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古人稱“幹”,與戈同為古代戰爭用具,故有“幹戈相見”等詞。後後來還稱作“牌”、“彭排”等。傳說我國最早的盾,遠在黃帝時代就有了。《山海經》中有關於“刑天”這位英雄人物的神話,描寫他一手操幹,一手持斧,揮舞不停的雄姿。陶淵明為此寫詩讚道:“刑天舞幹戚,猛誌固常在。”盾作為一種“主衛而不主刺”的衛體武器,早在商代就已經存在。到唐代時,盾改稱“彭排”。宋代時正式稱“牌”。明清兩代沿襲宋習,稱牌而不再稱盾。
盾,用於進攻時防禦。文獻中也稱為“幹”,可以掩蔽身體,防衛敵人的兵刃矢石的殺傷………….....通常和刺殺格鬥類兵器,如刀、劍等配合使用。早期的盾都用木、皮等材料製作,表麵塗漆,形狀多呈長方形或上窄下寬的梯形,長度一般不超過三尺。其中又分為步兵用的步盾和車兵用的子盾(小盾)。到了春秋(乃至戰國),盾仍然以木和皮革為材料製作,但其形狀卻有較大的變化,其上部大多作成對稱的雙弧形,表麵塗漆,並常繪有精美的花紋,盾高一般有60多厘米,寬約45厘米。當時,盾作為軍中主要的防護器具,車戰時用專人執幹,以蔽遮刺兵和矢石;在防禦戰中,城頭上溫設盾櫓,防禦敵人自城下射上來的飛石和箭。
盾是一種手持的防護兵器。古代將士在作戰時,通常左手持盾以掩蔽身體,防衛敵人刃矢石的殺傷,右手持刀或其他兵器擊殺敵人,二者配合使用。
古代的盾種類很多,形體各異。從形體上分有長方形、梯形、圓形、燕尾形,背後都裝有握持的把手。手持的盾牌一般不超過三尺長。春秋戰國時,戰車上專門有人執盾,以遮擋矢石。城頭上多設盾櫓,作為守城護具。騎兵和步兵所用的盾牌漸漸趨於小型靈便、堅固耐用,而“鴻門宴”上,壯士樊噲使用鐵盾將交戟門前的衛士撞倒在地,這種鐵盾則是一種重盾。
盾牌按製作材料的不同又可分為木牌、竹牌、藤牌、革牌、銅牌、鐵牌等。其中用木和革製作盾牌的曆史最長,應用也最普遍。商周時期,盾多用於車戰和步戰,用木、革製做或者用藤條編製的盾是軍隊中的重要防衛武器。這時的盾,形狀近似長方形,前麵鑲嵌青銅盾飾,有虎頭、獅麵等,個個麵目猙獰,令人望而生畏,借以恐嚇敵人,增強盾牌的防護效能。有一種木盾特別流行,頂上有雙重弧花紋,呈長方形,表麵塗漆,並繪有精美的圖案。藤牌也是軍隊中常用的一種盾牌。最早出產於福建,明代中葉傳人內地。藤牌是采集山上老粗藤製作的,一般編製成圓盤狀,中心凸出,周簷高起,圓徑約三尺,重不過九斤,牌內用藤條編成上下兩環以容手臂執持。這種藤牌,編製簡單,使用輕便,加上藤本身質堅而富有伸縮性,圓滑堅韌,不易兵器砍射破入,所以藤牌傳入內地之後,很快便成為步兵的主要裝備之一。
而這黑子之盾,無疑給黑子軍團增加了極強的戰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