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九章 超編的護衛隊(1 / 2)

正文 第七十九章 超編的護衛隊

正文 第七十九章 超編的護衛隊

錦州李氏莊園南院自從被當作第三混成協司令部後,就先後入駐了數十名第三混成協司令部的工作人員,這裏頭主要以第三混成協直轄各辦事機構為主,比如軍械科,執法科這些部門的主官以及辦事人員,,另外就是趙東雲自己和他的護衛隊了,這些人林林總總加起來超過百號人,其中趙東雲的護衛隊就占了五十多號人。

這個親衛隊實際上也是不符合北洋常備軍的常規編製,前文說過北洋常備軍的大部分機構都集中在了軍一級上,而在鎮、協這兩級上是沒有軍需、軍械之類機構的,甚至也沒有親兵隊、親軍衛隊之類的編製,隻有在協本部或鎮本部裏擁有相關馬弁、護兵。

其中鎮本部擁有兩名護目(也就是護衛隊正目),另外八名馬弁(騎兵)、十八名護兵(步兵),加起來不過二十八人而已。而步兵協裏就更少了,隻有護目一名,馬弁四名,護兵九名,加起來剛好是一個棚十四名。

步兵協所擁有的護衛隊數量實際上和步兵標的護衛隊數量是一樣的,而步兵營裏頭的護衛隊則是少了四名騎兵。

這樣看起來的話,那麼就可以很清晰的看出來協、鎮這兩個級別的直屬護衛隊是過於稀少的,根本無法有效執行包圍鎮本部或協本部的重任,甚至連必要的警戒都很難滿足。

北洋常備軍時期的編製本來就有著諸多缺陷,這種缺陷在趙東雲率兵進入錦州後顯得更加明顯起來,他第三混成協直屬機構的辦事人員就高達六七十人,這還不包括配屬的後勤人員呢,圍繞第三混成成司令部周圍的人員高達百餘人。

而第三協原有的護衛隊區區十多人根本就不夠用,所以以成立第三混成協為契機,說混成協地位雖然稍遜一鎮,但是也不可以尋常步兵協視之,又第三混成協直屬各機構人數眾多,為擔護衛之責,應設一排護衛隊用之。

所以搞得最後,第三混成協協本部的護衛隊比同為北洋常備軍的第一鎮、第二鎮都要多,達到了五十人,擁有護衛隊正副排長各一,轄有兩個騎兵棚和兩個步兵棚。

如此才算是稍微滿足了第三混成協司令部的警戒要求,當然另外一方麵也可以說趙東雲的個人安全保障也上了一個台階。

隻是這麼多人一股腦擠到司令部來自然是不行的,李氏莊園的南院雖然大,但是住那麼多人肯定是不行的,所以這南院實際上隻是一個辦公場所,大部分工作人員還是住在外頭,衛兵們也有一部分是住在李氏莊園外頭。

不過在這裏直接住宿的人雖然不多,但是白天裏諸多辦公人員進進出出,所以這南院還是非常熱鬧的,院子裏的諸多廂房都是被改為了辦公室所用,裏麵擺滿了辦工桌,各號清書文案穿梭其中,傳遞號令、文書的人員快速奔走著,有的拿到文書後就是小跑到前院,然後騎上快馬就直奔而走。

依靠著司令部的數十名辦公人員,第三混成協的諸多事務才能夠一一處理,才能讓這架戰爭機器保持正常的運轉。

身為這架戰爭機器的掌舵人,趙東雲雖然已經放下了很大一部分的權力給各部機構,但是下屬諸多機構頂多也就給他處理不重要的瑣事而已,大部分重要的事情還是需要他親自來處理並作出決定。

比如這發放軍餉,事關全軍士兵切身利益,為了防止下屬各級主管克扣士兵軍餉,趙東雲是一方麵按照軍製把軍餉分成三部分,一部分郵寄給各士兵家屬,一部分扣下來用於口糧軍服費用,而剩下的一部分按照原有的習慣是由各級主官向士兵發放,但是趙東雲卻是下令改由協本部的軍需科直接派遣人員向各部隊的士兵發放。

一方麵是避免各級主官克扣士兵軍餉、吃空餉等弊端,另外一方麵也是進一步加強趙東雲個人在士兵們的影響力,他得讓士兵們知道,是我趙東雲給你們發餉的,可不是各級主官給你們發餉的。

甚至為了加強這種影響力,趙東雲有時間就會和軍需科的人一起下部隊發餉,雖然因為他時間有限,這種事情一個月也就隻能去一兩個營而已,不過總比一點都沒有好。

“第九標這個月就先不去了,去馬隊看看,不過我時間比較緊,你們軍需科要抓緊時間,最好兩天內辦妥!”趙東雲說著。

下方的軍需科科長洪浦濤道:“明白,我們會抽調人手加緊馬隊那邊的發餉工作的,絕不會誤了大人的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