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整改到位,體現嚴肅性。巡察監督的效果能否體現,整改是關鍵。每輪巡察工作結束後,黨委“五人小組”都要聽取巡察情況彙報,黨委書記要提出明確要求和處置意見。要堅決防止重巡察、輕整改的問題,對巡察反饋的整改建議,巡察機構要建立台賬管理製度,形成報賬、交賬、轉賬、查賬、銷賬的完整鏈條。要嚴格整改責任製,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要簽字背書,承擔落實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對賬銷號,逐項落實。整改情況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要認真開展巡察整改“回頭看”,適時殺個回馬槍,對之前沒有發現的問題再發現,對尚未深入了解的情況再了解,對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推動再整改,持續形成再震懾。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通報曝光,嚴肅追責。
要善用成果,體現實效性。巡察目的在於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要把巡察成果充分運用到紀律審查、基層黨組織建設、幹部監督管理工作之中,發揮巡察震懾作用。各級紀委對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要建立管理台賬,嚴格按照“五類”標準處置問題線索,並定期反饋辦理情況。組織部門要按照巡察提出的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抽查名單,及時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做好查核工作;在考察、評價、調配班子和幹部時,要聽取巡察機構意見。對巡察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問題,要分析歸納梳理,形成書麵專題報告,提交黨委政府研究處理。
堅持一體化建設,形成巡視巡察監督上下聯動新格局
目前,內蒙古自治區盟市、旗縣巡察工作總體上還處於探索階段,有一定的工作基礎,但職能定位不夠清晰、工作開展不夠規範、成果運用不夠充分、幹部隊伍不夠穩定等問題,亟須規範引導。下一步,將按照“先盟市、後旗縣,盟市先起步、旗縣試點”的思路,逐步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巡視巡察網格。
當前,市縣一級的巡察工作要突出兩個重點:
重點把盟市巡察隊伍建起來,參照巡視機構的設置模式,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組織部長任副組長,有關職能部門參加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巡察辦,設在紀委,隸屬盟市黨委工作部門,人員編製通過內部調劑解決。並結合地區實際,建立“巡察組長庫”、“巡察人才庫”,巡察組長、副組長人選根據任務需要從中隨機抽選。嚴把巡察幹部入口關,加強對巡察幹部的培訓、管理,切實發揮好巡察隊伍的作用。
重點完善巡察工作機製製度,建立與紀委和組織部門的協調機製,形成工作對接,做到巡察一批、印證一批、移交一批、查處一批;建立與審計部門的協調機製,實現信息共享、成果互用;建立與公檢法等單位的協調機製,加強信息查詢、商請督辦等方麵的協調配合。自治區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及巡視辦要加強統籌謀劃,盡早研究製定巡察工作辦法,從製度上保障巡察工作順利開展。要把巡視與巡察結合起來,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落實,形成巡視巡察上下聯動工作格局。
(張力,時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
《中國紀檢監察報》(2016年6月29日 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