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鳶的綜藝全部播放完,人氣熱度飆升,她直接晉升為當紅一線女星。
容可漫投資的那部綜藝因為林鳶的飛行加盟和主題曲創作小小賺了點熱度,不過也隻有林鳶參與的那期播放量創了新高,整個綜藝沒有林鳶寫的那首主題曲火。
但最起碼這部綜藝沒賠錢,小小賺了一筆,而無功無過的容可漫,本該憑此繼續維持著副總裁的位置,此刻卻隻能看著鐵窗外的豔陽流淚。
如果能重來一次,她肯定不會為了沈遇傾那個渣男斷送自己的青春,不會那麼惡毒地去雇凶傷人,不會為難林鳶,隻過好自己的日子。
可惜,沒有如果。
林鳶的新專輯如約發行,還斬獲了最佳作曲獎,林鳶覺得這是對她創作能力的最大的肯定。
隨著最近人氣的節節攀升,林鳶一點小事就能上熱搜。
頒獎晚會生圖,私服穿搭,演唱會預售一天門票全部搶光,這些上熱搜很正常,可連鞋帶開了這種無聊的事也能上熱搜,網友不理解。
可能林大力的形象太過深入人心,導致她的搞笑熱搜越來越多,漸漸往諧星的方向發展。
林鳶看著這些熱搜都有點麻木了,看了看自己剛起床的這身打扮,有點叛逆地想,要不要直接穿個睡衣出門,讓他們盡情嘲笑。
其實因為這些小事就上熱搜,且評論全是粉絲網友“哈哈哈”的,都是對這個人的極度喜愛,導致她這些小紕漏被大家拿來調侃。
林鳶是美女,卻沒有那些美女的矯揉造作,還滿滿的才情,誰能不愛呢?
隨著名氣而來的,是她代言費水漲船高。
從品牌名氣到代言費,全都做直升機般上升,一躍成為品牌競相爭搶的。
畢竟她不像其他藝人身上代言多限製多,而且正當紅,同類品牌競爭可謂是達到了空前的高度。
這就導致天星內部出現了很大的騷動,被保留了原職,但是權利被架空的沈譚,看著下屬提報的跟林鳶續約代言的合同,臉色十分難看。
下屬彙報著:“沈總,代言合同還有三個月到期,要續簽了,我們跟她經紀人談過了,人家有三家手機品牌代言,有的比我們高二倍,我們談不下來了,還得您親自出馬。”
沈譚嘴角抽了抽:“你們是要我去親自談?”
下屬理所當然地點點頭:“正常簽代言都是簽兩年,但是上次您命令我們把合同給改了,隻簽了半年。”
沈譚:……
沈譚糾結了一天,終於在第二天的早晨鼓足了勇氣給林鳶打了個電話。
還有三天就要召開演唱會了,林鳶最近排練太累,九點多還在酣睡。
突然被吵醒,她聲音有點不悅,隻簡單“喂”了一聲,便等著對方說話,可聽筒裏卻半天沒動靜,她以為對方掛斷時,那邊傳來了不算熟悉但也不太陌生的聲音。
“林,林小姐,我是沈譚。”
沈譚?
林鳶頭腦稍稍清醒了一點,問道:“沈總?找我有事?”
沈譚的聲音沒了之前的囂張,客客氣氣略帶了點討好:“林小姐,我們的合約不是快要到期了嗎?您看您能不能繼續跟我們簽約?”
林鳶最近疲憊心情又不好,因為沈燃說他不去參加自己的演唱會,嫌棄吵鬧。
聽聽,這是正常男朋友能說出來的話嗎?
女朋友的第一次演唱會,他嫌吵鬧,所以不去?
她想了想,說:“別人家的代言費比你家高一倍。”
沈譚點頭稱是:“代言費我們可以談,您不看僧麵看佛麵,衝我們二爺,您是不是……”
“那行。”林鳶轉了轉眼珠,提出條件:“要麼給我雙倍代言費,要麼,讓你們二爺來參加我的演唱會。”
沈譚:……
這什麼條件?想讓你男朋友看你演唱會你就自己跟他說唄?拿他當傳話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