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二張萬萬沒有想到,擁護李唐的朝臣早已盯上他們了。
對付陰人的最好辦法,就是用更陰的陰招。倒張派們經過幾個月不動聲色地搜集證據,在這一年的七月十二日突然出手,狀告司禮少卿張同休、汴州刺史張昌期、尚方少監張昌儀貪贓受賄。
隨著魏元忠倒台,倒張派們也開始意識到,生死對壘的時刻快到了。不是被對方吃掉,就是吃掉對方。最好的防守就是進攻,最好的進攻就是把對方打趴下。
自興泰宮返回神都宮城,主管政法工作的宰相韋安石,就把厚達尺餘的指控諸張的材料,擺在了武則天的禦案上。當然這些材料並不是捏造的黑材料,件件都屬實。
指控的材料翔實有力,時間、地點、人證、物證,一件都不少。他知道要將擁張派打趴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搞不好先趴下的是自己,而不是對手。
這麼多的證據,看得武則天眼更花了,當然年紀大了就是什麼都不看眼睛也會花的。看著看著,她就發現了其中的貓膩。這幫吃飽了沒事幹的家夥,又在想點子折騰自己身旁這兩個俏嬌娃。
真就那麼急不可耐,真就想讓老太太我長夜漫漫,心事無人訴。
武則天真的怒了,這幫人沒完沒了,打狗還要看主人的麵。在她的袒護之下,張昌宗和張易之又一次成了漏網之魚,而張同休和張昌儀還有張昌期就沒有這麼好的命了—同樣是姓張,差距怎麼就那麼大—三人因貪贓罪下獄,交給左、右台共審。
這次的廉政風暴主要目的是為了掀翻二張,二張逃脫,這事就等於白忙活一場。
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韋安石指揮左右台的甲士將“三張”逮捕入獄。同時選派得力預審人員,連夜突審。
麵對這麼多翔實的指控,身陷牢獄的“三張”不敢不承認,隻是把所有的罪名,一股腦兒往張易之和張昌宗身上推,說都是他倆指使幹的。“三張”以為,禦史台的人動得了他們,卻動不了武則天裙裾間的張五郎和張六郎。
武則天查看了“三張”的供詞,見實在躲不過去,隻得同意將二張先收監,也就在收監後的當天下午,張昌宗和張易之關入大牢還不到三個時辰,夏官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宗楚客,就拿著武則天的敕書將案子接手,同時將韋安石打發下鄉察看災情去了。
在宗楚客的一手安排下,數天之後,司刑正(有點兒像現在的最高法院大法官)賈敬言上奏,判張昌宗強買人田,按律可以罰銅二十斤抵罪,當然這也是武則天的意思。
不料四天之後禦史大夫(相當於現在的總檢察長)李承嘉、禦史中丞桓彥範卻給出了完全不同的判決:“張同休兄弟贓款合計四千餘緡,張昌宗依法應當免官。”一向驕狂跋扈的張氏兄弟,終於把火燒到了自己身上。
張昌宗一聽說監察部門要將他的官職免去,趕緊像兔子似的跑到朝堂上,到武則天麵前去喊冤:“我對國家有功,不應被免職。”
武則天覺得這小子太沉不住氣了,搞得自己也下不了台,可她又不能不管,於是就順著張昌宗的話問朝臣們:“你們看,張昌宗對國家可有什麼功勞?”
這球踢得朝臣們一時之間不知如何作答,一個個你看我,我看你,臉上都沒有寫答案。這小子對國家有功勞嗎?他們應該對武皇有獻身精神才對。
也就在這時候,拍馬天才楊再思出場了,他邁著八字步慢慢走上來,給出了一個恰當的理由:張昌宗合煉神丹,皇上服用之後有效果,這應該是最大的功勞。朝臣們一聽,一片嘩然。張昌宗站在女皇身邊揚揚自得。
武則天聽了,道:“昌宗既有功,可以功抵罪,官複其職。”武則天很是高興,不待其他宰相發話,立刻傳旨赦免張昌宗。他兩個親戚就沒那麼好運氣了,張同休被貶為岐山縣丞(今陝西省岐山縣),張昌儀被貶為博望縣丞(今河南省方城縣西南)。
楊再思是個無恥之徒,當時很多人都看不起他。左補闕戴令言作《兩腳狐賦》以譏刺之,然而擁護李唐的大臣已視二張為“眼中釘”,豈會這麼容易就罷手?再思聞之甚怒,出令言為長社令。
兩天後,韋安石從附近區縣視察災情回來,見張易之等人在牢房裏,錦衣美食,吃喝玩樂,有滋有味地活著。韋宰相勃然大怒,當即下令將諸張剝去錦衣,換上囚服,移於別室關押,而後用車拉著諸張在獄中的豪華用具,直奔朝堂。
張昌宗貪贓案尚未結案之際,宰相韋安石便上表彈劾張易之等的罪狀,敕付韋安石及另一宰相唐休璟一同審訊。這兩人都兼任東宮屬官,韋安石為太子左庶子,唐休璟為太子右庶子。
史書上沒有明載張易之所犯何事,但案情性質似乎十分嚴重,以致武皇不得不再次出麵幹涉。她不願與兩位宰相直接衝突,又找不到理由為張易之開脫,隻好把韋安石外派到揚州去做長史,八月七日又以契丹入寇為由,任命唐休璟為幽營都督、安東都護,把他支到東北去。
唐休璟臨行前,特向太子辭行,並提醒他:“二張恃寵生嬌,屢失為臣之禮,必將生亂。殿下宜留心防備。”李顯複辟後,稱此言對他影響極深,一直深藏心中牢記不忘,神龍宮變前一度想召唐休璟問計。至此,我們終於看到了此案背後李唐皇族淡淡的影子,盡管隻是通過間接的反映。
擁李派大臣準備了數月之久,張昌宗貪贓案與張易之罪案幾乎同時發動,由此可見,這件事背後有著深廣的背景。然而如此聲勢浩大的舉動,也隻維持了半個多月就有了結果:張氏兄弟仍然逍遙法外,僅僅兩個親戚被貶外放而已,而擁李派卻損失了兩名宰相,可謂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