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2 / 2)

白芨走到廖過隙身旁從背麵輕輕環抱住父親,“知道了,我一直記得父親說的每一句話。好了,再不走,我就遲到了,我走嘍。”

這個動作總算將因許久未見而變得略為疏遠尷尬的父女關係緩和了回來,廖過隙麵上終於有了些高興的模樣,“去吧。”

白芨來到警局,才得知出了件棘手的凶殺案,急忙趕去現場。

這一次的死者,是越頤的姐姐。

越頤由於是死者家屬,被隔離辦案。

現場的種種跡象表明,殺死丁越玲的凶手,應該是她的新婚丈夫,李健延。

經過搜查,在一個櫃子中發現了一把用衣服包著的凶刀。那件衣服,經過家中下人證實是李健延的,而凶刀上也有李健延的手印。

而據李健延所說,他早上一醒來便見到妻子渾身是血躺在身旁,他昨夜身體不舒服,很早便睡下了。

駿陽察覺到,整棟房子中彌漫著一股特殊的“香氣”,而除了李健延外,家中其他下人,包括越頤,越頤和越玲的外婆在內,都對昨晚的“折騰”一無所知,應該是整座丁公館被人吹入了迷香。

若是按照正常的方式結案,則此案該是李健延放迷香迷暈家中所有人殺妻。

可是,李健延拒不承認,“我被誣陷是其次,可若殺害越玲的凶手逍遙法外,我如何對得起越玲?”

越頤也不相信姐夫會殺害姐姐。畢竟,他們是那樣的恩愛。

唯一可推測出的殺人動機,便是李健延意圖謀奪丁家的家產痛下殺手。可是,又有哪個殺人凶手會傻到將凶器放在室內而自己又不逃脫呢?

崇凜峰根據屍體的僵硬程度,判斷死者死亡時間為四個小時左右。鮑鴻欽和駿陽,白芨分別去前一天丁越玲去過的地點進行查問。其中,白芨來到越玲出事前一天去過的金店中,發現女老板田思恬手上佩戴的手鐲花紋圖案極為特別,誇道:“老板,您這鐲子,款式真是特別。”

田思恬麵上露出悲涼之意,“這是我狠心去了的那口子親自設計給我打造的。他不在了,我也僅靠這鐲子,留個念想。”

一天下來,三人開會,仍舊毫無頭緒。

駿陽拿出一張繪製花樣,對鴻欽說:“隊長,今天野血粉絲鋪的周大叔找到我,說他們丟了一部分鴨血,並在後院外牆發現了一道花樣特別的血痕。每天深夜,殺鴨的夥計都會定時將鴨血送到鴨血粉絲鋪後院的門旁,第二天一早他們再將水,白酒和鹽放入鴨血中進行凝固。可是,看這道血痕,樣式精美,無論是何種器物印上的,持有這器物的人,用得著半夜去偷鴨血嗎?而且又沒有全部偷走。”

白芨一眼認出金店老板手上戴的金鐲刻樣與這圖紙上的血痕極為相似,道:“也許,這和丁家血案,是同一件案子。昨天見過丁越玲的田思恬手上戴了刻有類似圖案的手鐲。這其中,會不會有什麼關聯。”

“可是……她為什麼要去偷鴨血呢?”鮑鴻欽思索著兩件事的關聯。

“因為丁家不是第一案發現場,”崇凜峰推門而入,“生前造成的傷口皮肉蜷縮,周圍有血跡;死後造成的傷口皮肉不蜷縮,不滲血,肉呈白色。我發現丁越玲身上有生前死後兩種被刀插入的傷口。所以,可以猜測田思恬將丁越玲的屍體拖回丁越玲和李健延的房間,握住李健涵的手將刀插入丁越玲體內時,丁越玲已經無血可流。所以她才會想到用去偷豬血灑在丁家,造成丁越玲和李健涵的房間是第一案發現場的假象。”

鮑鴻欽拍案而起,下令立刻拘捕嫌疑人田思恬歸案。

白芨望向駿陽道:“我越來越發現你說的和街坊們搞好關係的確是警察的必修課。”

駿陽搖頭一笑,“我也越來越發現隊中有一位女警察是多麼的必要。今天若是換了男警員去查問,恐怕會忽略老板手上手鐲花樣這樣的細節。”

田思恬被逮捕,手上的金鐲作為重要證物被沒收,而駿陽和凜峰來到田思恬的店內後堂查看一番,卻未發現任何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