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增強創新動力,防範創新風險。當前,我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是促進產業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但是,產權界定不清,創新收益分配不合理,研發脫離市場和製造業轉型升級需求,綜合成本上升、製造業利潤過薄等,使企業缺乏主動創新或采用創新成果的動力。而產能過剩、庫存過多又使有意創新的企業和機構找不到技術成果的轉化市場。因此,應著重保護創新企業和創新者的財產權,讓他們更多地分享創新收益。加強市場導向的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讓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更加符合實體經濟發展和製造業轉型升級的需要。完善創新風險的防範化解機製,尤其對年輕人創業、小微企業創新麵臨的風險以及新一代移動通信技術和互聯網金融帶來的新型風險,更需要加強風險提示和防範。
(盧中原,中國市場學會會長)
(來源:人民日報)
★ 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大力弘揚改革創新精神為實現“十三五”規劃目標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創造性地回答了新形勢下我國要實現什麼樣的發展、怎樣實現發展的重大問題。人民法院工作與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必須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大力弘揚改革創新精神,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實現“十三五”規劃目標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一、依法服務和保障創新發展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時代,人民法院要堅持以創新為引領,依法調節創新進程中發生的各種法律關係,為創新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尊重和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防止對市場不當幹預,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認真貫徹執行反不正當競爭法,規製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製止壟斷行為,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為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拓展空間。鼓勵交易模式和交易結構創新,不輕易以法律未作規定為由否定交易行為法律效力。依法製裁違約行為,鼓勵誠信交易,降低維權成本,提高違約成本。依法審理企業清算案件。嚴格按照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依法清理“僵屍企業”,強化優勝劣汰的市場機製。充分發揮企業清算程序和破產程序在淘汰落後企業或產能方麵的法律功能,依法受理、審理涉公司強製清算、破產清算案件,引導和督促市場主體有序退出。
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主導作用。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對激發全社會創新動力、創造潛力和創業活力的獨特作用,更加重視對商業模式創新的保護,更加重視對創新環境的維護,更加重視創新保護的及時性、有效性。
四是增強創新動力,防範創新風險。當前,我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是促進產業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但是,產權界定不清,創新收益分配不合理,研發脫離市場和製造業轉型升級需求,綜合成本上升、製造業利潤過薄等,使企業缺乏主動創新或采用創新成果的動力。而產能過剩、庫存過多又使有意創新的企業和機構找不到技術成果的轉化市場。因此,應著重保護創新企業和創新者的財產權,讓他們更多地分享創新收益。加強市場導向的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讓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更加符合實體經濟發展和製造業轉型升級的需要。完善創新風險的防範化解機製,尤其對年輕人創業、小微企業創新麵臨的風險以及新一代移動通信技術和互聯網金融帶來的新型風險,更需要加強風險提示和防範。
(盧中原,中國市場學會會長)
(來源:人民日報)
★ 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大力弘揚改革創新精神為實現“十三五”規劃目標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創造性地回答了新形勢下我國要實現什麼樣的發展、怎樣實現發展的重大問題。人民法院工作與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必須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大力弘揚改革創新精神,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實現“十三五”規劃目標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一、依法服務和保障創新發展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時代,人民法院要堅持以創新為引領,依法調節創新進程中發生的各種法律關係,為創新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尊重和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防止對市場不當幹預,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認真貫徹執行反不正當競爭法,規製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製止壟斷行為,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為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拓展空間。鼓勵交易模式和交易結構創新,不輕易以法律未作規定為由否定交易行為法律效力。依法製裁違約行為,鼓勵誠信交易,降低維權成本,提高違約成本。依法審理企業清算案件。嚴格按照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依法清理“僵屍企業”,強化優勝劣汰的市場機製。充分發揮企業清算程序和破產程序在淘汰落後企業或產能方麵的法律功能,依法受理、審理涉公司強製清算、破產清算案件,引導和督促市場主體有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