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評論的說服力,在於事實和邏輯。評論作為一種有別於其他文體的特殊報道體裁,除要求文字具備理論高度和思想深度外,還要旗幟鮮明地讚成什麼、提倡什麼、堅持什麼、反對什麼、鞭撻什麼,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在這方麵,李鬆的一些評論表現尤為突出,比如《公車改革要革除“老爺作風”》《“沙漠排汙”源於監管責任沙漠化》《不妨把“遮羞牆”視為舉報信》等。

評論寫作是一個麵對謬誤、尋求正義的過程。李鬆的評論,既有劍拔弩張的“抨擊”,也有“以理服人”的沉穩。對現實材料睿智的采集,是他“說服”讀者的重要手段。而他的點評,又十分透徹和機警,有的地方發人深思,有很多建議性的觀點對於決策者很有啟發。他的時評不是一事一議,思路開闊、高屋建瓴的政論性,使他的評論比一般意義的時評提高了一個檔次。

李鬆深諳中國政治、官場、民生、社會之潛規則,思想觀點老到,分析問題一針見血,這些都可以從他的評論標題看出。比如《簡政放權要力戒“花架子”》《對幹部調整“打招呼”說不》《根除“高考加分”權錢魅影》等。可見,李鬆的這些評論標題,或體現中心論點,或規定論題的範圍,或表明作者的傾向、意見和態度,真正做到了具體、鮮明、精當、引人注目,拒絕嘩眾取寵。

李鬆自2005年進入中國新聞界,就以人文和法治作為義不容辭的價值追求,以深度調查和評論的方式,為這個時代做了盡可能忠實的記錄和理性的詮釋。正是得益於長期深度報道的經驗和積累,李鬆的評論選題總能抓住讀者普遍關注的問題,做到有感而發,把複雜的問題通俗地娓娓道來,說理有深度,能以小見大、見微知著,讀後極容易令人產生共鳴。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隻有公眾的利益訴求表達渠道暢通,他們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護,社會才會和諧穩定。要使“有權不可任性”成為現實,需要執政黨以各種渠道廣開言路,獲取民意,為政府和公眾搭建一座溝通暢捷的信息橋梁,更便於社會監督政府的各項工作推進情況。

閱讀《有權不可任性》,我們不難發現,李鬆的每篇評論,都從公共利益出發,對政府及領導幹部監督的出發點是理性的、善意的、建設性的——對涉及的廉政建設問題,均提出了不少合理化建議。

這些建議的現實性和針對性顯而易見。據統計數據顯示,在十八大以來的“打虎拍蠅”中,已有超過18萬黨員幹部被處分,而交通、房地產、礦產資源、發改委係統等壟斷程度高、權力集中的領域成為腐敗“重災區”。

如果說“有權不可任性”隻是李鬆一種比較溫和的表述,那麼對腐敗零容忍,才是他竭力想表達的核心觀點。

對腐敗零容忍,還須以法治反腐為保障,完善的製度建設才是治本之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也曾經多次強調反腐“要堅持標本兼治,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

2013年1月22日,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對反腐作出進一步部署,“要善於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製度建設,讓法律製度剛性運行。”

根據當前實際,隻有通過完善的製度限製和規範公權力行使的範圍、方式、手段、條件和程序,才能使權力者不敢任性、不能任性、不易任性、不想任性。同時,必須加大媒體及民眾對公權力的監督力度以推動反腐常態化、法治化、製度化,實現反腐從治標向治本的根本轉變,最終構建一個官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製機製。

從這個角度講,《有權不可任性》中的每一篇評論,與其說是一個製度漏洞的補丁,不如說是對權力的一個真誠的告誡。

(原載於中央紀委《中國紀檢監察報》2015年10月30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