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鳳偉 原始卷宗(2 / 3)

對。別人都不篤了他還寫。

那天打起來前他罵過你沒有?

寫過,他說不能叫你這黑的息子翻了天。

你寫沒寫他?

我寫了。

你寫他什麼?

我寫他貪汙犯。

為什麼寫他貪汙犯?

他當大隊會計期間有貪汙行為,因為有當支書的叔叔保才沒進監獄,這個村裏人都知道。

你什麼時候開始動了手?

我寫他貪汙犯他就照著我的臉打了一拳。

是他先開口寫又先動手打?

對。

態度要老實,不準對法庭說假話。

我說的句句是真話。

畢同順說你先動手打了他。

他撒說。

看到這兒曲和撂下了案卷,他覺得無須再看下去了,記憶已被喚起,他記起了案子後來的一些過節,以及最終結案過程。無論是當初和現今他都這麼認為,如果沒有其他因素的存在,這個案子的判決隻能是各打 ;五十大板了事。而結果隻是打了卜建國的板子,判了他五年有期徒刑。應該說任何一位法官對自己所審理案件的客觀公正性是心明如鏡的,因為事實隻有一種,而適用的法律隻有一項,司法界叫得最響的一句話就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句話的正確性毋庸置疑,隻是認定事實和運用法律的不是機器,而是人,是有思想,有情感,有美德,有醜行,有情有欲活生生的人,無法越過人的主觀能動性這個障礙。於是就有了上麵所說“其他的因素”對案子的影響。那麼在這個案件中的“其他因素”是什麼呢?這在卷宗裏自然是找不到的。曲和幾乎是下意識地拉開抽屜,拿出一個筆記本,他慢慢翻著看,最後停在了一頁上:

10月9日上午:在走廊上遇到鄭庭長,鄭庭長說西禾莊那樁傷害案據說有些政治背景,要懊重些。

10月17日上午:鄭庭長將一個人領到辦公室,介紹說是西禾村畢支書。鄭庭長走後,畢拿出一份材料,說這是他們村黨支部關於那樁傷害案的證明材料。收下了。畢支書說請賞光中午在聚英樓一聚,表達一下對司法部門對他們村治安工作大力支持的感謝。謝絕了。

看到這兒曲和將筆記本反扣在桌上,又從案卷中找出畢支書代表村支部送來的那份證明材料,因為曲和斷定柳項木提到的那份材料可能與這份材料有關,便想重新研究一番。材料如下:

縣人民法院負責同誌:

自7月8日我村發生村民卜建國傷害本村畢同順一案後,黨支部十分重視,連夜開會進行了研究。為幫助司法機關能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從重從快從嚴將凶犯繩之以法,特證明如下:支部認為這是一樁由階級報複引發的故意傷害案,凶手卜建國出生於反革命分子家庭,其祖父卜樹本曾於土改運動期間將我黨一名優秀幹部裏於死地,後畏罪自殺。其父其叔參加還鄉團欲伺機進行階級報複,後逃台。 自 卜建國成年後,一貫堅持其反動家庭立場,仇恨被其祖父裏死的革命烈士的後代(即畢同順)數十年如一日,終於釀成7月8日之慘案。為保衛紅色江山不變色,維護社會安定團結,支部強烈要求人民法院嚴懲打人凶手卜建國。

中共西禾村支部

1998年10月16日

曲和記得,他曾就這份材料是否可作為可采信證言人檔的問題向鄭庭長請示過。鄭庭長當即表示黨的基層組織的證明材料不采信采信什麼?他向鄭庭長表示出自己的優慮:說現在畢竟不是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年代,將一樁普通的鬥毆傷害案納人階級報複的框架裏是否會引起人們的誤解?鄭庭長聽了立即現出不悅,說誰說要以階級報複為凶手定性?傷害案還是傷害案,間題是我們的審理工作不能就事論事,必須考慮隱藏在案件背後的因素,這因素關係著動機,抓住了動機也就抓住了根本。這樣才能提高案件審理的質量。曲和便不再說什麼,心裏已經清楚,鄭庭長對這樁案子已經有了明確的意見(至於這傾向來源於何處恐怕會永遠是個秘密),階級報複的說法隻是提供了表達自己意向的一種口實。

曲和將材料塞進卷中又拿起筆記本,往下瀏覽:

中午下班前,鄭庭長來電話說走吧。去哪?聚英樓,畢書記不是給你打過招呼了嗎?中午我還有事。屁事,人家是一級組織,不是個人,牽扯不到人情官司上,再說我也去,你擔心個啥?

中午,聚英樓,關於案子我隻說了一句話:畢書記,你們支部出的材料關於裏死人命的那部分太籠統,再寫個補充材料吧。畢書記:好。

像慣性一樣,看到這兒曲和又將筆記本反扣過去,同時從卷宗中找到了畢書記後來提交的補充材料,看起來:

補充說明材料

關於卜樹本死革命幹部一案情況如下:1947年冬月(陰曆十一月)的一天,村土改工作隊孫副隊長(區民政助理孫琪同誌)被人殺害在村頭。有人舉報說早晨孫副隊長去村頭河邊洗臉(這是孫副隊長的習慣),有個人跟在後頭,從後身看像貧協主席畢可核(畢同順的爺爺)。後來把畢可禎交給民兵隊長卜樹本(卜建國的爺爺) 問口供。畢可禎開始不承認是他害死孫琪同誌, 卜樹本就給他上了刑。畢可禎受不了刑就招了。後來遞交給行署司法機關,判了死刑。就在執行的前一天殺害孫琪同誌的真凶找到了。工作隊派卜樹本連夜趕往行署去救畢可禎,但卜樹本出於反革命的狼子野心故意在路上磨磨增蹭,第二天傍晌才趕到了行署駐地。可那時畢可禎在刑場已被槍斃了。 卜樹本有意給革命事業造成巨大損失,將畢可禎笠於死地。根據他犯下的罪行,政府將他定為反革命分子,家庭劃了富農成分。 卜樹本以死向人民政府對杭,畏罪自殺。兩個兒子參加了還鄉團,後逃台,繼續與人民為敵。從以上這段曆史不難看出, 卜家的後代卜建國行凶傷人不是孤立的事件,而是有圖謀的階級報複。特此證明。

中共西禾村支部

1998年10月18日

看過這份材料,曲和嘴裏蹦出兩個字:見鬼。

曲和將手頭的案子審理結束,已是一個月之後了。他決定趁接手新案前這個空當去一趟古柏鎮。要知道柳項木那個電話一直令他思慮重重。他想不出柳項木所說對那樁案件具有甄別作用的曆史材料究竟是啥勞什子玩意兒,愈想不出又愈令他想知道其中的就裏。當然直覺上他又清楚,對這事最好的處理方法是置之不理,省得節外生枝。如果這事不是由老同學柳項木起因,他也就不會多事,看來關係親密的人之間也多了一層忌諱,那就是不願向對方顯出自己內心中的不快。不知怎麼心血來潮,曲和帶上了五歲的女兒娜娜到了古柏鎮。父女倆搭的是機關的便車。汽車開走了,把他們父女留在了鎮政府大門口。大約是上午十一點多鍾的丈時間,初夏的日光將政府大院照得明晃晃的。這幾年為辦案或開展“法律宣傳周”之類活動他來過這兒幾次,但這次他穿的便裝,又帶了一個女孩,許多熟人就認不出他了,問他有何公幹,他說找柳鎮長,就把他帶進了柳項木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