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正確對待名利
第一,堅持黨和人民利益至上。共產黨員是為人民謀利益的,必須始終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黨承認黨員的個人利益,但一 個黨員當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發生矛盾的時候,要自覺地以國家、集體利益為重,尤其是在改革中,在利益關係不斷調整時,要能夠為大多數人的長遠利益而放棄和犧牲個人的利益。
第二,淡泊名利,樂於奉獻。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要求每一個共產黨員必須把畢生的精力技人到為人民服務中去,勤勤懇懇、克己奉公、無私無畏,而決不能利欲熏心,爭名爭利;決不能 為了個人的名譽地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欺騙組織,欺騙群眾,更不能以權謀私,弄權勒索。
第三,以誠實勞動和勤奮工作合法地獲得名位與利益。我們黨強調黨員要無私奉獻,但不排斥和否定黨員在法律與政策、製度範圍內 的合理報償。黨的性質要求每一個共產黨員必須把個人的願望和需要,置於黨和人民的利益之下,並通過自身的不懈的努力和奮鬥去實現,在各自的崗位上拚搏進取,建功立業,這樣才能真正實現自己的 人生價值和理想追求,才能得到社會的承認,也才最有意義。
對弄虛作假,騙取名利的,應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給予處分。
(3)共產黨員遇有婚喪喜慶事宜不能大操大辦
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行為是一種帶有封建迷信色彩和資本主義腐朽思想的行為。它違反了社會主義道德,敗壞了社會風氣,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因此,我們一直在全社 會提倡發揚中華民族勤儉節約的傳統美德,從簡辦理婚喪喜慶事宜。共產黨員更不能“大操大辦”。因為從實際情況來看,共產黨員“大操大辦”一般都與動用公款公物、借機斂財交織在一起,有的甚至因此引起違紀違法問題,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同時應當看到,我國目前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比較落後,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比較低,不能也不應該搞大操大辦。即使將來國家富強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也不能搞大操大辦。因此,共產黨員遇有婚喪喜慶事宜,應當帶頭發揚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節儉、得體地辦理這類事宜。《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利用職權,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 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在大辦婚喪喜慶事宜中,侵犯國家、集體和群眾的經濟利益或者其他利益的,從重或者加重處 分,直至開除黨籍。
(4)共產黨員應當承擔撫養未成年子女和瞻養父母的義務
共產黨員應當承擔撫養未成年子女和瞻養父母的義務。第一,這是共產黨員必須承擔的法定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瞻養扶助父 母的義務。共產黨員作為一名公民,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承擔法定義務。第二,尊老愛幼既是每個公民應盡的法定義務,也是中華民族的 傳統美德。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應當帶頭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的傳統 美德,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發揮模範作用。對不承擔義務的共 產黨員,要給予黨紀處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 二條規定:不承擔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或者不承擔瞻養父母義務,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虐待家庭成員情節較重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給予撤銷黨 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思考題
1.黨員道德行為規範的概念和意義是什麼?
2.共產黨員遵守共產主義道德的涵義是什麼?
3.共產黨員用共產主義道德要求自己的意義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