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忠”與奴性道德(1 / 2)

黑格爾還說道當中國人如此重視的義務得到實踐時,這種義務的實踐是形式的,不是自由的內心的情感,不是觀的自由,所以學者們也受皇帝的命令的支配。”

這祥的觀點確實值得注意,就是說,在中國傳統社會,體現“臣對君的義務”的“忠”的道德,在某種意義上“本身就是法律、規律、命令的規定”,“忠”的實踐,確實往往“不是自由的內心的情感,不是主觀的自由”。

對君主的無條件的“忠”,不僅是中國傳統政治道德的基本原則,在某些曆史階段,“忠”甚至擴衍成為全民的倫理規範忠”,對於帝王來說,是維護政治秩序的主要綱紀;對於臣民來說,則是壓抑人性的心理枷鎖。在以“忠”怍為主要道德支柱之一所設立的政治舞台上,專製主義的凶虐、愚鄙、黑暗,連續演出了2000年之久。

在專製主義政體逐步成熟的曆史時期,忠”作為政治規範對臣民形成了極其苛嚴的要求。儒學典籍中,甚至明確提倡“殺身以成其忠”《逸周書諡法》:危身奉上曰‘忠’。”“忠”的原則不僅要求臣民臨危赴險,而且還要求他們為君主無條件地獻身。被稱譽為“大忠”的周公。據說就為後世樹立了“為人臣者殺其身有益於君則為之”的政治典則。諸葛亮曾說:“忠誌之士,忘身於外。”也強調臣民在“忠”的政治道德的規範下,應當全心全意為帝王獻身。帝王對於臣民,有生殺予奪之權,而忠臣隻能完全順從。曆史上以“忠”為諡的政治活動家們,確實大多歸於悲劇結局。清代官吏的行裝,據說均係有所謂“忠孝帶”。有一種說法,以為其作用在於皇帝賜死時,臣子可以隨時用以自盡,“或曰,如以獲罪賜盡,倉猝無帛,則以此帶代之,故曰‘忠孝;”。

“忠”成為一種反理性的政治原則。這一原則意味著對帝王的意誌不需思考,不必理解,不得懷疑的完全的盲從。

《管子七臣七主》說到“愚忠讒賊”,指昧於事理之“忠”。然而後來所謂“愚忠”卻受到普遍的欣賞。《戰國策趙策二》中可以看到“臣故敢效其愚,效愚“愚忠”,於是既表露自謙之意,又潛含自詡之心。

當君權的獨斷達到極點,“天下無小大皆決於上”時,在以“忠”及其特殊的極端形式“愚忠”為基點的道德體製中,臣民對於帝王的服從成為無條件的。

《漢書禮樂誌》說“立君臣,等上下,使綱紀有序''確定政治等級之“綱紀”,是確定專製主義政治秩序的根本。而“君為臣綱”,是“三綱五常”中第一位的政治教條.在這種精神“綱紀”的束縛,臣民幾乎沒有思想的自由。在當時的社會中,一般人都已經很難從喪失“自我”的病態心理中自拔。《後漢書馬廖傳》說,馬廖“質誠畏慎”,“盡心納忠''《清史稿醇親王奕環傳》說,奕謂“秉心忠赤,嚴畏殊常”。由一個“畏”字可以察知臣與“忠”同時深懷於心的對政治強權的恐懼,由此也可以隱約看到“忠”這種社會道德規範與奴性精神之間的關係。

黑格爾還說道當中國人如此重視的義務得到實踐時,這種義務的實踐是形式的,不是自由的內心的情感,不是觀的自由,所以學者們也受皇帝的命令的支配。”

這祥的觀點確實值得注意,就是說,在中國傳統社會,體現“臣對君的義務”的“忠”的道德,在某種意義上“本身就是法律、規律、命令的規定”,“忠”的實踐,確實往往“不是自由的內心的情感,不是主觀的自由”。

對君主的無條件的“忠”,不僅是中國傳統政治道德的基本原則,在某些曆史階段,“忠”甚至擴衍成為全民的倫理規範忠”,對於帝王來說,是維護政治秩序的主要綱紀;對於臣民來說,則是壓抑人性的心理枷鎖。在以“忠”怍為主要道德支柱之一所設立的政治舞台上,專製主義的凶虐、愚鄙、黑暗,連續演出了2000年之久。

在專製主義政體逐步成熟的曆史時期,忠”作為政治規範對臣民形成了極其苛嚴的要求。儒學典籍中,甚至明確提倡“殺身以成其忠”《逸周書諡法》:危身奉上曰‘忠’。”“忠”的原則不僅要求臣民臨危赴險,而且還要求他們為君主無條件地獻身。被稱譽為“大忠”的周公。據說就為後世樹立了“為人臣者殺其身有益於君則為之”的政治典則。諸葛亮曾說:“忠誌之士,忘身於外。”也強調臣民在“忠”的政治道德的規範下,應當全心全意為帝王獻身。帝王對於臣民,有生殺予奪之權,而忠臣隻能完全順從。曆史上以“忠”為諡的政治活動家們,確實大多歸於悲劇結局。清代官吏的行裝,據說均係有所謂“忠孝帶”。有一種說法,以為其作用在於皇帝賜死時,臣子可以隨時用以自盡,“或曰,如以獲罪賜盡,倉猝無帛,則以此帶代之,故曰‘忠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