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充分表現穆宗的昏、暴的,一個是成祿案引發的吳可讀案,一個是欲重修圓明園而引起的大風波。☆→☆→,
成祿,烏魯木齊提督,鑲藍旗。起此人,書友們大約還有一點印象,左宗棠平定甘肅全境,朝堂之上,慈禧痛斥烏魯木齊提督成祿,“窩在甘肅,新疆不敢去,甘回打不了,不曉得幹什麼吃的!傳旨,烏魯木齊提督成祿,喪師失地,遷延不進,就地免職!”然後,“所遺烏魯木齊提督一職,著展東祿接任!”
這是本時空的事兒,在原時空,平定甘肅花了更長的時間,因此,成祿有更多的時間為非作歹:
他身為烏魯木齊提督,非但滯留甘肅,坐視新疆糜爛,前後七年,遷延不進,還苛虐駐地周圍民眾,前後索要錢銀三十餘萬兩——在甘肅那種窮地方,這是一個文數字。士民抗議,成祿居然巫良為匪,縱兵虐殺二百餘人,然後上報朝廷,自己打了一個勝仗。
左宗棠西征,查得情弊,上折嚴劾,成祿“革職拿問”。
但成祿是醇王的私人,後台太硬,如此惡行,最後隻擬了一個“斬監候”。
是個人就曉得,這一“候”,腦袋就算保住了。等到了皇帝大婚、太後整壽之類的“普同慶”的大喜事兒,或“加恩”,或“大赦”,就可減刑,甚至釋放。
一位甘肅籍的禦史,叫吳可讀的,悲憤之下。上折力爭。內有警句:“皇上先斬成祿之頭。懸之彙街以謝甘肅百姓;然後再斬臣之頭,懸之成氏之門,以謝成祿。”
這幾句話,激怒了穆宗,認為吳可讀欺他年輕,才出此錐心刺耳之語。於是,不但不殺成祿,反倒真要斬吳可讀的頭了!
這就太荒唐了。
成祿的案由是沒有爭議的。有爭議的隻是量刑的尺度,因為這個殺言官,不成了桀紂了嗎?
這真正叫“亡國氣象”!兩宮皇太後苦勸,但穆宗發了牛脾氣,生母的話固然不聽,一向敬愛的嫡母的話,也不聽。
皇帝的要求太過分了,親貴大員,一時之間,沒有人肯主辦這個案子。這個時候,醇王跳了出來:“我來替皇上出氣!”
於是。醇王主持,三法司會審,竟真辦了吳可讀死罪!
到了“畫行”的時候,大理寺少卿王家璧死活不肯下筆。
定死罪,需要三法司所有堂官,正、副都算上,“全堂闕諾”,缺一不可。就因為王家璧不肯昧了良心,阿附上意,吳可讀終於逃得一命,改判了充軍。
這位王家璧,在本書中也是出過場的,就是“鐵路大會議”上,躊躇再三,才最後一個在支持興辦鐵路的奏折上署名的那一位。
如果,吳可讀一案上,穆宗的表現,僅僅是“荒唐”,那麼,重修圓明園一事上,穆宗的表現,就是“瘋狂”了。
重修圓明園,親政之前,穆宗便一直念茲在茲,一俟親政,立即開始著手此事。
這裏邊兒,既有無可壓抑的“遊觀之興”,也有強烈的虛榮心在作祟:你們燒了我家的園子,我修個更好的出來,氣死你們!
當然,重修圓明園,名義上是“感戴慈恩”,以之為兩宮皇太後頤養年之所。
百廢待興,資金緊絀,這個時候重修圓明園,以內務府的尿性,非把國家財政修破產了不可。阿房宮、艮嶽殷鑒在前!恭王打頭反對,穆宗居然對他六叔拍桌子,大聲咆哮:“我把這個皇帝讓給你做好不好?”
然後大發威風,撤掉恭王一切差使——這還不夠,“革去親王世襲罔替,降入不入八分輔國公”。
軍機大臣和禦前大臣驚憤交諫,穆宗脾氣上來,居然親自擬旨,要將五軍機、五禦前等十位重臣,一起革掉。
這就不僅是“倒行逆施”,簡直是“喪心病狂”了。
穆宗不明白:清朝的中央集權的政治體製,脫胎於滿洲貴族共和,滿洲親貴,是政權的“股東”。就算經過康、雍、乾三朝,“股東”的“表決權”,就比例而言,相對於皇帝這個“董事長”降低了,但依然還是“董事”。
穆宗這麼幹,等於要把所有的“表決權”,收到“董事長”一人手裏。這種行徑,真正叫“動搖國本”,即以聖祖、世宗、高宗之盛年,也絕不敢幹。他一個剛剛親政,沒有任何真正權力基礎的毛頭子,就這麼亂來,下場如何,用腳後跟也能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