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下,那些能夠獨當一麵、獨立解決問題的地方官要比京官更為難得。所以,在對內外官員選用的具體操作上,無論是主管銓選的吏部,還是把握用人大權的皇帝,往往都沒有拘泥於製度上的條條框框。
就官僚製度而言,那些身處不同衙門裏的官員往往會麵臨不同的升遷際遇。凡是經過科舉考試,捐納或原官起複具有升遷資格的候補官員都要到吏部聽候銓選。吏、禮二部的司員,除了進士可以授主事、參加國家特考的貢生可以授小京官外,其餘都是由舉人、貢生和監生花錢捐納入官。另外吏部在掣簽選官的時候,也不得將吏、禮二部納入其中。
這裏所謂的掣簽選官是明朝萬曆年間,由吏部尚書孫丕揚所創立的選官製度。具體操作方法就是以竹簽預寫所選機構地區及姓名等,打亂後置入筒中,遇上朝廷選用官員,皆由選人自掣,有點撞大運的成分。清朝沿用此製,外省官員分散任用,由吏部掣簽分發各省。
在官員選用上,戶、兵、刑、工四部與吏、禮二部有著很大的不同。而其餘四部雖然比不上吏、禮二部進步得快,但在京官這個群體中也屬於佼佼者。不要說部與部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就是同一個級別的官職也會分個三六九等和好壞優劣。
作為京官,最應該修煉的本領是熬資曆。熬的是時間,熬的是資格,能夠熬出頭的就可能成為大京官或者地方大員,但是大多數人在這條路上耗盡一生,也難以有所作為。
比如說清朝京官中的侍郎就是在六部熬資曆的典型代表,他們一般都是先從工部起步,然後調任兵部或者刑部,再轉禮部、轉戶部,最後升遷至吏部。工部侍郎轉任兵部侍郎,級別和待遇都沒有變,從表麵來看是“調任”,但在京官的圈子裏卻被視之為“升任”。因為工部管理的是工程建築,雖然手裏握有工程項目和工程款項,可與其他幾個部門比起來,還是稍遜一籌。兵部掌管著天下的兵馬,戰時多事,和平時期又無事可做;刑部掌管著司法刑獄,因為刑部官員擁有合法傷害權,所以也就擁有了為自己造福的權力;禮部掌管的是意識形態,負責文教,本應是清水衙門,不過重要的是他們負責科舉考試,所有想要進入官場的讀書人都無法避免地要和禮部打交道;戶部就更不用說了,戶部又稱為“富部”,他們掌管著國家的財政和開支,經濟是一個國家的命脈,能夠卡住命脈的人往往處於權力的核心階層,另外官家製度的運行也離不開戶部真金白銀的支持。
吏部考核天下官吏,把持著官員進退升降的大權,這是官僚集團最為在意、也最為敏感的權力。根據清朝六部官員的升遷路徑,我們可以按照六部實際權力的大小將其排列出來:工部<兵部<刑部<禮部<戶部<吏部。清朝吏部、戶部尚書和侍郎進入軍機處的可能性最大,禮部次之,而工部侍郎幾乎沒有進入的可能。由此可見,同級官僚不同權,更不同命。
在京官中還有一部分沒有進士身份的京官,他們可以憑借自己曾經供職於這些衙門的工作經曆,通過科舉考試來取得進士功名,然後獲得躋身於更高權力地位的資格。為了不當一輩子文吏,在仕途上可以走得更高遠,他們在取得京官的職位後,接下來還會參加三年一次的會試,以取得進士的光環。也恰恰是在這些人中,不僅中進士的比例高,而且成績名列前茅的也不在少數。當然這與他們小京官的經曆也有很大關係,這些小京官都是從各省國子監的生員選拔出來的尖子生,禮部官員登記造冊後奏請皇帝。這些各地的尖子生要會考於保和殿,稱為朝考。通過朝考者就可以在京城衙門謀個實職。
選拔者中很多人都是當地的名士,早已進入國家的人才貯備(登朝籍)。他們參加進士考試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那些殿試讀卷的大臣,或為舊時座師,或為本署長官,或為同鄉老輩。本來就是“老相識,老熟人”,知根知底,考試隻不過是走走過場而已。從雍正十一年至光緒三十年(1733-1904)這一百七十餘年間,五十七次會試中由中書和小京官考取前四名者共計六十八人(引自朱彭壽《安樂康平室隨筆》卷二)。
而且,到了清末,翰林等文學侍從的優勢地位也發生了轉變。翰林等官不再居於官場上的顯位,主要是由於六部司員都可以通過掏錢捐納取得,錄用已經不像先前那樣正規。就像現在的大學擴招,其結果就是讓大學這塊金字招牌變成破銅爛鐵。
由此可見傳統的官僚體製在運行到一定的階段後,已經處於無法調解的矛盾狀態之中,愈陷愈深。
收入是永恒的變量
京官窮得口袋裏叮當響,這好像成了古代官場上達成的統一共識。但事實情況也不盡然,其實這種京官的窮是相對而言,那些占據權力要塞的京官就是他們哭窮,也沒有人會相信他們的眼淚。有人習慣用收入來衡量權力的大小,在人們的潛意識裏權力能夠為官員帶來收入。
一個官員的收入越高,表明他的權力也就越大。其實這隻能是個推理,絕對不是真理,因為決定官員收入多少的要素不是靜止的,而是一個永恒的變量。
我們就拿主政一方的地方官員來說,知縣甲和知縣乙,雖然同為知縣,可他們權力所轄的區域之間存在著貧富差距,那麼由此可以得出知縣甲和知縣乙動用權力所能夠獲取的灰色收入也就存在差距。更為重要的是知縣甲和知縣乙的個人修為也決定著他們的貪廉程度。如果知縣甲立誌要做一個海瑞那樣的清官,就是把他放在應天巡撫的位置上,他的灰色收入也遠遠不如一個知縣。綜合以上因素,官員的收入並不能完全真實地反映其權力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