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頭的話(1 / 3)

那麼什麼是遊民和遊民文化呢?

我們談論遊民問題有一個曆史前提,這個前提就是古代中國是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鄉土社會。鄉土社會中的人們受到宗法和行政的雙重控製,正常生活的人們(農民手工業者) 基本上是不流動的,他們終生都生活在一個地方,這個地方就是他們的“根”。他們的血緣、親緣、職緣等關係都依附在這個“根”上。這樣的人是宗法人。當人口增多、貧富分化劇烈,有些宗法人被排擠出所居住的地方,脫離了宗法網絡和行政戶籍的控製成為遊民。宗法人長期生活在宗法共同體中,受到共同體的控製與保護,不必自己去麵對社會,久而久之,喪失了進取精神,個性萎縮。在操控有序的皇權專製社會,這些脫離共同體的宗法人成為無根的一群。他們麵對荊天棘地,掙紮在生死邊緣,必須改變原有的思想意識和性格,才有可能生存下去,不被淘汰。因而,遊民有著與宗法人不同的思想意識和性格。他們在社會中的特殊地位及其獨特的經曆,造成了他們群體性格的獨特性。

遊民這個概念最早出現在《禮記·王製》:

凡居民,量地以製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參相得也。無曠土、無遊民,食節事時,民鹹安其居,樂事勸功,尊君親上,然後興學。

儒家認為古代社會是先王組織成的,井田製便是組織的手段之一。在這種製度下,田有常製,民有定居,這時是無遊民的。如果井田製有所敗壞,農民、手工業者或商買脫離了原來的定居點與相應的職業,就成為遊民。周代是奴隸製與皇權專製並存的時代。這時的遊民不是卷人武裝動亂,就是淪為奴隸。即使參加了動亂,暫得揚眉吐氣,失敗後,免於遭殺戮的也大多沒為奴隸。因此當時的遊民很難大量地在社會上長期存在。

秦漢之後進人了皇權專製社會,這種情況有所變化。人口增多、社會震蕩加劇、特別是波及甚大的天災人禍都會導致大批的農民脫離自己的故土,在有領導能力的“渠魁”、“渠帥”帶領下就食於富庶地區,其流動量可以達到數十萬人。這時的遊民多稱之為流民。流民往往保持著宗法製度,宗法網絡沒有解體,流民盡管也有流動,但其宗法人的性格沒有改變,因而,流民隻是社會問題,沒有構成文化問題。

遊民在二千多年的皇權專製社會中是旋生旋滅的,遊民文化的形成在於遊民形成的群體之後,具體地說這是在宋代。宋代由於土地製度鬆動,土地兼並日益頻繁,城市手工業、商業、服務業的發達和城市建構的變化使得脫離了宗法網絡的遊民在其中有了生存和發展的可能。這個朝代可以說是遊民文化正式產生時期。

宋朝在漫長的中國古代社會與眾多的朝代中是特別值得研究的一個朝代。它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許多方麵都較以往的朝代有顯著的變化。在城市結構上也是如此。宋以前的大城市多采取封閉的城坊製。所謂“城坊”,是指城市被街道分割成若幹坊,坊的四周築有高牆,居民住在坊中,坊有門朝啟夕閉。如隋唐的國都長安、東都洛陽都是這種類型的城市。它們各有100多個坊,商買雲集的東、西市與居民所住的坊分開。晚上坊門關閉,坊角有警衛,街道上有金吾巡道,不準夜行,坊內來了生人馬上就會被認出來。這種城市容納遊民能力很差。

那麼什麼是遊民和遊民文化呢?

我們談論遊民問題有一個曆史前提,這個前提就是古代中國是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鄉土社會。鄉土社會中的人們受到宗法和行政的雙重控製,正常生活的人們(農民手工業者) 基本上是不流動的,他們終生都生活在一個地方,這個地方就是他們的“根”。他們的血緣、親緣、職緣等關係都依附在這個“根”上。這樣的人是宗法人。當人口增多、貧富分化劇烈,有些宗法人被排擠出所居住的地方,脫離了宗法網絡和行政戶籍的控製成為遊民。宗法人長期生活在宗法共同體中,受到共同體的控製與保護,不必自己去麵對社會,久而久之,喪失了進取精神,個性萎縮。在操控有序的皇權專製社會,這些脫離共同體的宗法人成為無根的一群。他們麵對荊天棘地,掙紮在生死邊緣,必須改變原有的思想意識和性格,才有可能生存下去,不被淘汰。因而,遊民有著與宗法人不同的思想意識和性格。他們在社會中的特殊地位及其獨特的經曆,造成了他們群體性格的獨特性。

遊民這個概念最早出現在《禮記·王製》:

凡居民,量地以製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參相得也。無曠土、無遊民,食節事時,民鹹安其居,樂事勸功,尊君親上,然後興學。

儒家認為古代社會是先王組織成的,井田製便是組織的手段之一。在這種製度下,田有常製,民有定居,這時是無遊民的。如果井田製有所敗壞,農民、手工業者或商買脫離了原來的定居點與相應的職業,就成為遊民。周代是奴隸製與皇權專製並存的時代。這時的遊民不是卷人武裝動亂,就是淪為奴隸。即使參加了動亂,暫得揚眉吐氣,失敗後,免於遭殺戮的也大多沒為奴隸。因此當時的遊民很難大量地在社會上長期存在。

秦漢之後進人了皇權專製社會,這種情況有所變化。人口增多、社會震蕩加劇、特別是波及甚大的天災人禍都會導致大批的農民脫離自己的故土,在有領導能力的“渠魁”、“渠帥”帶領下就食於富庶地區,其流動量可以達到數十萬人。這時的遊民多稱之為流民。流民往往保持著宗法製度,宗法網絡沒有解體,流民盡管也有流動,但其宗法人的性格沒有改變,因而,流民隻是社會問題,沒有構成文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