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民權的缺位:分稅製導致的權力和財富向上集中(1 / 2)

我國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需要新的製度來調節經濟。稅製是最重要的製度之一。分稅製的確加強了中央政府宏觀調控的能力。9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所取得的高速而平穩的經濟發展和中央政府的調控能力有很大的關聯。但同時也要看到,分稅製所導致的經濟集權在二次分配方麵並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當時所設定的目標,即減少社會收入差異,實現基本社會正義,並沒有實現。分稅製以後,中央財政能力快速增加,但國家的收入差異也不斷加速擴大。“94體製”之後,國家的財政收入增加了多少倍,而收入差異也增加了多少倍呢!財政收入和基尼係數是同時上升的,並且上升得很快。縱觀世界各國的發展,很難解釋這種情形。當時一些學者假設國家的二次分配能夠達到社會公平,因此認為國家能力越高越好。但“94稅製”實行以來的經驗表明,所謂的“國家能力”和社會公平之間顯然並沒有發生任何正麵的關聯,而負麵關係是顯然的。

20世紀90年代中期之前,在分權的環境下,地方政府大多實行藏富於民、藏富於地方的做法。但隨著“94體製”的實行,這種策略失去效用。不可否認的是,由於財政大幅度向中央傾斜,我國在過去很多年裏越來越顯現出“中央富、地方窮”“國富民窮”的局麵。中央向地方要錢,地方又層層向下級政府要錢,財富很快向中央政府集中。在這個過程中,我國的政治製度保障了財富流向中央,很簡單,因為各級政府官員是由上一級政府任命的。

而“中央富、地方窮”的局麵必然導致“國富民窮”。地方政府需要生存,需要發展,因此就要向“民”向社會要錢。先是向農村農民收費。在20世紀90年代,各地的農村收費“土政策”曾經成為農民集體抗議的一個主要原因。在農業稅取消之後,地方政府就轉向了農民的土地。現在土地已經成為各級地方政府財政的重中之重。這已經產生了很多負麵的效應。其中之一就是房地產價格的飛漲。在抬高房地產價格方麵,地方政府和開發商的利益是高度一致的。地方政府提高土地價格,而開發商自然把土地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另外一個向社會要錢的方法就是在很長時間裏,地方政府和企業資方合作。為了讓企業發展地方經濟,多交利潤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就拚命向企業提供廉價的土地和廉價的工資。壓低工人(尤其是農民工)的勞動工資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政府不容許工會代表工人的利益,在提高勞動工資過程中發揮應有的作用。近年來所發生的勞工潮隻不過是前麵壓低勞動者收入的反彈而已。

權力向上集中導致了財富向上集中,從而導致了中國社會低端沒有堅實的經濟基礎。基礎不穩,整座大廈就會搖晃。也就是說,分稅製對國家和社會、政府和人民之間產生了負麵的影響。但“94體製”的弊端不僅僅是這些。同樣嚴重的是集權已經造成了中央和地方權力關係的失衡。很容易觀察到一些很特別的現象。一方麵,盡管集權,但中央的政策越來越難以執行下去,地方通過各種方式來抵製中央的政策,這尤其表現在“中央出政策,地方出錢”的領域。另一方麵,地方在越來越多的領域越來越依賴中央。曾經布滿京城的駐京辦很形象地說明了這種情況。這些年來,中央要撤銷駐京辦,但不得要領。原因很簡單,駐京辦完全是地方對中央的製度性依賴性的結果。隻要地方繼續依賴中央,跑“部”“錢”進的現象不會消失。更應當指出的是,經濟集權並不表明中央有權力。大多中央集權實際上是權力的部門化,是部門集權。實際上,權力越是部門化,國務院就越是沒有權力。這種情況在以前也發生過。在計劃經濟下,越來越多的權力集中在中央的部委,造成了中央和地方之間的矛盾,地方失去了發展的動力,這就導致激進分權,把中央權力尤其是企業統統分解到各地方去。

我國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需要新的製度來調節經濟。稅製是最重要的製度之一。分稅製的確加強了中央政府宏觀調控的能力。9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所取得的高速而平穩的經濟發展和中央政府的調控能力有很大的關聯。但同時也要看到,分稅製所導致的經濟集權在二次分配方麵並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當時所設定的目標,即減少社會收入差異,實現基本社會正義,並沒有實現。分稅製以後,中央財政能力快速增加,但國家的收入差異也不斷加速擴大。“94體製”之後,國家的財政收入增加了多少倍,而收入差異也增加了多少倍呢!財政收入和基尼係數是同時上升的,並且上升得很快。縱觀世界各國的發展,很難解釋這種情形。當時一些學者假設國家的二次分配能夠達到社會公平,因此認為國家能力越高越好。但“94稅製”實行以來的經驗表明,所謂的“國家能力”和社會公平之間顯然並沒有發生任何正麵的關聯,而負麵關係是顯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