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為而不爭(1 / 1)

第二章 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為而不爭

大自然的規律是生養萬物但不居有,哺育萬物,但不主宰,所以天道有利於萬物,而不妨害它們。做人也應如此,有所施為,而無所爭執。它並不是安於現狀,不思進取,固步自封,而是對現有收獲的充分珍惜,對目前成果的充分享受。

處心積慮、強取豪奪來的終不會長久,公平、互利地競爭才是真正智慧的“不爭”,通過“不爭”而“爭”得來的才會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