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相真正洞徹無遺!”趙烈文亦是眼中放光,“一言即切中肯綮!”
頓了頓,“我以為,執筆《祭史可法》者,應該確是趙竹生——祭史、祭閻二文,語氣吞吐,筆鋒鋪排,都很不一樣,不該是出自同一人之手——我和趙竹生做了大半年的同事,對他的行文的風格,還是熟悉的。”
將“祭史”、“祭閻”兩偏文章放在一起比較,這豈非是——
嗯嗯。
至於“我和趙竹生做了大半年的同事”,是指趙景賢駐節揚州,整頓兩淮鹽務,趙烈文受曾國藩委派,協助趙景賢辦差——湘係介入兩淮鹽務極深,趙景賢若不得趙烈文之助,經營兩淮之時,就極可能和湘係發生直接的衝突,到時候,你來我往,落地的人頭,便不止李世忠一個了。
“不過,”趙烈文繼續道,“執筆雖然是趙竹生,但此文通篇立意,卻絕不是趙竹生本人的首尾——以我對趙竹生的了解,他雖然不愧‘國士’之名,但無論如何,還沒有這番驚世駭俗的見識!”
微微一頓,“在揚州大半年,他也好,我也好,都曾經去瞻仰過史憲之的衣冠塚——雖然不是一塊兒去的;日常言談,也不可能不語及史憲之,彼時,趙竹生對史憲之的看法,不逾高宗純皇帝《欽定勝朝殉節諸臣錄》的範疇,亦不脫前人、時人的窠臼,無非還是‘節秉清剛’、‘心存幹濟’、‘板蕩忠臣’、‘取義成仁’那一套,並無一字一詞之譏誚——”
趙烈文以史可法的字“憲之”稱呼史可法,較之直呼其名,自然要客氣一些,不過,客氣也是有限的——到底沒有拿諡號“忠正”稱呼史可法,甚至,也沒有拿史可法的號“道鄰”來稱呼史可法。
字、號存在著微妙的差異,一般情形下,稱呼號,較之稱呼字,要顯得更加客氣一些。
“這麼,”曾國藩慢吞吞的道,“這篇《祭史可法》,是另有高人指點嘍?”
“爵相話太委婉了,”趙烈文笑道,“所謂‘另有高人指點’——根本就是‘秉承上意’嘛!”
微微一頓,“不然,這篇文章,也不能在數日之間,就像自己生了腳一般,大半江浙,都走遍了!——更不能和軒邸祭閻麗亨的雄文,這個……‘結伴同行’啊!”
“嗯,‘自己生腳’、‘結伴同行’,”曾國藩的臉上露出了笑容,“惠甫,你的話……怪有意思的。”
沉吟了一下,“那麼,這個‘上意’——”
“我以為,”趙烈文目光炯炯,“最重要的,有兩點。”
“哦……請道其詳。”
“這其一——”
頓了頓,趙烈文道,“祭閻、祭史,一褒一貶,一揚一抑,其實一脈相承——的是同一件事!”
“哪一件事呢?”
“閻麗亨、史憲之皆以城守死節,”趙烈文道,“何以褒閻貶史?揚閻抑史?閻、史之別,不過在於——一個守了八十一,一個隻守了半!”
“嗯……是。”
“而且,”趙烈文繼續道,“拿祭文中的話,一個是‘彈丸下邑’,一個是‘淮左名都’、‘宏城大郡’;一個是‘微秩末吏’,一個是‘閣部之尊’、‘人臣之極’;一個是除了‘蟣虱編氓’,再無可恃者;一個是以‘舉國錢糧,部勒重兵’,結果呢?——嘿嘿!”
頓了頓,“這個‘賢愚之辨’,就未免太明顯了些罷!”
曾國藩微微頷首,然後,輕輕的歎了口氣,“而且,拿來比較的,不止於閻麗亨——閻麗亨守的,畢竟不是揚州;可是,李祥甫守的,就是揚州了!”
頓了頓,“祭史一文是怎麼的?嗯,‘江都地多陵阜,故名廣陵,城堅濠廣,四野曼延,正利步騎,雄聞晉唐,今史公憒憒,豈尚不逮李庭芝耶?’”
李庭芝是南宋末年的揚州守將,字祥甫,官位、名氣,都遠不能和史可法相提並論。
“還真比不了李祥甫!”趙烈文道,“城破之後,李祥甫、史憲之,一般是死節,可是,在此之前,李祥甫整整堅守了揚州一年半的時間!”
頓了頓,“還有,揚州不僅僅是‘城堅濠廣’非江陰可比;其軍力、財力、民力,更非江陰可比,一即失守,這——唉,怎麼都不過去啊!”
“是啊!”曾國藩又歎了一口氣,“這‘憒憒’二字,尤其誅心——言下之意,大敵當前,史憲之非但毫無主張,更加是……唉,根本就沒有把心思放在城守上啊!”
“有趣的是,”趙烈文道,“這兩個字,還是史憲之自己的話!是他‘自覺憒憒’,然後,將軍務都交給了幕僚處置——他是主帥啊!又不是病的下不了床,豈可如此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