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執行路上艱辛多 法警智鬥攔路“虎”(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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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省執行不畏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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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湖體育館是平涼惟一能接待大型文藝演出活動的場所,劉歡、騰格爾、田震、董文華、毛阿敏等國內歌壇大腕都來這裏演出過。然而,正當人們像潮水般湧向柳湖體育館的時候,有誰會想到,由體育館網架工程質量問題引發的訴訟案,正在崆峒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事情是這樣的:1994年6月16日,原告平涼地區工程總承包公司,與被告徐州裝載機廠開辦的徐州五集網架廠簽定了網架加工製作合同,約定由五集網架廠按照網架設計與施工規程對平涼柳湖體育館網架工程進行加工製作和安裝施工。但因五集網架廠不按規範施工,造成網架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原告為此請人重新維修時,支付補修焊縫、屋麵珍珠岩找平、防水補漏、加固彎曲杆件等各種維修費用達20多萬元。在原告找被告多次交涉無果後,原告於1999年9月21日將被告推上法庭。法院經調查依法判決被告應支付原告20多萬元,同時應支付第三人李海生維修費4.5萬元。

執行庭二組的馬騰民和郗小易承擔了這起案件的執行任務。在火車上,由於一盒飯要5元,還吃不飽,他倆就靠方便麵充饑。到了徐州,兩人在住宿費最便宜的徐州市人民旅社住下來,第二天就開展工作,費盡周折終於找到徐州裝載機廠,經與法律辦聯係,才找到廠長。剛開始,廠長的抵觸情緒很大,認為平涼法院是搞地方保護,判決不合理,拒絕執行。他倆據理力爭,講明這是經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的案子,同時又耐心地做說服工作,使廠長的態度逐漸好轉。但對方卻要求用已從市場淘汰的小噸位東風翻鬥車和一輛破舊轎車抵頂現金。因考慮到原告的利益,馬騰民和郗小易又輪番給廠長做工作,還講了因工程質量不合格,原告公司已破產,公司經理拜某家庭生活困難的實際情況,才終於說服廠長,滿足了原告的要求:用一台新生產的5噸裝載機抵頂應支付的現金。按理,執行完這起案子,他倆可以好好休息一晚上,第二天再回平涼,但怕花住宿費,他們連夜坐火車往回趕。

2003年9月26日,執行三組的郝義和葉懷葆到廣州執行廣州商人訴平涼司機的案件時,同樣曆盡千辛萬苦。

廣州商人在平涼做水果生意期間,雇傭平涼司機馬某從新疆拉了一車價值4.8萬元的水果運往廣州。當時,廣州商人未押車,馬某在運輸途中就將水果賣了。廣州商人在找不見馬某的情況下,就將其告到崆峒區人民法院。

一個星期後,廣州商人在廣州又意外地發現馬某,馬某當時給廣州某貨運部拉了一車蔬菜和百貨。就在當地公安機關介入調查馬某時,馬某棄車逃逸。後來,車被扣廣州,貨被貨運方私自處理,被告下落不明。

所以,這次郝義他們去廣州,主要是將那輛車執行回來。正值旅遊高峰期,郝義他們在西安火車站買不到有座位的票,上火車後就一直站著,周圍是塞滿的行李和橫七豎八躺著的旅客,煙草和腳氣混雜的臭味幾乎要窒息人的呼吸。一直站到河南的三門峽市,他們才有了座位坐,而這時,他們的腳已腫得穿不上鞋。

曆時兩天一夜到了廣州後,為便於辦案,他們沒有在繁華的市區逗留,而是在鳳崗鎮一家旅社住下來。被8張床位塞滿的房間,衛生狀況很差,鋪在床上的一張涼席,由於長時間與淌汗的身體“親密接觸”而變得油亮油亮。屁股還未坐穩,先有廣州市某貨運部的負責人找上門來,要求扣壓車輛,以補償馬某給他造成的1萬多元的損失。對此,郝義和葉懷葆不得不費一番口舌,後還叫來停車場的一位經理,才把事態平息。但這是一輛什麼車呢?電瓶報廢,機器鏽蝕,油箱裏的汽油讓人抽光,工具箱被人撬開。於是,他們又找人維修車輛,在30多度的高溫下整整折騰了兩天,才使這輛車能夠勉強上路。行進到京珠高速公路上,由於一隻車輪是扁的,車整個顛成了簸箕。

回顧這段經曆時,郝義說,他們晝夜兼程,因連續行使了30多個小時,一天晚上,極度疲憊的司機在打盹的瞬間,致車輛失控行使10多米後才突然刹車,多虧這時前麵沒有車輛和行人,不然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