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在事業的合作中,人們需要和自己能力互補的人,就是在夫妻的關係中,如果雙方具有互補性,也會增加彼此的吸引力,使婚姻變得更加理想。
有時候,夫妻之間的差異,起初給雙方造成分歧和矛盾,但是仔細分析,卻發現相互之間是可以形成有利雙方的互補的。
27歲的李玉和老公經人介紹,相處半年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後,在最初的激情燃燒之後,一些以前不以為意的問題卻會成為他們之間的大分歧。老公愛交際,愛看足球,愛炒股,而李玉卻喜歡文學藝術。老公漸漸地不再很熱情地陪她聽音樂,去外麵漫無目地瞎逛。他們之間似乎少了一份共同的興趣愛好,就像離婚時人們常說的那句--"性格不合"。
在她眼裏,老公太現實不浪漫。而她非常懷念婚前老公總是順著她,陪她做童話世界中的公主和王子。老公也覺察出了她的不滿。最後,他們坐下溝通,最終達成一致:尊重彼此的愛好,不再"吾所欲,強加於人"。
他們堅持每天晚飯後散步,在這過程中,聊聊各自感興趣的東西,而雙方必須耐心地聆聽;在屋子裏,當各行其是時,也不忘給對方一個溫暖的眼神,一份盡在不言中的默契。久而久之,他們發現生活變豐富了,既能滿足享受於自己那份愛好,又多感知了從對方處獲得的另一片天地。老公閑時會哼哼流行歌曲,而李玉呢,還能如數家珍地說出大牌球星的名字......他們既獨立,又互補,這時,他們都對婚姻的狀態感到滿意。
在夫妻關係或者與別人的合作中,我們要努力去了解對方的強項和弱項,同時也要了解自己的強項和弱項,以及哪些可能發展為強項和弱項(就是用發展的眼光看問題),然後可根據各自不同的特點,努力達成互補。在做事情前可以好好考慮一下應該怎麼做,兩個人的意見誰的更好就按誰的辦。
心理妙計
無論在事業上、婚姻上,我們可以尋找能力和自己互補的人,這樣互相配合,取長補短,精誠合作,可以達到"1+1>2"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