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順利結案(2 / 2)

好在是先來我家,若是先去厭九家,如今看熱鬧的就是厭九了。

想到這裏,胡鐵馬猛然叫了起來:“賞!賞五金!”

妻子莫名其妙:“夫君是要賞誰?”

胡鐵馬道:“賞我那小舅子,今日若不是他,咱們一家就得家破人亡!”

不提胡鐵馬在家一驚一乍,叔孫默和厭九被拿入郢都學舍後當然沒什麼好果子吃,學舍的諸般手段使出來,這兩人哪裏扛得住?各種威逼利誘、嚴刑拷打之下,兩人都招了,別說自己,包括死了的太宰伯歸,逃亡的申鬥克,甚至連魚君也招了出來。

他們唯一打死也不肯招認的,就是在家裏莫名其妙被搜出來的丹方。

對此,薛仲很有經驗:“事實俱在,又豈容他們狡辯,一家藏一半丹方,合起來天衣無縫。非說是胡鐵馬栽贓,可靈丹一案,他們又承認了,怎麼自圓其說?不過是擔心由從犯成為主犯罷了。”

至於被招認出來的魚君,薛仲表示也有辦法,雖說學宮之案不上國君,魚君在周室玉堞中尚有其名,不可輕易問罪,但對這種落魄國君,還是有辦法治一治他的,比如贖罪金。

接到薛仲的問案書信後,魚君感歎:“孤雖無國,卻依舊稱孤,如何能去學舍受詢?傳揚出去,豈非天大的笑話?”

為了不至於成為笑話,魚君隻得包了二十金,以助學舍查案之名相贈。

前後不過十五天,派出去的三路人手都回來了,當年的案情徹底水落石出,相關人等如同一條線上的螞蚱,全都被扯了出來。

主犯申鬥克、伯歸,從犯左搏、叔孫默、厭九,煉丹者雲濟,驗丹的有申鬥克門客某某。丹方怎麼來的,怎麼煉製的,怎麼通過審驗,怎麼送入軍中,事發後怎麼遮掩,全部清清楚楚。

文宗梳理清楚,有關人犯押入學舍大牢,向在會稽的慶書處報呈結案。結案呈文中,吳升將郢都學舍薛仲的功勞寫得分量很足,案宗同時抄送一份發往臨淄學宮,這是怕慶書將這件案子壓下去,或者巧作遮掩,將自己的功勞埋下去,雙管齊下,就穩妥得多了。

吳升現在需要一些功勞,他現在對如何在學宮中安身立命有了更深刻的認知:要想保全自己,還是需要一些功勞的,至少孫五這個名字,應該在學宮的功勞簿上多記幾轉。

當然,在記功的同時,也要把握好隱藏身份的尺度。

自己地位提升得越高,就越有辦法助身邊的人洗白;而地位越高,卻又越容易暴露。這是一個非常講究平衡的技巧,猶如踩鋼絲一般,其中的風險和收益,都需要好好把握。

案宗很快送到了會稽,和其他各地學舍送來的文書一樣,歸集到主持查案的羅淩甫這裏。按規矩,原本直接分發下去即可,但處理文卷的羅淩甫門客看見了案卷中的“申鬥克”三個字,於是按例送到羅淩甫跟前。

本就為申鬥克而來,關於申鬥克的一切,都應報知羅奉行。

於是羅淩甫打開了這份卷宗,眼前頓時為之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