒0.14元左右,藍鑽0.24元左右,絕對不能保值。

此事傳到負責銷售這些“鑽石金表”的上海振寧實業公司,有關人士當即把編號為1339號的男表送到上海珠寶測試鑒定處鑒定。鑒定結果證實紀念表所用的材料“非鑽石、非天然藍寶石”。於是,一紙訴狀送到了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作為被告的上海手表廠退回原告一方的預付款1030萬元,並承擔違約責任,償還違約金800萬元。理由之一是被告在其廣告、聲明和產品介紹中反複強調“名貴的奧地利鑽石”、“名貴的藍寶石”、“國內惟一”、“絕版銷售”,故意進行引入誤解的虛假宣傳,不但是違約行為,而且是欺詐行為。

廠家對此也有說法,廠家聘請的辯護律師就廣告使用的“名貴”一詞解釋道:“眾所周知,黃楊木做成的木器具是名貴的,而黃楊木在末成為木器具之前不能稱之為名貴。”

當生產廠家與經銷商彼此爭執不下而終於對簿公堂後,購買了這些“鑽石金表”的消費者自然也有了不盡相同的做法,有向法院遞交訴狀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有對此密切關注並盤算著下一步行動的;也有個別因財大氣粗而無所謂的。但有一點卻幾乎是所有的消費者都認同的,他們不論是否購買了表,在感到後悔之時,都又深深地領悟到:以後不能再輕信廣告了。

而判明這三次“鑽石金表”廣告為虛假廣告的結論,出自有關權威部門——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告綜合處針對鑽石手表廣告的分析,鑽石金女表的使用說明書上寫的奧地利鑽,而廣告上寫的是奧地利鑽石,已構成虛假廣告。並進一步說明報社在承辦廣告前,需審核廣告內容及與內容相關的廣告證明。

新聞界以其特有的敏銳與社會責任感,對這場風波予以報道和評說。在這其中,1994年2月6日,《新民晚報》刊登了“鑽石並非天然、絕版說說而已”的文章;2月9日,《北京晚報》以“上海手表廠和消費者‘開玩笑’”為題作了報道;1994年2月21日和3月2日,中央電視台的《東方時空》節目兩次報道了“關於名貴鑽石手表的爭議”;《羊城晚報》則在3月19日刊登了名為“鑽石手表風波”的長篇通訊。1994年9月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確認:上海振寧公司與上海手表廠所簽訂的購銷合同合法有效,雙方應當恪守履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振寧公司在提取了“紀念表”後並末進行驗收即行銷售,而現在又以產品質量為由要求退貨,其理由不能成立;根據上海市技術監督局的鑒定,“紀念表”使用的鑽石及藍寶石係仿天然的鑽石和藍寶石製品,根據鍾表行業長期沿用的對鑽的解釋,除非雙方約定在鍾表上使用“天然鑽石”之外,一般概念上的鑽或藍寶石就是指人造鑽石,振寧公司在沒有進行驗收即行銷售,應負有責任。

但是,從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出,任何的經濟信息和文稿內容都應該是真實的,不得虛誇,更不能偽造。廣告是以宣傳、推銷商品為目的的,它的生命在於真實。浮誇失實,一味吹噓,是一種自毀商譽、飲鳩止渴的短期行為。它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最終也會損害企業自身利益。

作為商家應該遵循法律道德原則,這一原則也是廣告製作必須遵循的重要原則。詐騙性廣告屬於違反法律、有悖於道德的行為。必將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和法律的製裁。

本案例還說明,塑造企業形象難,但一個虛假的廣告就可以使企業形象毀於一旦。因此,企業在進行廣告策劃時必須自重,否則會“一失足成幹古恨”。

案例思考:

1、廣告策劃為什麼要考慮維護顧客利益?

2、結合本案例談談廣告宣傳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則?

3、為什麼說損害顧客利益往往不能保證企業利益?

案例六:“大衣怎麼放”——

一次公關部長聘任考試

—家公司準備聘用一名公關部長,經筆試篩選後,隻剩8名應試者等待麵試。麵試限定他們每人在兩分鍾內對主考官的提問作出回答。當每位應試者進入考場時,主考官說是同一句話“請您把大衣放好,在我麵前坐下。”然而,在進行麵試的房間中,除了主考官使用的一張桌子和一把椅子外,什麼東西也沒有。

其中,有兩名應試者聽到主考官的話以後,不知所措。另有兩名應試者急得直掉淚。還有一名聽到提問後,脫下自己的大衣,擱在主考官的桌子上然後說了一句“還有什麼問題?”結果,這五名應試者全部被淘汰了。

剩下的三名應試者,其中一名聽到主考官發問後,先是一楞,旋即服下大衣,往右手上—搭,躬身致禮,輕輕地說道:這裏沒有椅子,我可以站著回答您的問話嗎?”公司對這個人的評語是:“有一定應變能力,但創新、開拓不足,彬彬有禮,能適應嚴格的管理製度,可用於財務和秘書部門。”另一名應試者聽到問題後,馬上回答道:“既然沒有椅子,就不用坐了,謝謝您的關心,我願聽候下—個問題。”公司對此人的評語是:“守中略帶有攻,對其先培養後用於對內,然後再對外。”最後—名考生的反應是,聽到主考官的發問後,他眼睛眨,隨即出門去,把候考時坐過的椅子搬進來,放在離主考官側前約一米處,然後脫下自己的大衣,折好後放在椅子背後,自己就在椅子上端坐著。當“時間到”的鈴聲一響,他馬上站起來,欠身一禮,說了聲“謝謝”,便退出考試房間,把門輕輕地關上,公司對此人的評語是:“不著一詞而巧妙地回答了問題,性格富有開拓精神,加上筆試成績佳,可以錄用為公關部長。”

案例思考:

1、假如你是應試者,你準備怎樣放置大衣?

2、通過以上案例,你認為公關人員應具備哪些具體素質和能力?開拓和創新能力在公關人員的能力結構中居於什麼地位?

3、現在一家公司聘任你為主考官,請你設—套考試的辦法和評價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