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9年10月21日,美國偉大的發明家愛迪生,發明了人類曆史上第一盞具有實用價值的電燈。電燈泡為人類帶來了光明,需要用電,那麼,它是怎樣發出光亮的呢?
電線裏的電流進入到很細很細的金屬絲裏,金屬絲會產生高熱,熱到一定程度會發光,電燈泡就是根據這個原理發明出來的。
這種電燈泡是因為熱而發光的,所以燈亮以後你千萬不要用手去摸,那樣會被灼傷。
我們常用的燈還有日光燈,它的發光原理和白熾燈不同,日光燈是在燈管裏麵裝入一些特殊的氣體,又在燈管的內壁塗上熒光粉,通電之後由於放電而產生光。
當消耗同樣多的電能時,日光燈要比白熾燈亮得多,因此日光燈省電。
手電筒也有燈泡,生活中的電筒各種各樣,有帶在頭上的帽子電筒、日光燈電筒、收音機電筒、毛式手電筒、電筒式應急燈等。手電筒是由外殼透鏡、反射鏡、燈泡、電池、底座、開關幾部分組成的。
它是怎樣發出光的呢?原來,手電筒能發光,不隻是因為它裏麵裝有電池,還因為手電筒的外殼與燈泡和電池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通路,讓電流能夠通過,燈泡才會發光。
不信的話,你可以把手電筒的後蓋擰下來,看看手電筒還亮不亮?
我們把兩節電池正負極相接放進電筒,電池的正極頂在燈泡的底部,並通過燈座與電筒外殼相連,電池的負極與底蓋的彈簧相接,並通過彈簧也與外殼相連。
手電筒的筒身的外側有一個開關,它通過一個金屬片與燈座相連。向前推動開關,金屬片與燈座接觸,電路接通,燈泡就亮了。
開關向後,金屬片與燈座分離,線路斷開,燈泡就不再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