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0.二十三榷場(上)(1 / 2)

己是深冬季節,初升的陽光雖然驅趕不走冬日的寒意,但火熱的氣氛卻足以讓人忘記冬天的寒冷。

店鋪仉燈燭還未全熄,但窗欞早己被全部推開了,各種商品己經擺上了櫃台,布滿了店鋪。昨天就以經擦洗幹淨的大字招牌掛在門囗,被朝陽鍍亮,無數當拉貨的太平車輪被朝陽飛速地閃耀,在商鋪間的街道上來往穿梭。喧囂聲開始漸次湧入耳中,各種小販的叫賣聲吟唱出早市的風景,許多鋪子已經開始營業。成群的商客大量湧入了市場,含著香糖,打著口哨,邊逛邊看,仔細品評,希望能夠買到能使自己獲得大利的商品。

在人群中的完顏長之苦笑了一聲,對身邊的張鵠道:“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我還真以為自己是又到了臨安一樣。”

但這裏並不是臨安,而是宋朝設立在信陽軍的榷場。

在宋金兩國議和的條約中,有一條就是雙方可以在邊境各設榷場,進行互相之間的貿易往來。完顏雍歸國之後,大金在泗州、壽州、潁州、蔡州、唐州、鄧州、鳳翔府、秦州等地陸續開通榷場。而大宋這邊,也在楚州、盱眙軍、安豐軍、光州、信陽軍、光化軍、均州、洋州、鳳州、鞏州等地,開通榷場。進行貨物買賣,商品交換。

從本心來說,金朝對於南北通商是以持抵製態度,因為大金治下多為漢人, 南北相通之後,但心宋朝借機向金國國內安查細作、或是誘使漢人南歸,以及煽動百姓聚眾造反。但大金國內對宋朝的一些商品,由其是茶和絲綢的需求量極大,而且也由於兩國之間的商品價差極大,利潤豐厚,以至於許多商人都挺而走險,進行走私活動,屢禁不止。不得己才開通榷場,來統一管理兩國間的貨物買賣。

不過榷場的設立在一定程度上也確實可以規範兩國間的貿易往來,互通有無,滿足囯內的需要,另一方麵也可以通過榷場收稅,增加朝廷的收入,因此對於雙方來說,榷場也都有好處。事實上早在紹興議和(1142年)之後,雙方就開始大規模設立榷場, 進行通商來往。隻到後來完顏亮舉兵南侵,隨後宋金雙方又敵對數年,才停止了榷場。

而且經過了多年的榷場交易,雙方對榷場交易形式乜基本確定了一套嚴格的規定。首先商人按資本多少,分為大客、小客。即資本在百貫以下為小客,小客以十人相保,先留貨物一半在本國境內,帶另一半去對方榷圽交易,等交易完之後,以交易到的貨品或錢財為押,再帶另一半以往交易。

而資本在百貫以上為大客,悉數居於本國的榷場內,等對方商人前來交易。而在交易時,兩方商人各處一廊,不得相見,將所帶貨品交給雙方的主管官,往來評議,以確定最終的價格。即可以以貨易貨,也可以以錢易貨。而每交易一貫錢,對雙方商人各收五厘息錢。在時間上,也不是天天開通,一般定於每月初一、十五進行,每次一至三日不等。

但這種交易的方式限製多多,即廢時廢力,而且成交量也極小,根本不足以完全解決兩國間的互通需要。因此即使是開設了榷場,但民間走私活動依舊十分活躍,官府屢禁不止,而有些地方的官府甚至也參與到了走私之中。

現在兩國間又互相開通榷場,金國依然還是基本沿用以前的那套榷場規定。完顏長之是南京留守使,金國的大部份榷場都在他的管轄範圍內,但這一年下來,完顏長之發現,大金榷場帶來的收入比起原來少了許多,而且每次榷場開通,參加的商人也不多,有時到了最後一天,榷場內的商人以是寥寥無幾了。相反南宋那邊的榷場卻十分火熱,開通時間也從先前的一月兩次增加到了一月四次,每次開通時,都有大批金國商人,趕過去交易。

完顏長之對此雖然大為不解,但也並不太在意。他雖然不是士大夫,但受社會風氣影響,對商貿之事頗有些輕視,而且自身也對經商的事並不熟悉,因此隻是嚴令邊防各軍,嚴查走私,對其他的事情並不作深究。

這時張鵠以經擔任南京同知留守事,兼開封府府尹。但他是商人出身,對經商之事頗為經通,因此也比較重視,經打聽之後,才知道宋朝的榷場規定以經大為改變,不再分大客小客,而根據商品種類不同,製定出相應稅價,先交淸榷稅,然後進場交易。