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刑偵支隊,刑警們做了分析:
方綾在昏迷中吐露的真言:“阿順的孩子,阿順,是你的孩子呀!”這個阿順,應該就是袁順。方綾懷了袁順的孩子。而在袁順死後,她又不得不打掉這個孩子。在她身旁的齊江,知道了這個秘密,過後就以此要挾方綾,讓方綾出巨資讚助她建立高級餐館。方綾或是沒法出,或是不願出,或是還要滅口,就設計殺害了齊江。
這樣齊江被害的案情就很明確了。
可是,方綾在昏迷中吐露出的第二句真言“阿順,是我害了你!”是什麼意思呢?難道袁順是方綾殺害的?可方綾有明確的“不在現場證明”呀。
田春達看著刑警們說:“這個謎底,隻能由方綾本人揭開了。”他下令傳訊方綾。
16
田春達隊長和郝東、孟曉春刑警坐在刑偵支隊審訊室的桌子後麵。桌子對麵坐著隋芳。她穿著一身黑衣服,神色也有些暗淡。
“是你殺死了齊江吧!”田春達銳利的目光盯著隋芳問。
“我承認。”方綾爽快地答了一句。當她得知刑警到婦產科醫院調查她後,她就知道難以隱瞞了。
她的爽快倒讓刑警們愣了一下。
“那你說說情況吧。”田春達嚴肅地說。
方綾開始回答:“齊江太傻了。她這個人為達目的是不擇手段的,有相當強烈的占有欲。對這種人,任何時候都不能手軟的!”
“在你做人工流產手術還沒有完全清醒的時候,你無意中泄露了一個重大秘密,就是承認了腹中的胎兒是袁順的孩子。第二,袁順之死,與你有重大關係。齊江知道了這兩個秘密後,便向你索要巨額酬金作為保密的代價。是這樣吧?”
“不錯。不過,齊江的要求過於高了。我一開始並沒有打算殺死她。我打算在我盡可能的範圍內支付她一筆酬金作為報答的。”
“多少?”田春達問道。
“我有首飾、寶石,還有我丈夫不知道的私房錢,大約有六、七百萬吧。我準備給齊江五百萬。”
方綾看著田春達答道。
“齊江嫌少?”
方綾冷笑一聲:“齊江不屑一顧,她笑我出手不大方。她要一千萬!”
“她要的是不少!”
“如果我丈夫活著,我是無法弄到這麼一大筆財產的。我無論如何也辦不到。趁人之危,提出這麼苛刻的條件,是極不地道的人所幹的。為了防衛,我除了消滅她之外,別無選擇。所以,我把齊江騙到鐵路隧道附近殺死了她。”
方綾仍然毫無表情地述說著。
“你製造了一個搶劫獨行女人的殺人事件。”
“是的。”
“即使齊江使用卑鄙的手段要挾你,她也沒有犯死罪。所以你還是過分了,也可以說‘極不地道’。”
田春達盯著方綾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