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這年頭,還有出版社肯為一個過了氣的作家,出這麼一本集子。可見文化這東西,還是有它高雅的地方,那就是不從流俗。

散文集子,最忌的是雞零狗碎,雖名家亦難免。名家有名家的威勢鎮著,讀者隻有將就,我輩若要見賢思齊,自個兒都先覺得好笑。不看自己多高的個子,還有那幾根鼠須似的胡子。

能做的事,隻有刪汰。刪之又刪,汰之又汰,落下這麼二十幾篇。多是經曆的喟歎,情誼的留戀,間或也會就所見所聞,表示一點淺陋的識見。行文嘛,仍是老毛病,越想裝得像個文化人,越掩飾不住粗鄙的根性。獨有寫中小學老師的三篇,是十二分的虔誠,不敢有一點點的輕狂。

這麼寡淡的書,誰會買?

且讓我悄悄說上一句,對文字有偏嗜的人,不妨破費一下,師法談不上,新的體味還是會有的。至少也該知曉,世間還有這麼個老邁的同道。

書名,選了書中一篇的篇名。不是要拽誰的眼珠子,實在是覺得自家的人生,越來越有這麼點意思了。

二○一七年三月三日於潺湲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