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已經喝成了河。就算喝不出酒的滋味,卻也停不下來了。這有些像賭博,越賭越難罷手,越賭越結束不了。贏了不行,輸了更不行,這就和輸贏沒有關係了。這就叫癮。人到了這裏,就身不由己了。那些人其實都成了泥,癱下來了,卻還在喝著,這就叫灌了,和味覺無關。心裏也知道該收了,可就是收不了。人們早已經無法與他對陣,自己和自己亂喝著,胡亂碰著杯。他呢,也放過了人們,卻還是站在那裏,手裏也還握著酒瓶。他自己給自己斟了酒,喝下;再斟一杯,也喝下;然後是第三杯。三杯過後,他哈哈一笑,將酒杯輕輕一撂,兩隻手互相抹了抹衣袖,走了。即便是處在極度混亂中的酒場,此時也不由地靜了一靜。然後就有人扯著嗓子怪叫了一聲,意思是,抓住他,別讓他跑!可都知道此是徒然,他去意已堅,誰也左右不了他。停了一時,便也都散了。
回過頭去,想酒場上的情形,自然是他酒量最好,喝得也最從容,但真正使他克敵製勝的一著,則是最後,他在最高潮處,最欲罷還休之時,將酒杯輕輕一撂的一舉。能夠在最難了斷的時候,了斷。這是他最終製服人們的。在酒場,這種放縱的場合,他卻依然不失控製。這叫人佩服,也令人生畏,好像,他性格裏有著一種,一種類似於秘密的東西。是什麼呢?
應該說,他是嗜酒的。每頓都要喝上兩杯。遇到酒場,他也都欣然前往,並且,總是由他掀起高潮。喝酒,使他改變了麵貌。常日裏,他不免有些顯得灰暗。倒不是精神不振,而是,缺乏那麼點光彩,不夠煥發。他是一個寡言的人,到了酒場也依然不多話,像那種通常的喝了酒的胡言亂語,在他身上從沒有發生過。可喝了酒,他的那種活潑,甚至是比語言更有表現力和感染力的。他的身體也不怎麼樣,各器官都呈現出衰退的跡象,他看上去比他的實際年齡要更蒼老一些。可酒卻使他年輕,富有活力。這些現象,甚至多少有些暗示,他已經有著輕微的酒精中毒。但是,沒有酒,他也行。有一個階段,鄰近的省份發生了假酒案,並且,經調查,假酒已向周圍地區蔓延。這個時期,他滴酒不沾。即便去了酒場,看著別人暢飲,他也決不為所動,開一開禁。他雖然沒了喝酒時的那種風采,可也決沒有因為不喝酒而變得萎靡和頹然。他依然正常地生活,上班和下班,騎著他那輛“老坦克”的自行車,為了保證身體有一定的運動,他一直騎自行車上下班,直到現在,他退休以後再返聘工作。他是六十多歲的年紀,在市級文化單位做一名資料員。這個城市的路很窄,而且彎曲,他既沒有因為喝酒跌過跤,也沒有因為不喝酒跌過跤。
還有一次,他出差到一個北方城市,那裏可能是因為氣候寒冷,嗜酒成風。這還不去說它,方才說過,他也是嗜酒的。然而,那裏的嗜酒卻在粗俗的民風之下,演變成了一種惡劣的酒場風氣。酒場不是酒場,而是是非場。敬酒辭是一句“不喝就是看不起人”,便逼得人無處是逃。不知是酒的質量比較粗劣,還是人的體質有問題,那裏的人雖然嗜酒,卻並沒有多大的酒量,幾杯一下肚,便醉態百出。大約是有真醉的,也有借了酒蓋臉撒蠻的,舊恨新仇全在這一時抖摟出來。也不管場合對不對、人家是了解不了解你那些來龍去脈,隻是糾纏個不休。到後來就真動了氣,都有大打出手的。像他這樣外地來出差的,冷不防被推進這些陌生的人和事,頗感尷尬。雖然事後那一個個都像沒事人一樣,要是裝的就太有城府,要不是裝,那也醉得太不成話,醉的形態也太過戲劇性。總之,是江浙人說的“惡性惡狀”。因此,他嚐過一次味道後便堅辭不喝,無論怎樣“不喝就是看不起”,他也不喝。其他人還都找些不喝的理由,什麼酒精過敏,什麼服藥忌酒,以招架對方的逼迫。而他不說任何理由,隻是一個不喝,人家終也沒有辦法。背地裏,他對一同出差的同事說,酒不是這麼個喝法。意思是那不是喝酒的正道。那麼,偶爾的,一同出差的同事自己一處吃飯,要些酒來,他也不喝,說舌頭不幹淨,不能喝。那個城市的酒風惡濁,飲食也相當惡濁。冷菜熱菜,炒菜湯菜,都沒有正色正形,總是混沌沌的一團。本色是看不見的,說是醬色也不是。味道呢,更是莫辯一是。隻有兩樣東西搞得清楚,因是不惜大量投放的,一是味精,二是芡粉。並且所有的飯店、食堂,都是風格一致。他說的舌頭不幹淨,不是指中醫裏舌苔不好的意思,而是味覺意義上的。好像是,這些晦暗不明的食物玷汙了他的味覺。
就這樣,這次出差過程,除了第一天,不明就裏地上了一回當,之後他再沒有沾酒。後來,終於離開了那城市,到了下午,長途汽車駛入一個加油站加油。轉彎的時候,他望著窗外的眼睛忽然一亮。車一停穩,他立即下車,往加油站外走去。拐彎處的公路邊上,搭了一個涼棚,棚下是個粥鋪。他坐到鋪前的小板凳上,身後是塵土飛揚的北方的公路。也不用任何菜過粥,就這麼大口大口地咽下兩大碗米粥。當他站起身,回到汽車上的時候,臉上就有了一種清爽的表情,好像把這多天來的惡濁洗淨了。回來以後,他又喝酒了。
他還不喜歡行令的喝法。如今,流行於酒桌的也不是什麼雅令,都是些引車賣漿之流的俗令。什麼猜拳,什麼老虎杠子雞,都是免不了要大喊大叫,氣急敗壞的令法。他認為不是喝酒的正道。在他,酒,就是酒。立題是酒,立意也是酒,要加入別的,就偏題了。他覺得行令多少是有些喧賓奪主。所以,他就是不行令的。別人行令,他也不反對,隻是不參加。等人們行得差不多了——這些簡單的酒令大都是單調的,往返那麼幾次就沒了耐心,到了這時,他再登場。也有遇到那種一根筋的,行令要行到底的,他也決不幹涉,並不掃人的興,而是陪在一邊,獨斟獨飲到底。所以他就算不喜歡行令,但也不以為這是酒場上的不正當,隻不過有些小兒科。他堅持原則,可卻並不偏狹,甚至很能遷就,在喝酒的品性上,他是個合群的人。他喜歡同人們一起喝酒,有些喝酒的新玩意,他也能欣然接受。比如眼下興出的一種“潛水艇”遊戲,將一滿盅白酒連杯帶酒投到啤酒杯裏,一氣喝下,特別容易醉,可說是拚酒的攻堅戰,白熱化的。酒桌上的拚酒,是有著一種激發的作用。酒精在這激發下,會加速循環,有力地打入體內各條血管,血液便歡快地勃動起來,將人推升上去。隻有酒,才能如此深入人的感官,從感官直達精神領域。真是身心兩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