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頓了一下,劉暢繼續宣讀聲明:“對於《中南周末》的態度,我們表示強烈不滿官僚!何謂新聞工作職業道德?客觀、真實,是新聞工作的生命力之所在。我們仍在繼續與《中南周末》交涉,不排除運用法律武器為謝本忠同誌討回公道。”
聲明最後再次敦促《中南周末》恪守職業道德,承認報道失實並鄭重道歉。
隨後,當事人謝本忠發言,他介紹道:今年3月,村裏來了一位姓姚的記者,他說想重點了解一下村裏青年外出打工情況。反複追問了兩個問題,一個是村裏是不是家家戶戶都有人出去打工了,是不是十戶九空?第二個問題,村裏的男人都出去打工了,他們的女人在家裏是不是很寂寞?會不會有人乘虛而入?當時,我們回答他,村裏出去打工的是不少,但不一定都是男的,也有不少女的,有初中、高中剛畢業的女子,還有些結了婚,有了孩子的也有出去打工的。在我們這裏,農村婦女都是講婦道的,誰要是做了不守婦道的事,是要被村裏人看不起的。
說到最後,謝本忠有些激動起來,大聲道:“那個姚記者寫的‘村裏一半都是我的娃,’是瞎編哩,我根本就沒有說過這樣的話!我們村黨支部、村委會的其他幹部也不會說這種話。這種話,隻有那種最讓人看不起的懶漢、無賴才說得出來,因為他懶。他窮,窮得討不起老婆。隻有過嘴癮!”
接下來,鄖南縣委常委、宣傳部長楊彬發言,他介紹道:《“留守村”紀事》這篇文章提到了鄖南縣的飛嶺鄉,並沒有點竹下村的村名,經過我們認真核實,整個飛嶺鄉隻有竹下村來過記者,而且是村支書謝本忠同誌負責接待的,這位姚記者還在謝本忠家裏吃了餐飯。老謝家裏還殺了隻正在下蛋的雞招待他。
聽到這裏,有記者笑了。這看似扯“閑篇”,其實卻在暗諷那位姚記者不厚道。
楊彬接著介紹:前幾天,縣委向竹下村派出了工作組,工作組吃、住都在普通農民家裏,一邊幫農民幹農活,一邊深入了解情況。大家普遍反映,無論是謝本忠同誌本人,還是村裏其他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幹部,都為村裏的發展做了許多工作,這些黨員幹部在群眾中還是有一定威信的。他們也是普普通通的農民,也要靠種地養活老婆孩子。謝姓人在竹下村是大姓。可以說,村裏有一大半人都姓謝,都是他本家親戚,是他的晚輩,“村裏一半都是我的娃”。這種混賬話怎麼說得出口呢?吹牛都不是這樣吹的,如果吹這樣的牛。那等於是在罵自己禽獸不如。
聽到這裏,有記者又發出了會心的笑聲。
隨後,鄖南縣公安局長周誌彪表示:如果真如《中南周末》所說,鄖南縣出了這麼一位“第一牛支書”,那他已經觸犯了刑律,我們希望《中南周末》那位姚記者能提供詳細線索,幫助我們為民除害,伸張正義。當然,憑空捏造,誹謗我們的基層幹部,那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我們要提醒那位姚記者,提醒《中南周末》,三思而後行。
接著,鄖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劉成林表示:鑒於《中南周末》所發表的文章《“留守村”紀事》已經嚴重損害了鄖南縣飛嶺鄉竹下村黨支部書記謝本忠同誌的名譽,並對他的身心造成了傷害,我們鄖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將向受害人謝本忠提供法律援助。日前,我們已經向《中南周末》雜誌社和該社記者姚某發出了律師函。
隨後,記者們開始提問。
來自新華社的記者提問:“如果這次新聞發布會之後,《中南周末》仍然堅持他們的報道是客觀真實的,請問鄖城市方麵會采取什麼措施?”
劉暢答道:“我們的態度是先禮後兵,今天在這裏召開新聞發布會,本身就是一種應對措施,接下來,我們會視事態發展,采取相應的對策,包括運用法律武器,為基層幹部討回公道。”
《武漢早報》的記者向美女律師張琪提問:“你們已經向《中南周末》發出了律師函,你們確信對方收到了嗎?有回複嗎?能向我們提供你們的律師函嗎?”
張琪回答:“律師函三天前已經通過傳真方式發出去了,肯定是收到了。對方還沒有回複。至於律師函,也沒什麼特別的,隻是因為涉及到雙方當事人,不能提供給媒體。對,我們要尊重雙方當事人。”
另一位《農民報》的記者也“忽略”了律師劉成林,直接向張琪發問:“你們幫謝本忠打官司,收費嗎?”
張琪答道:“糾正一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進入訴訟程序,還不能算是打官司。如果下一步,不得不打這場官司,那也肯定是不收費的。我們鄖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接手的所有案件,為弱勢群體提供的一切幫助,都是不收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