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這個議案,在2006年召開的第四次會議時被大會采納了,相關部門很快修改了身份證法。如今,任何人去辦身份證,都必須采集指紋。誰再假冒他人,識別係統馬上就能識別出指紋不對。
第二件是修改消防法。
在過去的老消防法裏,消防隻配置到城市,沒有農村。可現在農村的火災比城市多,包括死人在內的受損程度比城市厲害。這是為什麼?我經過大量走訪調研,發現了問題,不改不行。
在農村,傳統的救火方式是敲盆呼喊。哪家失火了就邊敲盆邊喊。村裏人聽到後,老老小小就拿著水桶跑過去。水從哪兒來?每個村都有一個煙火塘,就是水塘。過去沒有自來水,但也沒有汙染,所以淘米洗菜都在這個水塘裏。水塘下遊還有一個小塘,洗馬桶什麼的髒東西,小塘裏的水一直流到農田裏。當年,每個村基本上都是這樣,沒有哪個村是沒有水塘的,既方便村民生活,也有救火功能。一旦失火,就從這裏取水。
可是現在農村的消防形勢發生了根本變化——
變化一,形勢嚴峻。大量的電氣設備進入農村,很多農民為省錢買的都是劣質電器,很容易引起火災。
變化二,易燃品多了。家家都搞裝修,往往用的是比較劣質的易燃品,PVC、聚fla、膠合,充斥農村,對此農民沒有防火觀念。
變化三,樓房林立。過去都是平房,現在四層五層,很偏僻的山區也蓋起樓房。原因是農民都在外麵打工,認為家裏建樓房才氣派。這樣一來,救火就不方便了。
變化四,無水可取。很多地方用上了自來水,塘水汙染嚴重大都填了。可是,幾乎沒有哪個農村有消防水龍頭。自來水水壓不大,管子也不粗,放水的時候跟牛撒尿一樣,失火靠不上。
變化五,人口少了。青壯年都出去打工了,老弱病殘留在家,一旦失火,別說指望他救火了,喊都喊不出聲。
變化六,相對集中。很多地方把農民集中在一起居住,一旦失火,火燒連營。
變化七,作坊紮堆。很多農村都建了廠,大大小小,形成產業集群,失火幾率高,後果嚴重。
綜上所述,我形成一個非常翔實的議案,提出修改消防法,把現有的消防配置到城市的“市”,改成“鄉”。一字之改,囊括城鄉。鄉人民政府負責人即為消防責任人,消防資源配置納人鄉鎮一級政府的財政預算。
我在十屆五次會議上提出並馬上被列人議案,付諸修改實施。
在修改之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把我邀請到北京,列席常委會,並且讓我就修改消防法作立法前發言。通常發言是巧分鍾,我一下子講了半個小時,說了以上七條變化,同時列舉了全國農村發生火災的實例。主持人沒有打斷我,大家都聽得很興奮,一個勁兒點頭,說我成專家了。常委會把我的講話稿,一字不漏地以簡報形式發了出來。
第二年再開會的時候,消防法已經修改,改城市為城鄉。
公安部消防局特別請我去開座談會。局領導說你做了一件大好事,不但惠及百姓,同時也為消防部門解決了沒有人事編製及財政預算的困難。現在,區縣消防大隊是副團編製,財政年年有預算,從根本上解決了問題。我對自己說,陳先岩。你這個人大代表沒白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