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這裏不是餐廳?”
招待人員眼睛直勾勾瞅著門外,等著下一個推開門的有錢顧客。
“當然是。”她隨口答了林盡染的問題。
“那為什麼要我到別處去?”
招待人員就差沒把“因為你窮,你還瘸”七個大字寫在腦門上了。
說她瘸可以,但是她不能接受說她窮,因為她是真“窮”。
所以看這生意不錯,收購一下,開個餐飲副業,好像挺能賺錢的。
說幹就幹,林盡染暫時選擇性忘記,今天是被袁方約出來吃飯。
誰都不能阻攔她搞事業:“把你們老板叫出來,有個買賣跟他談。”
招待人員要笑抽了,還是隨時注意著門外的動靜,努力保持儀態。
“你是不是從精神病醫院剛跑出來?快走開,別耽誤我工作。”
她話音剛落,門外就有一群西裝革履的男人,走了進來。
林盡染在這裏,實在是有損他們餐廳的形象。
她通知了保安,讓直接把人趕走。
自己則是笑容滿麵地把客人引到包間。
一小隊保安小跑過來,準備把鬧事的人帶走。
在門口看了一圈,沒找到鬧事的人,隻看到一個拄著拐的小姑娘。
為首的保安,湊過去問了一句:“不好意思,打擾一下,請問你是鬧事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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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才會承認吧?
“應該是吧。”林盡染大概明白是剛才那個招待人員,聯係了保安。
那站在他們的視角,自己的確是鬧事的那個人。
後麵的保安滿頭霧水,都挺疑惑,這是什麼神奇的對話?
就在因為林盡染太誠實,太弱小,保安們不知道該怎麼辦時。
她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是袁方的電話。
“老師,您到哪了?要不要我去接你?”
“在大廳,我找人給我帶路。”林盡染掛斷電話,看向保安。
“對了,幫我帶個路,3號包間在哪裏?”
“3號?”保安聽說過,這裏的個位數包間,一般是專屬包間,要麼是極為有錢,每年都在這裏消費很高一筆數額的顯貴。
要麼就是店裏得罪不起的大人物。
林盡染一個瘸腿小姑娘,怎麼看也不像,能跟這兩種人有什麼牽扯的呀。
“小姑娘,你到3號包間做什麼?”
林盡染就納悶了,這難道不是餐廳,來餐廳不是吃飯,難不成是來蹦迪?
“吃飯。”
“跟誰吃飯?”
林盡染不答了,她覺得沒必要。
“要不我還是換一個地方吃飯吧。”說著,她拿出手機,打算通知袁方換地方,這裏的人都不太正常。
聽到人要走,還要通知三號包間的客人一起走。
保安怕自己闖禍,先把人攔住,把電話打到了大堂經理那裏,讓他來處理這件事。
大堂經理聽到三號包間,很快趕了過來。
“您好,客人,您要到三號包間,請跟我來。”
大堂經理之所以能成為經理,就是因為他看得比保安和招待人員要透徹。
管林盡染到底認不認識三號包間的客人呢。
就算她不認識,自己隻是帶個路,也沒什麼損失。
萬一她真得認識,那就更不是他能得罪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